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资宏观调控模式转型的设想
罗云毅  2007-05-28
摘 要: 本文分析了对投资宏观调控模式转型的设想,提出了“管住货币、放开投资;管住外部性、放开比例;管住国有、放开社会”的政策方案。该政策从政府角度看,不仅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调控目标明确、调控措施的可量化程度高、有较强法律支撑、可操作性强,更重要的是可以真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该政策界限明确、透明度高,可预期性强,环保和资源及规划等方面的政策稳定性强。从社会角度看,这样一种新的调控方式有利于把加强投资宏观总量和结构调控与环境、生态、劳动权益保护等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投资调控促进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可谓一举两得。
关键词: 投资宏观调控,调控模式,市场机制,资源配置,政策稳定性,外部性
  探索新的投资调控思路,建立更加有效的调控机制,“三个管住、三个放开”,即“管住货币、放开投资;管住外部性、放开比例;管住国有,放开社会”或许是可供参考的方案之一。
  
  所谓“管住货币、放开投资”,是指在总量调控方面,决策部门一方面应将注意力集中在货币政策目标,即保持价格水平稳定上,根据通货膨胀的变动态势调整利率和存款准备金水平,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吞吐货币,以有效控制通胀水平;另一方面对投资总量可以放开,即不再企图控制投资率、投资规模和投资增长速度,不再将其作为调控目标。换句话说,只要通货膨胀态势控制在既定范围之内,即使投资增长很快,投资率很高,货币政策也可以保持不变。反之,一旦什么时候出现了通货膨胀,即使当时投资率不高,投资增长速度大大下降,货币政策也要从紧,以求控制住通货膨胀。显然,在这样的总量调控模式下,我们就不必再为什么是适度投资总量之类的问题而麻烦自己了。
  
  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实行“管住货币、放开总量”,人们可能会担心出现投资膨胀。人们常引用弗里德曼的话说“通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意思是只要管住了货币,就能控制住通胀。实际上,投资总量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货币现象”。虽然此货币现象非彼货币现象,二者不同质,货币政策调整也只能以物价水平为标准,但只要管住了货币,投资又能膨胀到哪里去呢?如果确实管住了货币,物价水平保持稳定,投资水平还是比人们愿意接受的水平高,那实际上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的正常表现。我们应当转变观念,以平常心对待之。如果再考虑到这种态势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高储蓄的优势,就更没必要过多担心了。
  
  所谓“管住外部性、放开比例”,是指在投资结构调整方面,决策部门一方面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教育、公共卫生、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劳动安全等领域,确保公共利益,即正的外部性的实现;另一方面对竞争性领域各行业的投资规模、投资增长速度及相互间比例则可以“放开”,交由市场机制去决定资源在各行业间的配置。换句话说,即使竞争性领域的甚至某些行业投资增长比较快,以至人们感觉要形成“过剩生产能力”,或者某些行业发展速度较慢,不尽人意,政府也应将其作为市场现象看待,一般不采取直接针对性措施加以调控,投与不投的最终决策还要让企业家自己去做。不可否认,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资源配置上,市场机制或企业家也会犯错误,而宏观的计划者也完全有可能在某些时候高出市场力量一筹,但从长远看,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毕竟会获得更高的效率,这也正是我们选择市场经济道路的理由。在投资的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一个颇有争议__的问题是关于产业政策的作用。对此,学术界还没有定论,我们应当取慎重态度。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无论怎样肯定产业政策的作用,市场经济原则都是一个底线。
  
  所谓“管住国有,放开社会”,是从体制的角度考虑的,指对国有投资,特别是政府投资,国家还要按计划原则保持控制权,通过统一协调的计划配置国有投资资源。而对社会资本,则可以“放开”,让其按市场原则“自由”运动。我们之所以强调对国有投资还要管住,其根本原因首先就在于国有投资的公共属性,这决定了国家必须作为所有者的代表行使管理权。其次,国有投资,特别是政府投资的本来任务就是满足全社会的公共需要,各投资项目相互间是统一、协调、互补的紧密关系,而不是优胜劣汰的竞争关系,需要大规模协作。这一特点也决定了国有投资管理本质上不可能像市场机制那样,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水平变动自动调节,必须通过严密统一的计划管理完成。至于早已为人们所熟知的国有投资的“软预算约束”,当然也是必须加强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对社会资本,有的同志可能会担心放开了将不利于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其实,在国家很有效地管住了货币、管住了外部性的条件下,对社会资本的“放开”所带来的自由度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试想,如果在政府的外部性管制之下,企业家在投资时不得不将原来由社会承担的生态环境成本、资源成本内部化,不得不增加生产劳动安全方面的投资,其“自由”活动空间在某种意义上岂不是甚至比以前还小了。至于让企业家们在各行业间选择投资项目、自行确定投资规模和技术路线、自主筹资等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实际上更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家的优势,有利于更有效率地创造社会财富,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所谓“三个管住、三个放开”,说到底还是一句老话,即该管的要管住,该放开的要放开。与传统调控方式相比,新方式还是有几个优点。
  
  从政府角度看,新调控方式不仅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调控目标明确、调控措施的可量化程度高、有较强法律支撑、可操作性强,更重要的是可以真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使政府能集中精力真正抓好涉及到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外部性问题。另外,因调控目标明确,政府也就不必再为整体的、或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投资率或投资增长率到底应是多少而苦恼了。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新方式政策界限明确、透明度高,可预期性强,环保和资源及规划等方面的政策稳定性强,不是说变就能变的,因此政策风险低,有利于发挥企业家的创造精神。
  
  从社会角度看,这样一种新的调控方式有利于把加强投资宏观总量和结构调控与环境、生态、劳动权益保护等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投资调控促进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可谓一举两得。

作  者:罗云毅    
出  处:宏观经济信息研究
单  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经济类别:宏观调控
库  别:国内论文子库
相关文章
 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渊源 (2007-03-19)
 建立符合国情的宏观调控体系 (2007-02-27)
 警惕宏观调控下的经济集权 (2006-12-20)
 金融时报:行政手段效果有限,节能降耗需借助市场机制 (2006-11-30)
 不能忽视畸形投资中的失业之痛 (2006-09-25)
 宏观经济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 (2006-02-14)
版权所有: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