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金融稳定委员会

谢平  2011-09-21

  谢平表示,我国金融业要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审慎试点综合经营。同时,应适度控制大型金融机构风险资产规模增长速度,避免业务过度扩张,要突出主业,控制非主业的子公司的设立,减少大额固定资本支出和境外兼并收购对资本的消耗。
  
  他建议,国有商业银行本身应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减少核销,并适当降低分红比率,可逐步实现银行资本金补充以内源融资为主。完善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和约束机制,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法案要求风险留存的做法,进一步推进发展资产证券化。
  
  谢平还建议,通过建立专门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国有出资人代表的委托代理关系;坚持并不断完善专职股权董事制度,完善监事会、纪委、监察局等内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体制。

  
  出  处: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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