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敲门”,融资类“落幕”存量业务如何整改?
朱英子  2022-04-06
摘 要: 时隔5年,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再度启动。清明节前后,陆续有信托公司收到了监管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截至4月6日,该项工作仍在继续。《通知》提出,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
关键词: 信托业务,存量整改,融资渠道

  时隔5年,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再度启动。
  
  清明节前后,陆续有信托公司收到了监管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截至4月6日,该项工作仍在继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早在今年2月底,监管召集信托公司相关人员开会讨论《通知》初稿,各家公司着眼于自身重点业务及初稿中的表述提出技术性建议,也聚焦融资类信托以后的发展。“当时接触的是一个全新的分类框架,整体讨论氛围也只是在现有初稿框架内提。”其中一位与会人士对记者说道。
  
  《通知》提出,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
  
  “依据目前未有提及的业务类型,预计行业会受较大影响,如融资类、事务管理类、投资类等传统分类涉及到的同业通道、类永续债、融资类业务等均会受到影响。”4月6日,云南信托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冯露君、王和俊撰文指出,从统计数量来看,这些业务占到信托收入的比例较大(30%-40%),它们暂时不能放入到资产管理、资产服务业务之中。
  
  一、“消失”的融资类业务
  
  
“信托按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结果,但目前的这些分类都是学术分类。”一位业内首席经济学家向记者表示,形成统一的信托分类,将有利于信托理念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普及和推广,有利于信托业务的开展和回归本源,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信托行业的理解和认可。
  
  对比来看,原有的按信托财产来源(集合、单一、管理财产)、功能(融资、投资、事务管理)、运用方式(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等)划分的大类均已不在。此外,信托自营/固有业务也未提及。
  
  最值得关注的是,融资类(信托贷款)类影子银行业务如何归类在《通知》中未有明确说法。而据信托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规模为3.58万亿元,比上年末压缩了1.28万亿元,降幅高达26.28%。
  
  今年3月初,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专访时首次公开提及,将要对信托业务的分类进行调整。同时表示,融资类信托在新的分类中不会再出现,并不是说没有融资的功能,融资功能少量存在,特别是资产管理信托这类也涉及到资金的募集。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到,对于基于信托关系开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通知》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按照业务特点有序实施整改。
  
  二、融资类业务何去何从?
  
  
“融资类业务或向两个方向转型,资本约束和标债投行化。估计两步并行。”王和俊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前者,融资类业务属于存量梳理中需要归入特殊的一类且需限期整改,应该建立新的资本和流动性约束机制,限额规范发展;后者,融资类业务可依托中信登向标准化债权融资工具转型、业务彻底投行化。
  
  其表示,业内普遍观点认为,融资类业务未来限额及限制在自营范围是趋势。从文件来看,“规范”、配套制度中的“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信保基金”等再次提及(均是针对融资类业务的监管思路),应该是规范发展之意。
  
  4月6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融资类业务的整改方向,业内普遍悲观。
  
  “根据现场的讨论来看,并不是说要把融资类业务都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但也不排除后期又有别的想法。”前述参会人士表示。
  
  一位头部信托公司研发部人士则向记者说到,未来融资类业务大概率要回表,只能通过自营资金开展该项业务,“现在是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他说。
  
  “监管导向是,信托基本就不具备融资功能了。”华西某信托公司高管向记者直言,《通知》对信托公司影响很大,等于是从头开始规范了。
  
  华东某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总经理认为,《通知》相当于是信托业十年规划蓝图,目前的信托公司三分之一艰难前行,中小型的信托公司以及靠融资类业务支撑其财富板块的头部信托公司首当其冲。
  
  本次的《通知》中仅提到,“信托公司应立足受托人定位,按照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设定信托业务边界,严禁新增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不得以私募基金形式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同时积极拓宽信托本源业务范围,深入挖掘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空间,丰富信托本源业务细分种类。”
  
  “在新的业务分类下,传统融资类业务要有序退出或转型;标品信托业务将成为首要的发展方向;股权投资信托有较大潜力;资产服务类信托需要尽快做大规模;公益慈善信托会得到更大发展。”华北某战略研究部总经理向记者分析称,随之而来的,信托公司的能力建设、组织体系都会发生深刻变化。
  
  不同于分成四小类的资产管理信托和“消失”的融资类信托,《通知》对资产服务信托的分类是最为细化和着墨最多的,导向不可谓不明晰。

作  者:朱英子    
出  处:经济参考报
单  位:经济参考报    
经济类别:投资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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