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扩张使村庄快速消亡

陈锡文  2010-08-17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在海南省省会海口指出:随着城市扩展对建设用地需求的激增,我国农村不少地方的村庄正在快速消亡。
  
  陈锡文是在出席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司、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主办的“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改革国际论坛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陈锡文在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演讲说:国务院2004年28号文件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本意是要求各地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耕地的原则,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划,把节约下来的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小城镇、发展县域经济。因此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只能在县域内置换,不能用于中心城市。同时,国土资源部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只能在批准的试点项目地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但现在许多地方误读了政策,一是非试点地区擅自进行;二是把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中心城市建设;三是未把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实际是擅自扩大建设用地总规模。于是不少地方就出现了大规模拆并村庄现象。
  
  陈锡文认为,农村的土地制度、村社制度、耕地经营制度等,都需要进一步改革。但改革要有基本前提,就是必须在法制框架下进行,绝不能主要是为了擅自扩大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土地财政收入和推动GDP增长,否则就会偏离政策的本意、引发大的社会矛盾。
  
  他说,农村村庄是长期自然形成的,它的兴衰有其自身规律,现在以这么大的外力去推动其改变,到底会产生什么后果,不仅要做经济学的分析,更要做社会学、政治学等方面的分析。他认为,农村社会的血缘、地缘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客观传统,既有其保守的方面,也有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起到减压阀、稳定器的积极作用。在没能改变农民的生产方式之前,就用消灭传统村庄的做法去强制性地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其长期后果现在难以估量。他最后表示:在城镇化进程中,我们必须有所敬畏,敬畏自己的传统、敬畏国家的法律,这才能在快速转型的过程中保持社会的稳定。
  
  出  处:新华网
  

版权所有: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