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审批为何“解冻”?

周大地  2011-05-16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从长期看,积极发展核电是中国解决能源供应的重大战略选择,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支柱。但是,中国应按既定发展路线,逐步推进核能项目建设,平稳适度发展,不宜“大干快上”。
  
  周大地称,中国政府3月16日宣布在安全检查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是对个别核电项目仓促上马“给予警示”,并不意味着核电建设会长期停滞。作为清洁能源,核能对中国优化能源结构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期核电项目审批如能“解冻”,“值得欢迎”。
  
  2005年,中国政府对核电发展思路作出调整,由“十五”期间的“适度”发展改为“十一五”的“积极”发展,核电建设也由此进入快车道。截至2010年,中国的核电总装机规模为1080万千瓦。
  
  自2007年至今,中国新开工建设的核电机组达到29台,仅2008年一年就新上马14台机组。而内地已运行核电机组的总量只有13台。据世界核能协会(WNA)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在建加上规划中的核电机组,高达77台。此外,各地有意向建设的核电机组更达到140台左右。两者累计,已接近全球正在运行核电机组的半数。
  
  对确保核电项目安全,各界都有共识。但是,“大干快上”的模式,过于看重项目上马的速度,对安全性的考虑不够。日本核事故发生后,中国启动核电安全专项检查,重新审视核电发展的规模与速度,并暂缓新项目的审批。
  
  周大地指出,上马核电项目必须严格论证,但也不能“原地踏步”。日本福岛核泄漏更多的是由于地震后,安全补救措施上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人为放大了核泄漏的危害。如果当初应对得当,现有技术条件下,核能的安全性完全可得到保障。
  
  周大地认为,对中国在建核电站安全性的全面审查显示,中国现有核电厂,应急安全设计规范普遍达标,安全审查也只是为了确保核电项目“万无一失”。同时,中国也修订了核电行业标准,相应提高了准入门槛,这就为继续推进核能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表示,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项目获批到准备建设,再到核心研究、投入建设,一个核电项目至少需要七年甚至更长时间。而安全等级的逐渐提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建设中不断完善。

  
  出  处: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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