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三十年--兼论创立中国特色的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 |
黄范章 2008-11-12 |
摘 要: |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将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其经济学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经验加以比较,阐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本质的特征,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特别是公有制主体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本文还提出西方经济和西方经济学虽然把维护私人资本所有制奉为圭臬,但它们也是人类文明成果的一部分,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历史赋予中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以创立有中国特色的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历史责任,我们应为此努力,为世界经济学文库做出新贡献。 |
关键词: |
转轨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华盛顿共识,北京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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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探索着并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正处于完善这一新体制的进程中。而市场经济在西方国家存在、发展了几百年。以西方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的西方经济学也存在、发展了几百年。在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西方有些人士吹捧美国国际经济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于1989年提出的所谓“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向发展中国家兜售新自由主义,鼓励他们要用西方经济学的自由放任学说指导本国的经济发展与改革,推行全面私有化。中国则坚定地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航道上,披荆斩棘,进行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尽管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市场经济,就市场经济这一范畴讲有相通之处,正如中共中央在1993年文件中所指出的那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既要制度创新,也要理论创新。那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显现出这前无古人的“特色”呢?它究竟“特”在哪里?为此,有必要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跟西方市场经济加以比较、鉴别,才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西方市场经济与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特征
市场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乃是它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乃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经济学,表现出以下三大特点:
(一)以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核心。
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从一开始就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它以维护私人产权为核心、以赢利为目的,依靠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发展资本主义私人经济,来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所以,几百年来,市场经济总是跟资本主义私人经济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由此,西方经济学几百年来也都把市场经济跟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视为一体,把市场经济视为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所固有的东西,他们不承认也很难想像离开资本主义经济哪有市场经济生存的地方。与此同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也同样把市场经济跟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视为一体,认为市场经济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水火不相容,甚至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也可以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并付诸实践,西方许多人士(我国国内也有少数人)仍然顽固坚持传统观点,硬把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实践,说成是搞资本主义。然而,尽管我国正在建设的是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新型市场经济,但西方国家几百年来所赖以安身立命、繁衍传承的却是与资本主义私人经济结合一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西方经济学则把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奉为圭臬。
(二)现代西方经济学是以成熟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
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成熟的、发达的,不仅在于它经历了漫长(几百年)的发育成长的历程,而且在于它的每项机制、每项制度、每个游戏规则乃至每项法律法规都不是由哪位“先知”事前设计的,而是根据生产社会化的进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逐步确立的。它从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证券市场到期货市场及衍生品市场,也都是由千万群众在自己的经济实践中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而建立起来的。还需提及,在西方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的二、三百年间,发达国家完成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历程,经历了后工业化时代,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新型的产业结构成了成熟的、发达的市场经济的载体。成熟的、发达的市场经济,最后要以立法形式加以规范,成为成熟的、法治的市场经济,为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它所必需的沃土。
(三)现代资本主义是国家干预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国家资本主义。
按照古典经济学的说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非常完美的,依靠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市场会自动趋于平衡,可无为而治。它虽然承认偶然会出现失业,但只要工人把工资要求降下来,自然会受到雇佣。因此它不存在什么“非自愿失业”,“失业”也都是自愿的。然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决不像古典经济学家所描绘的那么“美妙”。它的基本矛盾决定了它固有的三大缺陷:(1)周期性危机;(2)竞争必导致垄断:(3)社会贫富两极分化。1930年代的大危机把这三大缺陷发展到极其尖锐的地步,整个资本主义经济面临崩溃。资本主义经济己无法靠市场经济进彳亍“自我调节”,不得不求助于“国家干预”。随着罗斯福“新政”,特别是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1936年出版《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为国家干预,特别是为“宏观经济调节”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风靡一时,不仅让西方基本经济理论出现了宏观经济学及微观经济学的分野,而且依靠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经济调节,使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远离了1930年代那样毁灭性的危机。战后西方经济几十年的发展,使许多人士都为凯恩斯歌功颂德,在纪念凯恩斯著作出版30周年时竟喊出了“是凯恩斯拯救了资本主义”。可是好景不长,美国的经济陷入了“滞胀”,美国里根总统推行的以供给学派和货币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新保守主义盛行起来,有少数人走得更远,鼓吹极端的新自由主义,要求回到哈耶克主张的自由放任主义。然而,事实是历史的发展已铸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跟“国家干预”结为一体,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已离不开“国家调节”,那些极端的新自由主义观点被许多西方经济学家讽刺为“原教旨市场主义”。如果说古典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是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那么,现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则是与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国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对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来讲,有哪些特点?
