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借上市提高自身竞争力 |
王松奇,刘煜辉,欧明刚,彭成,尹振涛 2007-08-30 |
摘 要: |
本文是《银行家》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课题组对全国商业银行最新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进行分析考察的结果。数据显示,A股上市历程大大提高了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
关键词: |
商业银行,A股上市,竞争力,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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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商业银行最新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进行分析考察,数据显示,A股上市历程大大提高了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一、资本充足率总体达标
截至2006年底,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总体达标。除农行、光大、广发、深发展外,其余13家全国性银行均超过8%的资本充足率及格线,而核心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全国性银行则达到14家(农行、光大、深发展未能达标)。
上市银行在补充资本方面渠道较多,整体表现较好。11家上市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与整体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从2004年的10.00%和7.58%上升至2006年的12.34%和10.11%。
同前一年相比,大部分全国性银行2006年资本充足率水平基本持平。变化较大的是未达标的银行。光大银行在较低的水平上下降了1.41个百分点;而广发银行受益于重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资本充足率由2005年的-4.11%一举提高到7.63%,接近最低监管标准。
2006年全国性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进一步得到拓展。广泛使用公开上市、定向增发、发行债券(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总体而言,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大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近年来有很大的改善,上市银行资产质量的提升水平远高于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2006年全国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结构表现为,正常和关注类92.9%,次级类1.51%,可疑类2.93%,损失类2.65%。
2006年,全国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均较前一年度有所下降。股改上市后的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的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招商、浦发、兴业、民生、恒丰和浙商银行依然保持较低的水平。广发行在重组中由政府、老股东和投资者团队共同弥补损失,不良贷款率由2005年的16.89%剧降为2006年的3.97%,是全国性商业银行中降幅最大的银行。
从不良贷款的绝对数额上看,广发、中信下降最多,建行、交行、深发基本上与上年持平。
从不良贷款结构上看,除农行外,其余全国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分别以次级类和可疑类占比最高。其中次级类占比最高的有工行、华夏、广发、深发、浦发和民生银行。
2006年,大部分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贷款减值准备覆盖率较上年有所提高。大多数银行达到或超过70%,交行、招商、浦发、兴业和民生则超过100%。
根据监管部门的标准,最大单一客户贷款不得超过银行净资产的10%,前十大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2006年底各行的这两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从资产结构看,2006年全国性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中,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资类资产占比相对较大。在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兴业、光大和浙商银行的投资类资产占比较高,平均水平在20%左右;相对而言,深发展和招商的投资类资产占比较低,分别为6.8%和5.8%。
投资类资产具有较高的占比,意味着商业银行对贷款业务的依赖性相对降低,对贷款风险起到了分散的作用。
三、盈利能力迅速提升
2006年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除中信、华夏、广发等少数银行外,净利润增幅均大大超过营业收入的增幅,显示出较高的运营效率。
上市银行资本收益率整体高于非上市银行,其他类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水平整体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动态而言,2004-2006年,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尤以兴业、深发、民生、浦发、浙商为代表。
上市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整体高于非上市银行,国有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水平整体高于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
在盈利模式方面,全国性商业银行各有不同的优势。
利差收入是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也是最重要的利润来源。总体而言,建行、交行和招商银行的净利差水平较高。与2005年相比,在净利差方面,工行有所回落,建行微降0.01个百分点,而中行、交行、中信和招商银行则有所提高。
相比于2005年,各行2006年的平均净利差均有所扩大。央行的几次加息普遍扩大了存贷款利差,是商业银行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提高的直接原因。
从负债结构与成本率看,大部分上市银行均以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存款占比接近或超过90%,只有兴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更多地依赖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和向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存款占比最少。
