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率严重高估

陈锡文  2010-08-23

  “目前,从统计数据上看,中国城镇化率达到46.6%。但是,中国的城镇化率实际上被大大高估了。因为在目前统计的6亿城镇人口中,包括1.5亿农民工在内,至少有2亿人并没有享受市民的权利。”
  
  8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海口召开中国“十二五”农村改革国际论坛上如此表示。
  
  陈锡文认为,目前,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国每年有数百万亩的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是,与“土地的城市化”相比,“人口的城市化”却进展缓慢。主要的标志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无法享有市民的权利。
  
  据他介绍,2005年,公安部统计的农业户籍人口为9.49亿人。但是,此后由于有13个省宣布取消农业户口,城镇人口与农业人口难以准确区分,2006年后,公安部不再公布全国农村户籍人口总量。
  
  在他看来,近年来,中国城镇化的成果到底有多大,应该有实事求是的评估。至少有一点,目前的城镇化模式,并未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据他估计,2006年以来,中国新增的数千万城镇人口中,真正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民工可谓凤毛麟角。
  
  陈锡文警告,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村人口融入城市。但是,中国各地正在推进的城镇化,更多是农村土地的城市化,更多强调城市边界的扩张,更多是站在城市的角度去制定政策,而在“农民的城市化”上进展缓慢。
  
  “在现有模式下,虽然中国城镇化率每年都在提高,但农民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减少,城乡二元结构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大量进城农民工根本没有享有市民的权利。”陈锡文指出。
  
  近年来,一些地方强力推进村庄撤并,大量农民被迫集中上楼居住。从统计上看,农民人口减少了,但由于这些农民缺乏二三产业就业机会,集中居住不仅增加了农民的生活成本,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而且侵害农民的土地权利,加剧了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陈锡文警告,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必须保持对现有土地法规和政策的敬畏,不能以统筹城乡发展或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打主意,意图通过村庄撤并、擅自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等,侵害农民的土地权利。
  
  出  处:《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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