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视角的中国农民工转移就业研究
庄晋财  2011-09-30
摘 要: 农民工规模扩大和城市失业人口增加的双重压力,使传统的“乡村一城市”外生转移模式难以满足农民工转移就业的需要。中国转型时期农民工创业的机会成本较低,创业意愿强烈。农民工创业通过社会网络的传导功能,形成强烈的创业示范效应和就业创造效应,将农民工转移就业内生化。尊重农民工创业的自主性、优化农民工“发展型创业”环境、拓展农民工社会网络应成为政府扶持农民工创业的政策着力点。
关键词: 农民工,自主创业,转移就业,转移模式
  一、引言
  

  农民工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改革之初,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曾将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希望寄托在大城市工业上,期望通过刘易斯模型所描述的“乡村一城市”转移模式来完成中国二元结构转型的使命。但是,中国农民工群体的规模完全超出了传统城市工业的吸纳能力。近年来,由于农民工规模扩大和城市失业率攀升,导致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比上年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4533万人,增长3.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1-9月,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总量达到905万人,这是中国城市登记失业人数首次突破900万。如何增加就业岗位成为维持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党中央“十二五”规划提出“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的政策主张,表明政府已经期望通过创业来缓解就业压力。那么,从来就被当作是务工就业安置对象的农民工,是否也有可能通过自主创业来开创转移就业的新路径?
  陈吉元(1994)、胡必亮(1998)等学者以刘易斯模型为理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建设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思路,并总结出就地转移、异地转移、多元复合转移等模式。中国目前正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加速期,就业岗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依靠“乡村一城市(镇)”外生转移模式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工转移就业,于是,学者们开始关注“以创业带动就业”缓解中国农村就业问题的现实性(朱明芬,2010)。但对于农民工是否能够通过自主创业带动自身就业转移,大多数研究者表现出谨慎的态度,甚至提出“不能寄希望于依靠创业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论断。
  究其原因,学术界普遍认为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较低,愚昧、贫困、狭隘、保守、落后被当成农民固有的特征(杨丽琼,2009),接受正规教育较少,没有创新能力,过度依赖关系网络导致创业独立性受到限制,长期在封闭的农村从事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缺乏合作精神,而且政治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被认为是农民工缺乏创业能力的原因(叶春霞,2010;陈园,2010)。对农民工创业形式,学者们普遍认为应该尽量简单,如摆小摊,做小贩,不要追求档次或规模(于建嵘,2009)。行业选择应以进入门槛低的传统行业尤其是与农业相联系的行业为主,如农产品初级加工、水产养殖、商品零售等(杨宜勇、杨欣波,2008)。
  目前,研究农民工创业的文献集中出现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外出农民工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之后,集中讨论如何落实中央提出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外出务工这种外生转移模式仍然作为政府对农民工转移就业安置政策的逻辑起点,深刻影响着农民工转移就业的社会效果和生命力。黄洁、蔡根女、买忆媛(2010)运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揭示社会网络关系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机会识别的影响,由此深化了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的研究。不过,尽管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中央提出的政策主张,但学术界鲜有涉及农民工自主创业与就业转移之间相互关系的探讨,这正是本文的研究意义所在。
  
  二、农民工自主创业的现实状况与典型案例分析
  
  (一)农民工创业的现实状况
  
  
1.农民工有着强烈的创业意愿并积极投身于创业实践。“打工只是暂时的,我的目标是做老板”是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心愿。据青年创业网的调查,在中国近1亿16~30岁的新生代农民工中约有4000万有创业愿望。类似调查显示了相同的结论:有38.2%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未来一年中能够创业当老板,只有1%愿意回农村务农。显然,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练,农民工已经和一般意义上的“农民”有了很大的区别,这种区别反映在职业选择、生活方式、价值观、财富积累等方面。农民工队伍中存在大量具备“技术、管理经验、资金积累、风险意识”的潜在企业家,并正在积极加入到创业大军中来。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公布的数据,早在2006年,中国1.2亿外出农民工中就有近500万人利用在外学到的技术、积累的经验和资金回到农村进行创业,从事的行业与外出务工时相一致,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创业企业总数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1/5。农民工除了返乡创业外,还有一种更为普遍的创业路径是在进城打工地“留城创业”。目前已经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在进城创业的成长过程中完成了从农民到市民的嬗变,同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促进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转型的不可忽略的力量。
  2.城乡二元结构惯性使农民工自主创业面临诸多困难。不管是返乡创业还是留城创业,与其他创业群体相比,农民工的处境都更为艰难。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惯性作用,农民工“身份是农民,职业是工人,户籍在农村,工作在城市”的群体特殊性,导致他们在创业问题上面临着“留城创业”还是“返乡创业”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农民工难以融人城市,“留城创业”缺乏来自社会网络的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支持;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在城市生活,“返乡创业”不仅情感上难以接受,而且以自己在城市务工行业经验(主要是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为基础的创业活动,在农村难以获得产业网络中分工合作的收益。农民工创业的社会网络与产业网络偏离,导致创业网络的嵌入要付出更大代价,对农民工创业形成严重制约。
  