(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于世界新兴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它的建立与成长贯穿于中国三种“转轨”交织在一起的“转轨”时期。
中国作为新兴世界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它才萌发于3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30年前开始实施的“改革开放”政策,把中国经济推进了复杂的、艰巨的“转轨时期”。这个“转轨时期”的复杂性、艰巨性,集中表现在它由三种“转轨”交织在一起:一是经济体制上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二是经济结构上从“二元经济”转向现代化工业经济;三是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特别是转向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的可持续型。西方国家过去花费了几百年时间才完成的事实,我国要在短短几十年内完成,其复杂性与艰巨性可想而知。以失业和就业为例,西方发达国家一百多年前完成了工业化、城市化,农村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3-5%,全国失业率约4-5%左右,而且有较好的社会保障设施。而我国“转轨”起步于“二元经济”,农村人口占60%多,是全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农村剩余劳动力1-2亿人,处于隐蔽性失业状态。在过去20多年里,已有1.5亿农民工流向城市,虽大大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却也增大了城市的就业压力,他们的就业处于不稳定状态。此外,随着企业改革的推进,国企和集团企业下岗职工,据统计1990-2002年间这两类企业的就业人数减少5610万人;另据统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推进,导致自1994年以来共失去了1.5-2.0亿个工作岗位。结果我国在转轨时期所面临的失业(或就业)问题,远比当今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更加严重,尽管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并不算高,但实际情况不容忽视,而且今后一段时期还会趋于严峻。三种“转轨”叠合在一起的复杂情况,使得我国即使有持续的高增长,也常和高失业或低就业结伴而行。当今,西方经济学都是根据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的产业结构及运行规则所确立的失业率不超过5%,反映社会收入分配程度的基尼系数不超过0.4作为标准的,如果用此标准要求或对比我国,对我国转轨时期既不适合也不切实,因为我国目前的经济跟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处于不同的平台上。我们应朝此方向努力,加速经济发展和改革,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
(二)政府在经济发展与改革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体,像同属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东亚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都属“赶超型”经济。为了“赶超’西方早已成熟、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得不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在《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书中阐明政府在东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世界银行在其1993年发表的《东亚经济奇迹》研究报告中,把东亚经济的高速增长归功于政府经济政策的灵活性和主导性。
对中国来讲,无论是实现工业化还是建设成熟的市场经济,都要在短短几十年内完成西方国家过去花数百年才完成的事业,这就要求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来实现赶超。这种由政府主导的赶超型经济,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各种机制和制度工具处于“发育”、“不成熟”或“夹生”过程之中,而且各种市场机制、制度工具“发育”程度不同,相互之间还需“匹配”或“配套”和“协调”。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看,从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到衍生品市场,大约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历史。每种市场、每种机制和每个制度工具,并不是靠某个天才设计而诞生的,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成长,由千万群众在经济实践中根据活动的需要而自发地形成协议并共同遵守。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在短短几十年间完成发达国家二百多年所完成的事,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不允许让我国先建立一个比较成熟的、规模的市场经济再去融入世界经济。为了“赶超”,在这里,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主导着制度“创新”。当经济货币化的进程尚未完成时,就已开始证券、票证化;当证券、票证制度尚未发育甚至有关运作法规尚不完善时又出台了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这一切都是在短短几十年或十几年内几乎同时出现的。这就造成这么一种局面:在推进自身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接轨过程中,各种市场组织形式、机制、制度工具都具有不同程度的“不成熟性”域“夹生性”。在我们看来,凡是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经济所有的市场形式、机制、制度工具,我们都应该一应俱有,即使目前条件不成熟也得先引进,在运行实践中培育,这就构成了这种“赶超型”经济所固有的弱点。这个弱点是难免的甚至是必然的,这就决定了我国经济在“转轨”过程或社会主义市场培育、成长过程中,有就各个不协调、磨擦、脱节方面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协调”的必要性。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所讲:“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跟发展市场结合起来”,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把这抓“结合”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的方向与道路提出的。从经济制度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什么?它再也不是公有制“一统天下”,而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是这个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什么?它和市场经济如何才能结合?结合的难点是什么?