2006年成为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大发展元年。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各上市银行净非利息收入平均增长36%,其中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平均增长70%,均超过了31%的净利润平均增长率。
分析中间业务发展水平,一般使用三个主要的指标,即“净非利息收入”、“净非利息收入占比”和“净非利息收入利润占比”。
从净非利息收入的绝对值看,中间业务在各银行之间很不平衡,年收入水平从0.49亿元到169.2亿元,跨度很大。国有商业银行凭借庞大的市场规模和营销网络,发展水平远高于其他类全国性商业银行,上市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水平则高于非上市银行。
净非利息收入占比仍然较低。在16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渤海因成立较晚,未列其中)中,有10家净非利息收入占比低于10%。最高的招行和中行也不过14.3%和12.3%,仍然远低于国际先进银行的普遍水平。
检视各家银行的净非利息收入占比水平,大体上与银行的规模、综合化经营水平正相关,例如在占比相对较高的银行中,中行、工行以规模取胜,而交行、中信、招行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其综合化经营的布局。
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水平较低的现象,与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环境和市场现实紧密相关,是我国银行业走向成熟过程中的特定阶段。
2006年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指公开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的11家上市银行)的成本收入比为39.67%。近三年来,相对于国有全国性商业银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了颇为有效的成本控制,其成本收入比经历了一个小幅上升而后下降的过程,与国有全国性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从2004年2.6个百分点缩小到2006年底的0.8个百分点。
在过去三年内,主要全国性银行平均有效税率经历了一个小幅上升而后下降的过程。2006年,11家上市全国性银行的有效税率为31.45%。与国有全国性银行相比,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了颇为有效的成本控制,有效税率大幅降低,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从2004年底的23.7个百分点缩小到2006年底的2.2个百分点。
四、整体流动性较强
2006年中国社会经济的整体流动性较强,从存贷比来看,2006年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不含贴现)为57.7%,其中工、农、中、建、交5大行的存贷比为55.8%,中信、光大等九家主要股份制银行的存贷比为66.2%。相比较而言,5大行的存贷比要低于9家主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从流动性比率来看,2004-2006年各家银行人民币的流动比率都大于25%的监管要求,外币的流动性比率都大于60%的监管要求。从人民币的流动性比率来看,2006年,除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外,其他各家银行的人民币流动性比率都高于2005年。从外币的流动性比率来看,2006年,除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外,其他银行的外币流动性比率都高于2005年,从整体来看,银行业的总体流动性比率较2005年都有所提高。
从中长期贷款比来看,2006年各家银行中除农行、广发、招商银行外,大部分银行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较2005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并且大多超过监管要求,5大行中只有建设银行满足小于120%的监管要求,9家股份制银行中只有华夏、广发、兴业三家银行满足小于120%的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总体达标。除农行、光大、广发、深发展外,其余13家全国性银行均超过8%的资本充足率及格线。
上市银行资产质量的提升水平远高于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股改上市后的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的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
上市银行资本收益率整体高于非上市银行,其他类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水平整体高于国有商业银行。2004-2006年,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尤以兴业、深发、民生、浦发、浙商为代表。
从存贷比来看,工、农、中、建、交5大行的存贷比要低于9家主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城商行竞争力可望提高
2006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和利润增长、缩小地区差异等方面均取得突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应该立足于中小企业、地区银行、个人金融。
五、处置不良资产效果明显
在监管部门的高压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城商行的重组抢救运动成效卓然。截至2006年12月末,已有59家城商行累计置换、剥离不良资产685.05亿元,其中信贷资产511.09亿元,非信贷资产173.97亿元。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比例由2002年的17.7%下降到目前的4.78%。
2006年城商行资产质量明显得到改善,资产质量优良银行(不良率小于2%),由2005年的14家猛增到2006年的27家。2006年有13家不良率超过15%的城商行摆脱了高危状态。从2002年起,由66家资产质量差的银行(不良率大于15%)变为2006年的6家。
资本充足率稳步提高
截至2006年底,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8.5%,整体已经达到2004年12月颁布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规定的到2006年底商业银行应达到8%以上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通过几年的努力,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从5年前的-0.2%上升到今天的8.5%。
但是截至目前,仍然有近4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无法达到要求。2008年底,所有城商行资本充足率都要力争达标。
