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继续摸着石头过河
刘世锦  2022-06-16
摘 要: 我们在理解数字经济的概念时还要下工夫。数字经济不仅涉及技术问题,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后,由产业革命扩大而形成的一种新经济形态。因此,我们要从经济形态的高度来理解数字经济以及它所涉及的各种关系。如果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做一个形象的比喻,互联网类似于实体经济中的高速公路,大数据是高速路上卡车运送的原材料,云计算、云储存相当于一个仓储设施,而人工智能是用数据生产数据的机器设备。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重构经济中的各种联系或关系。
关键词: 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技术变现

  我们在理解数字经济的概念时还要下工夫。数字经济不仅涉及技术问题,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后,由产业革命扩大而形成的一种新经济形态。因此,我们要从经济形态的高度来理解数字经济以及它所涉及的各种关系。
  
  如果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做一个形象的比喻,互联网类似于实体经济中的高速公路,大数据是高速路上卡车运送的原材料,云计算、云储存相当于一个仓储设施,而人工智能是用数据生产数据的机器设备。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重构经济中的各种联系或关系。
  
  关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最近常说的“实体经济的数字化,数字技术的实体化”,对当下的生产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这些年电商发展起来以后,很多中小实体商店甚至大型百货公司都经营不下去,商场里经常是售货员比顾客多,电商对实体商店的冲击很大,所以有人说“虚拟经济在冲击实体经济”。但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历史上几次大的产业革命也带来类似的事情,比如蒸汽火车出现后就对马车造成巨大冲击,大家也回不去马车时代。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数字经济降低了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增加了社会福利。当这样的巨大变革发生后,整个社会受到全方位的冲击,包括产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等。
  
  数字经济时代,平台企业的规模比工业革命时期的企业规模大很多,而市场份额第一和第二的企业之间差距很大,所以可能存在大企业“赢者通吃”的垄断风险。“赢者通吃”就会产生不平衡,包括企业组织、市场秩序、经济、社会甚至政治的不平衡,这将使整个社会的经济、产业和市场结构面临重整。平台经过算法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能发现第二次的购买价格比第一次贵,这就是遇到了常说的“杀熟”问题,消费者会感觉商品价格的不确定性甚至受到“歧视”。还有些平台企业,凭借资金优势压低价格来挤压竞争对手,而不是通过提升生产效率或经营方式来参与竞争。还有些借助金融科技的诈骗行为,利用互联网平台搞古老的“庞氏骗局”欺骗消费者。这些问题涉及平台本身的问题,也与市场问题甚至社会问题有关。因此,我们需要出台与平台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竞争政策、反垄断政策、就业政策和社会结构调整政策,以应对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全方位冲击和调整。
  
  数字经济带来这么多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数字经济?用一句老话总结--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这里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这些问题是数字经济发展以后才出现的问题,也意味着是不发展就不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没有算法推荐和互联网平台,就不可能出现“杀熟”问题。但是能不能不发展数字经济呢?不能,因为不发展才是更大的问题。
  
  第二层意思,要对症下药。现在讨论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让数字经济在下一步获得更好、更顺畅、更被各方所接受、更具可持续性的发展,而不是不发展,更不是要倒退。这一点需要明确。
  
  关于数据确权的问题现在讨论得较多,但目前很难有一个定论,因为数据确实有一定的特殊性。今天我仅从如何推动问题解决的角度,提几点想法。
  
  首先,中国目前正处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我们必须要利用好这个机遇期。要坚持“用”字当头,把“用”摆在前面,平衡和处理好数据的产权保护、安全和利用之间的关系,这一条可以作为各地政府发展数字经济的基本方针来加以明确和坚持,既要重视数据产权保护不利、数据不安全等问题,也要防止有关利益主体借口数据产权和安全问题人为限制数据的流通和使用。强调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要抓主要矛盾,“用”字当头,不能本末倒置。
  
  其次,在此前提下,目前对数据确权反映最多的两个问题是关于个人隐私保护和国家信息安全,以及企业的数据增值权益。
  
  现阶段,我们对有些问题看得还不是很清楚,也不一定能够讲清楚,所以如果马上出台一个法律把问题定下来,效果也不一定好。因此,我们可以从问题导向的角度来看问题。对那些在实践中看得比较准、有共识的问题,比如个人和机构的隐私、国家安全等重要方面,可以列出一些不能流通或不能交易的负面清单,以此守住数据的产权保护和安全底线。对那些暂时还看不太清的问题,我们的胆子、步子可以更大一些,利用隐私计算等技术放开搞活各类数据流通渠道。
  
  随着隐私计算等技术发展,我们可以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和信息适度分离。利用隐私计算,可以隐藏身份证上的个人姓名、住址等隐私信息,提取身份证上某个地区或某类人群的综合性数据或抽象信息,最后保证个人隐私的同时又增加了数据的可用性。隐私计算技术相当于一个“黑箱”,这头把涉及隐私信息的数据放进去,另一头出来的是不涉及隐私的可用数据。
  
  过去我们想解决很多问题时遇到技术瓶颈,于是不得不制定政策法规,最后发现效果也不好。如果技术上被突破,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也是数字经济很重要的特点。比如区块链就在智能合约中发挥重要作用,“合约”解决的是信任问题,区块链把可能出现的造假都从技术上堵住了。所以,当经济发展起来后,我们就可以利用技术来解决问题,包括大家目前觉得最难解决的安全和发展关系问题,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隐私计算技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政府要带头推广这些技术。
  
  平台监管中还有很多问题暂时说不清楚,因为问题还在发展中,包括反垄断问题。某一平台占的市场份额可能很高,但这个平台上入驻了几十万企业以及几亿消费者,它是一个交易场所,和传统的大型石油、钢铁企业已经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对平台企业反垄断也和传统企业不一样,需要继续探索。
  
  最近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地方性意见、条例或法规,其中有些侧重保护消费者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有些则侧重保护企业数据权益。虽侧重点不同但各有各的道理,我们不急于下结论,可以让各地监管部门差异化地去尝试。等尝试一段时间,等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有些问题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时,再出台一些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效果也会更好。
  
  最后,对数字企业的监管需要具备全球眼光。数字经济发展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特别是着眼于人、发力于人,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创新。我们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进程,要能够与国际对话与协同,因为数字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我们应逐步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既经过时间验证有效,又能在国际上把道理讲得通的新的管理模式。这是我们在数字经济监管方面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

作  者:刘世锦    
出  处:新浪财经
单  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经济类别:信息产业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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