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发行应从行政审批改为注册登记制

胡祖六  2007-01-15

  严格行政审批下的公司债发行制度有望变革。“应在发展国债市场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改革公司债的发行审批制度,由目前的发改委下行政审批制改为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下的注册登记制。”高盛亚洲区董事总经理胡祖六在13日举行的“第11届(2007)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
  
  此前有消息称,在本月19日即将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企业债券市场的改革将被列入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撰文指出,在新形势下推进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大思路中,包括积极推动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发展,完善债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实现市场化的公司债券发行机制。
  
  从目前我国债券的发行方来看,国债与政策性银行债券占绝大部分;从投资和持有方来看,商业银行是最大的国债投资者,其持有量占所有未到期债券的35%,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和流动性非常有限。而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债发行总规模仅有2300亿美元,占GDP的1.2%。债券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比例仅仅为1%,远低于银行信贷的85%。
  
  胡祖六指出,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等要求,是公司债发行不畅的主要原因。在这一体制下,只有极少数的中央大型国企才能发行公司债,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只能望而兴叹。
  
  “目前,严格的行政审批制严重限制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显著缺失。因此,应从根本上改革目前的公司债发行审批制度,开启一条债券资本市场化的通道。”胡祖六说。
  
  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应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胡祖六建议,今后可大力发展包括高收益、垃圾债等各类信用级别的公司债,有效补充、支持股票市场,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尽管与债券市场相比,国内股票市场总市值已占到GDP的50%,但胡祖六指出,相比全球其他重要的资本市场来说,中国的股票市场仍然非常弱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目前金融体系仍以银行为主,企业外部融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
  
  为此,胡祖六建议,中国股市应简化发行上市手续,改善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市场的流动性,增加国际竞争力,促进更多的国内外企业上市,扩大市场规模。
  
  胡祖六预计,到2016年,中国的股票市场规模可达5万亿美元。到2020年,这一规模将上升至10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达到70%。未来10年,中国的股票市场有望超过印度、加拿大、法国甚至英国,成为美国与日本之后的全球第三大股票市场。
  
  出  处:上海证券报
  

版权所有: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