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五起反垄断典型案例,涵盖了共享电单车、原料药等民生领域,旨在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其中,"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明确指出共享电单车不属于法定特许经营范畴,地方政府不得以此设置市场准入壁垒,释放出公权力不应干预市场竞争的强烈信号。而"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则通过司法审查,坚决维护了原料药市场的公平定价,展示了反垄断执法与司法的协同作用,强调了认定垄断协议的严谨性。这两类案例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反垄断工作正进一步深化,通过划清权力边界和严惩市场主体间的违法行为,致力于构建更加开放、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竞争环境。 |
关键词: |
典型案例, 共享电单车, 行政性垄断, 垄断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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