社会主义的这个“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其核心部分是“公有制为主体”,没有这个核心部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仅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跟市场经济相结合,那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些非公有制经济跟市场经济相结合,从经济体制上讲毫不困难,因为历史上的市场经济都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跟市场经济相结合,其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它的核心部分--作为经济主体的公有制经济跟市场经济相结合,而要实现这个结合,就必须在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建立起为市场经济所须臾不可缺的微观经济基础,而这是旷古以来的历史性创举。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诞生、成长与发展从来都是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融合在一起的;经济学说史也告诉我们,无论是西方经济学抑或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二者虽然立场对立、立论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都否认市场经济跟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的可能性,而且都把这一点奉为“信条”。1930年代在西方经济学界发生一次历时数年的社会主义大论战,当时西方经济学界主要代表米塞斯及哈耶克断言只有私人企业才能构成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微观经济基础,断言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跟市场经济相结合,而只能搞计划经济,只能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与此同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断言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固有的,跟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水火不相容,把市场经济视为“洪水”、“猛兽”。正是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解放思想,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与教训,毅然采取“改革开放”决策,并于1990年代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针,打破来自传统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两个方面的同一把思想枷锁--所谓市场经济跟社会主义公有制不相容的“教条”。
建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难点,就是要维护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部分一公有制为主体同时还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所必不可少的微观经济基础。何以如此?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的企业都掌握在私人手里,政府作为政治实体,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而我国政府不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两种身份和两种职能,这种体制是我国建国之初从前苏联那里学来的,政府以国家名义对国有企业实现政府所有制,而且一统天下。不仅非经营性、非竞争性国企为政府所统辖,而且本该由经济实体所统辖,按赢利原则经营的经营性、竞争性企业也归政府所统辖,结果造成了经济服从于政治,赢利原则(成本-收益原则)被财政原则(无偿征收、无偿支付)所取代,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被计划手段所取代,大家都争吃财政“大锅饭”,企业没有独立的经营行业和经济利益,丧失了经济活力。这种企业,根本不可能构成市场经济所必须的微观基础。那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能否跟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主要取决于能否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起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微观经济基础”,这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点”。
中国人民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改革的实践中不仅找到这个“结合点”,即通过国企改革,把国企建设成独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公有制基础上为市场经济塑造“微观经济基础”;而且探索出了一条可行的途径,即“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尔后又进一步明确“股份制,可以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循此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之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职能与机制。在这里,“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至关紧要,不仅直接关系到产权能否明晰,关系到国有企业是否真正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地位,而且关系到政府能否完全真正地 ‘经济建设型’改变为“公共服务型”。因此,党的文件中长期以来都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作为经济改革的重点,事实上我国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如把政府的一些经济主管部门改为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等),但仍障碍重重。改革的进程表明:政府一身兼有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仍“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根源。所谓‘病’在企业,“根”在政府。“十七大”报告中把政府体制改革放在突出地位,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
总之,30年的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的伟大实践,使我国的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十分珍惜,也值得国人引以为豪。如在从指令性计划转向以市场调节作为分配社会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中,我国以极简洁的语言“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总结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如我国总结出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一国企改革道路,为把国企改革成为公有制基础上的“微观经济”,解决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联结的这个世界级难题;还有,我国一度实行的价格双轨制,成为从计划价格稳妥地过渡到价格放开的中间“桥梁”;还有,我国总结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为我国指明了带有时代特征的中国工业化道路;特别是我国根据科学发展观在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的实践,为应对我国“转轨”时期所面对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情况与问题,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十大结合”的方针,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根据我国“转轨”时期的具体国情总结出的成功经验,是现代西方经济学所无法也不可能提供的。我们应十分珍惜自己的实践经验及成果,当然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深化及理论化,在此基础上创立有中国特色的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学。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同时,我们也看到西方经济学虽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奉为圭臬,但它毕竟是发达的市场经济的理论结晶,是世界人类文化成果的一部分,它所研究的每种市场形式、市场机制、市场产品及法规,对于我们有重大的参考、借鉴意义。我们固不可盲从,但也切忌历史虚无主义,要认真吸收、借鉴包括西方经济学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