  (二)典型案例
  
  
1.安徽霍邱农民工进北京创大业。20世纪80年代,安徽省霍邱县冯井镇团山村农民粟洋高来到北京,发现了经营电脑是一条快捷的发财之路,在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积攒之后,1991年在中关村电脑销售一条街租赁了一个柜台,开始了自己的创业征程。当年获利1万多元的消息很快传回到他的家乡,引得四邻八乡的中青年人纷纷随他来到中关村一起打拼。他们亲帮亲、邻帮邻,加入的人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2004年该镇在中关村经营电脑生意的农民工就达到1100多人,租赁柜台500多个,有100多人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公司资产均在100万元以上。冯井镇人经营的CPU占据着中关村60%以上的市场。近年来,冯井人的电脑生意不断向上海、南京、广州等中心城市辐射扩散,吸引的就业人数越来越多,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被众多媒体称为“冯井现象”。
  2.江西安义农民工返乡开创门窗大产业。江西省安义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在改革开放之初,安义人大胆走出去,先后从事过纺织器材、化工原料、铝材经营等。到20世纪90年代,他们瞄准塑钢产品的市场前景,将经营重点转到塑钢、铝合金等门窗型材的加工和销售上。通过亲帮亲、邻帮邻等模式,使安义形成一支超过6万人的塑钢门窗制品生产销售队伍。2008年开始,安义县大力实施以“人才回归、创业回乡、资金回流”为主要内容的“三回工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建材产业的若干意见》,编制了《建材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建设凤凰山工业开发区,出台土地、税收、用电、信贷等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有根型创业,催生了安义人返乡创业热潮。2009年安义县建材产业主营收入达到32亿元,安排就业3850人,引领着安义县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上述两个案例仅是中国农民工“进城创业”和“返乡创业”的缩影。农民工创业的现实状况和鲜活案例表明:第一,中国农民工并非保守落后,相反,他们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无论是进城创业还是返乡创业,无论是从事商业贸易还是进行制造业生产,他们都愿意一搏。受教育程度低并没有阻止农民工的创业意愿,这印证了舒尔茨的名言:“一旦有了投资机会和有效的刺激,农民将会点石成金”。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工从乡镇企业起步,创办的乡镇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创造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是农民工首创精神的最好诠释。第二,农民工创业成功者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能够带动亲邻加入到创业队伍中来。第三,农民工“亲帮亲,邻帮邻”的创业模式,具有强烈的就业创造效应。大量农民工就是在这种相亲邻里的“传帮带”过程中完成“农民-农民工-市民”的身份嬗变,实现就业转移。第四,外部环境的适时改善对农民工创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农民工创业具有现实性和复杂性。目前农民工创业参与度与成功率相对较低,重要原因是创业环境对这个特殊群体不利,如城市融人难、享受公共政策难(各种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难以惠及农民工)等,在许多情况下是阻碍农民工创业的关键原因,而不是因为其创业素质低。
  
  三、“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农民工就业转移的内生道路
  
  (一)农民工“生存型创业”的机会成本低形成内生创业意愿
  
  
笔者注意到,尽管大学生、海外归国人员等成为创业研究的主要关注对象,但与农民工相比,这些人的创业意愿不是更强而是更弱。据调查,2009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1.2%,与2008届的1%以及2007届的1.2%基本持平,2009届“211”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比例为0.4%,非“211”本科院校为0.8%,高职院校为1.6%。越是就业好的学校,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就越少,自主创业目前还没有成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时的主要选择。而据青年创业网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创业意愿的占41.2%,农民工具有比白领更强烈的创业意愿(白路等,2010)。
  为什么当前农民工具有较高的创业意愿呢?主要是因为农民工创业大多属于“生存推动型”,创业的机会成本很低(白路等,2010)。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工控制的资源非常少,除了家里几亩农田,对社会资源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他们没有稳定工作、社会保障、正常晋升渠道,除了在城市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一份不稳定的收入,没有别的改善生活的途径。也正是如此,他们以创业替代打工的机会成本十分低。在许多农民工看来,打工没有出路,所谓“工字不出头”,要出头也无非是“干”或“土”,即要么继续在城里卖苦力,要么回农村继续种地,与其如此,不如创业试试看。对于习惯城市生活、疏于农业生产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尤其如此。因此,农民工在面临创业抉择时,更多的是关注创业成功的正面影响。而对大学生、海外归国人员等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群来说,在创业抉择时则更多关注的是那些创业失败的负面影响,他们具有选择稳定工作替代创业、追求平稳生活的条件,只有在外部激励足够强烈的情况下他们才会选择创业。可见,与大学生、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社会地位的人群相比,农民工创业意愿的形成更具内生性。
  
