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土地流转要遵循“三条底线”

陈锡文  2015-05-14


陈锡文认为,土地流转要遵循“三条底线”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陈锡文对土地流转现状用三条数据来解释。

3个省:从省级情况来看,开展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有3 个省:山东省、四川省,这3个省是全省开展试点。

3.4亿亩:大概95%以上的有农村的县级单位都在开展试点,大概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庄和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都在开展试点,大概已经有3.4亿亩的土地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8亿元:根据有关部门在去年6 月底的统计,全国农村大概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总面积是3.8 亿亩,占到28.8%。把土地部分和全部流转给人家使用的农户接近6000万户,占全部承包农户总量的26%。

陈锡文说到,目前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4.77%,还有45%的人口常住在农村。也就是说,接近6.2 亿人在农村。短时期内让他们都到城市去是不可能的,所以相当多的农民还要在农村生产和生活。现在出现的土地流转到底怎么评价,是快了还是慢了,每个人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去年外出就业农民工总量将近1.6亿多人,农村整个劳动力是多少呢?大概是5.4亿人。所以大约有3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到外地去就业了。而现在农村流转的土地面积大概是总面积的28.8%,和外出打工的劳动者数量基本是吻合的。

所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稳步突进,我们又对土地的流转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和制定相应的政策,让农民自己去做选择。在这个基础上,一定会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反过来如果拔苗助长,反而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或者不想要的结果。

陈锡文还特别提出要避免的就是随便瓜分土地,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

农民流转土地一定有自己的考虑,如果农民觉得自己务工经商有更好的收入,就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别人;如果农民没有更好的收入,强制他进行土地流转,某种程度就剥夺了他的权利。

所以在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特别是在三中全会之后,中央非常明确地提出,农村耕地要实现“三权分置”的方式,就是明确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要让土地的经营权能够搞得更活,能够流转。

有了这个制度之后,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农村有些地方存在的“地下交易”等土地流转行为,农户之间、交易双方所谓“一次性买断”等都是不符合政策要求的。

  
  出  处:新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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