三、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而努力
在中国,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这个历史性进程,既对我们提出了创立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要求,也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我国是在三个“转轨”同时进行的条件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我国的转轨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跟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较,在经济结构、市场成熟程度上讲有很大差别和差距。也有好心的国际人士重视中国的特殊道路和经验,如美国《时代》杂志前编辑雷默2004年提出了“北京共识”,但对中国如此复杂的国情缺乏足够的了解。创立有中国特色的“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历史任务,我们无法指望也不应该指望国外“高手”来替我们完成。这项历史性任务,历史地落在中国的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身上,这是中国经济学人所无法推卸、也不应推卸的历史性任务。
我国的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如薛暮桥、于光远、马洪、刘国光、高尚全、董辅初、刘诗白、谷书堂等,早已呼吁创立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有的学者正进行努力,如以高尚全、迟福林先生为首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致力于中国转轨经济的研究,提出中国转轨经济以“市场取向、渐进方式”为特征,并于1995年出版了《中国转轨经济研究报告》,就转轨经济的理论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发表了很有见地的研究报告十余篇。又如,吴敬琏、周小川、荣敬本1996年提出《建设市场经济的总体构想与方案设计》,就中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基本思路、总体设计以及各项改革配套措施进行了系统研究。这些研究成果积极推进了人们对转轨经济学的研究,并从实证性研究方面为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进行了基础性准备。
董辅初、吴敬琏则在更高也更抽象的理论层次上来概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们用简单公式来表述它的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市场经济或公平+效率。显然,这个等式成为了贯穿他们设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一条主线。
多年来我不仅主张研究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而且提出了另一个公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主体+市场经济。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有了新的发展。第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是惟独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而是将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上,其间,公有制主体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部分。第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相结合,其关键点和难点不在于非公经济部门,而在于公有制主体部分,在于我国国有企业实质上是政府所有制企业,而政府又是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两重身份和两种职能。第三,政府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成了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政经不分”这个症结的体制根源,若不实现“政企分开、政经分开”,不仅使国企难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而且政府难以从“经济发展型”转变成“公共服务型”。第四,实行“政企分开、政经分开”,是政府充分履行作为政治实体职能,按照成本或按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公众提供产品和公共服务。有关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国企由政府财政部门统辖;而把经济实体职能从政府身上剥离开来,交给统辖经营性、竞争性国企的另一国家载体(如国资委)。让独立于或相对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另一个国家载体(新型国资委)统辖所有经营性、竞争性领域的国企,不能掎“国退民进”,只能是“有进有退”,因为国家需要控制领域也包括一些经营性、竞争性行业(如银行、民航、通讯等),需要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第五,为了实现“政企分开”及“政经分开”,我曾提出三项选择:(1)由人民权力机构(各级“人大”)授权专门机构(如国资委),来统辖经营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在作为政治实体的各级政府之外确立一个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载体;(2)在政府各部门之外建立一个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管理、营运体系,实际上利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在国资委和国企之间建立一道“隔火墙’确保政企分开;(3)由国家或国家支配的各种公共基金(如社保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基金、投资基金、科研基金等)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实则把国企由政府所有制转为“社会所有制”(或基金所有制)--一种新型的公有制。
在3O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事业既不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帆风顺,而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有些人主张走西方市场经济道路,搞私有化,主张全面“国退民进”,更有些人留恋传统理论和计划经济,因此,在过去的3O年间,曾发生过三次关于改革的大争论:第一次发生在198O-1984年期间,第二次发生在1989-1992年间,第三次发生在2000-2007年中共十七大前。如果前两次的争论围绕的主题是“计划与市场”和“姓资姓社”,而第三次是因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一些对“效率优先”、市场经济方向的怀疑或否定。对“不公平”的义愤可以理解,但倒退绝无出路。另外,还需注意另一个潜在的危险或威胁,那就是当今我国国企改革中政企、政经不分的问题尚未解决,这给官商勾结留下空间,腐败滋生难抑。这些人在改革初期曾是改革的支持者,如今要进一步将政企、政经彻底分开,便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如果说这些既得利益者曾是改革的“动力”,现在可能成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改革的“阻力”。所有上述问题,只有靠进一步推进改革,特别是靠坚决推进政府体制彻底改革来解决。
总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突破传统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的“教条”面进行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相信再过3O年,当我国完成“三重转轨”之日,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之时,那时候,中国将以有中国特色的“转轨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给世界经济学文库增添瑰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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