  (二)农民工创业经过社会网络传导形成强烈示范效应
  
  
对农民工自主创业而言,尽管初始创业的成功率不高,但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创业成功者的示范效应容易通过社会网络得到释放,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参与到创业队伍中来。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网络“强关系”特征,这种示范效应首先在创业成功者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网络中扩散,扩散路径与费孝通所说的“差序格局”顺序十分吻合。农民工的初始社会网络成为这种示范作用扩散的介质,使创业成功者的“传、帮、带”作用得到良好的发挥:创业成功者通过与创业者分享创业经验,降低了创业者的盲目性;创业者与具有创业意愿的人分享创业心得,强化了潜在创业者的意愿;潜在创业者与一般打工者交流创业想法,形成创业动机激励,激起更多农民工的创业意愿。“冯井现象”表明了农民工初始社会网络传导功能在促进农民工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常可以看到许多来自相同地区的农民工创业企业的聚集现象,这些创业企业从事着零部件生产、包装材料生产、汽车维修服务、家装材料饰品生产、家居装修服务等,这些行业技术含量不高,创业门槛较低,产业链关系较强。创业成功者的示范效应使创业队伍迅速壮大,形成区域产业聚集现象。
  
  (三)农民工创业经过社会网络传导形成强烈就业创造效应
  
  
农民工社会网络的“强关系”特征,使农民工创业首先从血缘、地缘关系纽带中获取员工,从而形成社会网络内部的就业岗位供给。一个典型的特征是,中国农民工创业的组织形式多以家庭组织为主要单位,侧重自我组织创业(刘志荣、姜长云,2008)。农民工创业创造的就业岗位,除非是一些特别的岗位,一般会通过所谓的“亲帮亲,邻帮邻”方式,首先满足来自社会网络内部成员的就业需求,之后才会延伸到网络外部,形成外生的劳动就业岗位供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农民工的弱质性导致创业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来自社会网络的“信任”是降低创业风险的一个屏障。与此同时,为社会网络内部成员提供就业岗位,也被认为是创业者作为“强关系”网络节点成员的一份“责任”。社会网络的“信任”与“责任”成为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转移模式运行的重要机制。同时,由于受条件的制约,农民工创业多数进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即便是从网络外部寻求企业员工,这些员工也大多来自农民工群体。可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具有典型的“强关系差序格局”特征,在农民工群体内部形成“创业一就业”内循环,具有较高的就业创造效应。
  综上所述,在中国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惯性作用下,属于“生存推动型”的农民工创业机会成本相对较低,强化了农民工的创业意愿。尽管自主创业面临种种困难,创业成功率不高,但创业成功者的示范效应,通过农民工初始社会网络的传导得以迅速扩散,在吸引大量农民工参与创业的同时,也为更多的农民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形成“创业一就业”内循环。农民工创业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较高的就业吸纳能力,从而成为吸纳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内生力量,将农民工就业的外生转移内生化(见图1)。

图1:基于自主创业的农民工内生转移模式的内生性质

  
  四、政策建议
  
  (一)尊重农民工创业自主性,创业扶持政策应同时兼顾“返乡创业”和“进城创业”
  
  
政府出于减缓农民工进城对城市就业冲击和加速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提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张,农民工返乡创业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措施,如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小额创业扶持资金、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等。但对于城市创业则将关注点集中在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高科技人员等群体,对于进城农民工的“留城创业”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二元结构下的农民工城市融入难成为他们创业的首要障碍,而新生代农民工却具有明显的城市依赖倾向,进城创业的意愿强烈,这是当前农民工创业面临的现实矛盾。创业的自主性是创业意愿的重要体现,“返乡创业”还是“进城创业”应是农民工的自主选择,政府创业政策应尊重农民工的创业自主性。因此,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一样,制定农民工“进城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二)优化农民工创业环境,实现从“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转变
  
  
目前中国创业中存在的一个反常现象: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创业意愿远低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这种反常现象说明目前创业环境不容乐观。受环境的制约,大学生选择以工作替代创业,增加了就业困难;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大多家里没有土地、缺乏务农技能、向往城市的美好、城里打工工资低,选择冒险创业是为了“生存”的无奈之举。“生存型”创业具有很高的风险,难以确保创业成功。改善农民工创业环境,促进农民工创业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政策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第一,为农民工创业者创业能力提高提供支持,如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信息、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政策解读等服务,提升农民工创业者的创业能力。第二,为农民工创业企业提供资源支持。将目前针对招商引资企业、大学生创业、留学归国人员创业、高科技人员创业等在用地审批、劳动用工、融资授信、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的扶持政策惠及到农民工创业企业,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良好的资源支持。第三,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支持。在分工条件下,产业融入是企业成长关键。安义县建材产业发展的案例说明,针对农村产业发展薄弱的现实,通过地方规划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县域工业集中区等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编织产业网络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于进城创业的农民工,需要在政府的帮助下,推动农民工创业与城市产业对接,让农民工创业企业享受城市产业分工收益。
  
  (三)拓展农民工的社会网络,提高农民工创业的就业创造效应
  
  
目前农民工的社会网络局限于初级社会关系网络,不利于创业成长,制约了就业创造效应扩大。通过政府政策扶持,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地方商会、商品展销会、人才交流会等方式,拓展农民工的社会网络,引进“弱关系”的异质性信息,有利于降低创业风险,还可以使“强关系”的区域范围扩大,有利于创业的就业创造效应扩大。目前江苏省大力推进的“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将高校智力资源引进民营企业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

作  者:庄晋财    
出  处:《农业经济问题》
单  位: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经济类别:三农问题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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