六、利润快速增长
截至2006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2.57万亿元,信贷总额为1.37万亿,利润总额高达181亿。
其中,利润增速远高于资产和信贷增速,资产利润率从2002年的0.33%迅速提升至2006年的0.697%。盈利能力的提升主要得益于资产质量的改善,特别是近年来城商行大面积的财务重组运动
从盈利能力的结构上看,资产利润率大于1%的城商行从2002年的1家增加到2006年的29家。全国城商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也由2002年的0.33%增长到2006年的0.7%,利润率几乎翻番。
从2006年盈利能力最强的40家城市商业银行表中,不难看出绝大多数城商行属于中小型银行。其中不乏新批准设立的城商行,例如,位列前三名的是乌海、稠州和民泰。当然盈利能力较强的银行中也存在宁波、杭州和南京、包头等大型城商行。
从衡量贷款集中度的两个监管指标来看,最大客户比率从2005年的179.98%降为2006年的158.85%;十大客户比率从2005年的620.3%降为2006年的456.61%。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城商行资产运用仍较多集中在大客户、大资金上,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较小,同时可以看出,越是不发达地区这种现象越是明显。社区银行的经营宗旨无法得到体现,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客户群重叠,存在明显地客户争夺局面。
七、地区差异性大幅缩小
无论是东中西部之间,还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内部和内陆地区内部,经营的差异性在迅速缩小。
资产质量差异也成减小态势,除了广东的几家城商行仍处于资产质量最差的“第六类行”以外,其他地区城商行的平均不良率都在迅速地向4%以下的水平靠拢。
城商行的资本状况是差异迅速缩小最为突出的方面,大部分地区的城商行在2006年末都接近了监管当局8%的资本充足率的达标要求。
但是城商行盈利状况依然反映出比较明显的地区差异。长三角地区城商行平均资产利润率高达0.92%,而其他地区城商行都在0.7%以下。西部地区低于0.5%,珠三角地区的城商行,平均资产利润率甚至低于0.2%。
八、业务种类单一
城市商业银行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仅靠存贷款利差创造利润。据统计,多数地方商业银行95%以上的收益是靠利息收入实现的,中间业务基本上是空白,和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30%甚至50%以上相比差距很大。其后果是降低了同业竞争力,制约了业务的发展。
城商行的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集中体现在银行卡、电子银行、个人理财和网上银行等新兴高科技类产品上。城商行的市场份额近几年来一直徘徊于5%左右,增长乏力。
九、行业战略定位与发展构想
首先,城商行发展的客户定位--中小企业。
城市商业银行由于从业人员本土化、与客户地域联系密切、熟悉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对地方中小企业进行监督,较国有大银行相比,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可以充分保障放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提供服务的效率。
另外,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决策机制灵活,更能符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可以降低双方的成本而提升价值,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具有比较优势。从长远来看,中小企业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和最有成长性的一分子,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增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无疑会从中小企业的成长中获得较高的盈利空间。
其次,城商行发展的区位定位--地区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历史上形成的独特的地方特征、特殊的股权设置、与地方政府联系密切所具有的信息优势等条件,使城市商业银行更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只有利用与地方经济的交融性,密切保持与地方经济发展战略方向上的一致,才能敏锐捕捉地方经济的脉搏,也才能进一步在地方经济的极化和扩散中扩大自身金融资源的支配范围。
再次,城商行发展的产品定位--个人金融。
作为市民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更应该以个性化确立个人金融业务的服务理念,在坚持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品质的基础上,细分客户群体,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以住房按揭、零售贷款等零售业务为主的资产业务更是发展中的重点。
城商行应处理好引资与上市
伴随资本市场的繁荣和银行业的大发展,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已迎来了竞争力提高的契机。在目前阶段,城商行应该处理好国际合作与引进外资、区域性合并重组、跨区经营、谋求上市发展等问题。
十、“引制”重于“引资”
在风起云涌的引资浪潮中,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清醒认识“引制”重于“引资”的原则。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重在治本,兼具治标。
在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谈判中城市商业银行必须落实战略合作的稳定规划,确定技术援助、信息共享和市场联合开发的相关合作事宜。坚决抵制套利持股的商业投资者,克服短期利益冲动,谋求长远发展。
同时,理性掌握战略伙伴的选择标准,切忌盲目追求大而强的金融巨头,而应该根据自身的资产规模和质量、市场环境和经营战略选择合作意向强烈、业务专长匹配的战略投资者。同时监管部门应该积极协调,避免境外战略投资者在资金、人才、技术上向金融发达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单一流动。
另外,引进战略投资者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尤其是海外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必然将国外金融风险传导进来,造成经营风险的预测和控制变得更加困难,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对境外金融风险的传导扩散做好策略研究和筹划,建立化解风险的准备机制。
