资管新规两类基金细则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
王景武  2019-12-05
摘 要: 一段时间以来,经济金融领域的内外部不确定性增大,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逐步暴露,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导致部分两类基金出现了一定程度募资困难。为此,《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两类基金在支持经济创新发展、激活经济活力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基金运作常常采取母子基金结构设计等因素,针对性地明确了老产品出资两类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产品嵌套豁免等具体政策,有助于在过渡期内扩大两类基金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发挥两类基金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关键词: 资管新规,风险管理,投资者

  我就《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制定和落实,谈三点认识:
  
  一、《通知》是资管新规的重要配套制度办法
  
  
2018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资管新规,随后陆续发布了新规的补充通知、理财新规、证券期货私募新规等配套细则。在资管领域统一了资管规制,压缩了套利空间,新的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新规发布一年多来,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按照新规要求,积极推动开展资管业务转型升级。资管产品资产规模收缩,非标资产明显压降,影子银行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资管新规中明确规定,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经过反复地沟通、探讨和修改,发改委牵头制定的《通知》正式出台,明确了适用的两类基金条件和标准,对资管产品投资两类基金给予了政策安排。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资管新规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进一步完善了资管新规的配套制度体系,对两类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二、《通知》立足当下,着眼于解决两类基金募资的现实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经济金融领域的内外部不确定性增大,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逐步暴露,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导致部分两类基金出现了一定程度募资困难。为此,《通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两类基金在支持经济创新发展、激活经济活力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基金运作常常采取母子基金结构设计等因素,针对性地明确了老产品出资两类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产品嵌套豁免等具体政策,有助于在过渡期内扩大两类基金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发挥两类基金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从各方面反馈来看,《通知》的发布起到了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资管行业服务经济创新发展的能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两类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活动配置金融资源,承担创新风险,是支持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未来,要实现资管产品、两类基金在更高层面,为更多实体企业提供“活水”,需要以落实资管新规、回归资管本源为主线,创新经营理念和模式,大力发展股权投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升级资管产品和两类基金的合作模式,做真实的股权投资
  
  
此前,一些资管产品的股权投资与两类基金的合作往往采取明股实债等模式,实际上属于债权资金,并没有为企业提供真实的资本金。这些模式与我国债权投资文化相关,也与之前普遍存在的刚性兑付潜规则有关。新规打破刚性兑付,实际上为资管产品更好地开展股权投资奠定了基础。未来资管产品与两类基金的合作,首先应当革新理念,改变类信贷和刚兑的思维,按照股权投资的思维和要求,与两类基金开展合作。目前股权类理财产品占比不足1%,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次,在模式上,要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实现协同发展,银行销售网络广、企业客户多,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能力强,两者优势互补,应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等多种有效的合作模式。
  
  (二)做好风险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资管产品与两类基金合作,开展股权投资,前提是做到投资者与投资风险要适配,进行全方面的风险管理。《通知》也着重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一方面两类基金性质是股权投资,期限长、投资风险更高,流动性弱于其他资产,资管产品对其出资,相应的信息披露、合规销售的要求更高。另一方面,要敬畏风险、审慎展业,坚守管理人的行为底线,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流动性管理和投后管理,坚决杜绝通过产品开展利益输送的行为。
  
  (三)着力发掘和培育长期资金
  
  
两类基金、其他社会私募基金等募资难题,包括金融机构的新产品募资存在的困难,反映出我国居民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参与度依然不高,这与居民的金融知识缺乏有关。而长期以来,隐性刚兑产品的存在也加深了这一现象。对此,既需要金融机构稳妥压降老产品,切实提高主动管理能力,推动好新老产品的更新换代,做资管产品端的供给侧改革,为新产品发行创造良好的条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各主管部门一起,持续推进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真正了解资管产品受托理财的基本特点,汇聚更多取之于民的长期储蓄资金,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长期的“源头活水”。
  
  (四)坚守防范风险的底线,继续稳妥地落实资管新规
  
  
《通知》发布以来,我们也在关注各界的反应,也确有一些放水的声音。需要强调,资管新规经过中央深改委审议,是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经过上半年各类风险暴露的警示教育,已经证明新规方向的正确。未来新规打破刚性兑付,拆除多层嵌套的核心原则不会变。《通知》根据两类基金的运作特点,对相关细节进行明确,既坚持了政策定力,也符合当前两类基金发展的实际。未来一年,资管行业应当继续按照资管新规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夯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整改,继续降通道,去嵌套,避免资金过度在金融系统内部循环,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贡献正能量。

作  者:王景武    
出  处:《清华金融评论》
单  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    
经济类别:财经政策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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