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以投资形成资产偿债

许善达  2010-03-05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昨日上午在分组讨论会上称,需要对地方债务问题保持足够的警惕。他同时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一个中长期的地方债务偿还机制。
  
  政府缺乏偿债能力
  
  
根据许善达估算,从目前情况看,中央、地方债务加在一起,可能达到将近十万亿的规模。在分组讨论会上,许善达表达了自己对中央和地方债务的担忧。
  
  就地方政府债务来说,更是一笔“糊涂账”。按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说法,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超过6万亿,其中地方债务总额在4万亿以上。
  
  此前,一位地方发改委的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也对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提出了自己的担忧,虽然地方政府在法律层面没有举债的权利,但是地方政府大多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借钱。“而最关键的是,地方政府很难具备偿还能力。”
  
  “对于中央、地方债务偿还的问题,我国一直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战略。”许善达说。
  
  据了解,我国预算中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债务,这些组成了一个总的预算盘子。正是因为这样,长期以来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就是,为达到预算的平衡、债务的消除,就需要通过预算收入来偿还债务。
  
  我国仅在本世纪初,曾通过预算收入偿还过部分债务。目前利息的支付也已经纳入到一般预算内,但是本金的偿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
  
  不过,在许善达看来,通过一般预算偿还债务在战略上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一年的预算收入已经达到7万多亿,不过,如果想要在一般预算的结余中偿还接近10万亿的债务,并且加上债务本身的利息,几乎不可能实现。”许善达说。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于许善达的观点表示认同,但在他看来,目前这一问题还没有严重到必须立即解决的地步。
  
  “不过,这一事情迟早会被提上议事日程。”张小济说。
  
  应以投资形成的资产偿债
  
  
在许善达看来,目前我国的地方债务主要是在投资中形成的,投资形成的资产应该成为偿还债务的主体。
  
  本轮4万亿中央投资计划中,中央投资1.18万亿,还有很多地方配套资金用于投资。投资形成资产的初衷,并不是因为国有资产太少,需要增加国有资产的比重,而是通过发债、投资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拉动经济和需求,以解决金融危机导致的需求不足问题。
  
  “当金融危机过后,需求危机有所缓解,不再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建议中央和地方债务应该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来偿还,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偿还这些债务。”许善达说,“偿还机制不仅仅关系到目前账面上资金的问题,也关系到我国战略政策、财税政策调整的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财税制度应该负担的职责和义务就很难做大。”
  
  出  处: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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