最后,战略投资者不是慈善家,进入我国银行业的目的终归是拓展市场、争夺客户、攫取利益,与城市商业银行的远期竞争不可避免。城市商业银行必须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冷静对待有投资意向的境外金融机构。建立积极良好的沟通机制,聘请国际知名的会计事务所,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争取合理的入股价格,维护原有股东的正当权益。始终保持依靠自身谋求质变的信念,立足自主创新机制的健全、创新人才的培育和创新产品的开发,逐步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和业务竞争能力,迎接国际金融业激荡的变革与挑战。
十一、区域性合并重组
城商行合并重组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操作方案切实可行。方案是合并重组的路线图,在制度设计上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在实施方法上要有可操作性;在工作分工上要有均衡性,使地方政府、监管当局、城市商业银行各在其位、各尽其责、各显其能;在时间安排上要有紧凑性,方案一旦确定下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能出现停顿、阻滞。
二是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涉及到股东、地方政府以及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利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直接影响到他们参与、支持合并重组的积极性和动力。股东主要关心原有股本是否缩水,董事会和高管层主要关心经营管理权是否被削弱,地方政府主要关心对当地的贷款投入、税收是否缩减以及人事权是否缩小。
三是地方政府引导而不干预。地方政府作为大股东和地方管理当局,在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借助地方政府推动力的同时,也必须注意避免行政干预的负面影响,确保合并重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四是重组政策与监管规定协调一致。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是根据银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的精神而进行的,重组的每一步工作都报监管当局审查和认可,确保重组政策与监管规定相一致、重组步骤与监管措施相衔接、重组手段与监管要求相协调。
十二、慎重推进跨区经营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参差不齐,并且跨区发展也会直接面临内控、人才和环境等风险,因此慎重推进城商行跨区发展是一种比较明智的选择。
首先,从监管部门看,应坚持质量与规模的平衡、跨区发展必然会面临更多的风险,对银行实力的要求也会相应提高,并且在针对全国性银行和城商行的准入制度上也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在审批城商行跨区域发展时,既要考虑监管指标综合评分是否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以上,也要对资产规模和资本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次,从城商行来看,应坚持规模与效益目标的平衡,不能仅仅追求规模的扩大而无视效益的提高。跨区域发展不仅是城商行实现规模迅速扩张的机会,更是借机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内控水平,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水平的机会。城商行应在跨区发展中,兼顾规模与效益,既要实现资产规模的扩张,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要给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与效益,坚持风险可控下的规模扩张和盈利水平的增强。
十三、谋求上市发展
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前需要做好的工作包括:
首先,充分运用市场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消化、处置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比例。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的重要指标,为了使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达到上市银行的标准,城市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资产置换和转让、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减少不良资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要强化制度约束和风险控制,减少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
其次,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要引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并制定工作制度,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并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在法人治理方面基本达到上市银行的要求。在股权管理方面,要清理股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之后启动股权托管程序,进行国有股权界定工作,通过股权托管完善股东的基本资料,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的股权结构。
再次,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加快创新的步伐,包括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等,从而改善运行效率和提高竞争实力,一方面充分发挥城市商业银行贴近市场、灵活应变的优势,另一方面更使城市商业银行以全新的富有现代气息的形象展现于众。
另外,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包括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体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并使之更加具有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新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城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最后,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核心内容,在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一定风险防范意识的良好基础上,针对风险管理体系独立完整性方面,对在风险控制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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