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的发展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常修泽  2010-09-07
摘 要: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要真正使这一变革达到预期目的,必须明确“基本导向”问题。从理论、现实的角度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看,“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我国经济方式转变的根本指导理念。它是摆脱“GDP中心主义”惯性运作的理性选择;从未来趋势分析,则是适应中国现阶段人的需求发生新变化的必然要求。以人的发展为导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当在需求结构方面,重在提高“居民消费率”;在产业结构方面,重在发展现代服务业;在要素投入结构方面,重在实现市场主体的自主创新;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重在寻求“天人合一”的绿色发展途径。
关键词: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导向,经济结构
  一个幽灵,一个增长中心主义的幽灵,仍在中国大地游荡。即使在最近关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讨论中,这一气氛也仍然挥之不去。究竟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导向是什么?或者说,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在哪里?这个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恐难达到预期目的。
  
  一、“以人的发展为导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指导理念
  
  (一)从理论角度分析,追求人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华,也是当代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
  
  
马克思在阐述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时曾明确指出:新社会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人们可以“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当然,在当今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可能完全做到“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也不可能达到“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的境界,这是很明显的。
  
  不仅如此,关注人的自身发展也是当代世界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理念。纵观二战结束以后人类发展理念的演变,由GDP增长至上的“物本主义”转变到注重人自身发展的“人本”主义,是基本趋势。佩鲁在1983年出版的《新发展观》一书中,就明确提出,应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与核心价值取向。20年后的2003年,我国也提出“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
  
  可见,这是当代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趋势。我国今天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顺应了人类发展的这一趋势。
  
  (二)从现实角度分析,“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摆脱“GDP中心主义”惯性运作的理性选择
  
  
我国提出“转方式”由来已久。早在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曾提出要走出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1995年,中央更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总体上看,30年来“转方式”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究其原因,虽然有外部冲击的客观原因,但从深层次上来说,基本还是一个旧的发展理念和体制的惯性运作在束缚着人们,要害是以GDP为中心的速度增长主义的思想在作怪。
  
  长期以来,我国投资率居高不下。10年来一直在35%以上,近6年连续超过40%(至于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刺激计划的2008年达43.5%则有特殊情况)。对于以GDP为中心的单向度增长主义所导致的“投资饥渴症”,不仅在企业中存在,而且在中央和各级主管部门中存在。时至今日,我国转型期由“扩张冲动”而导致的“投资饥渴”仍在惯性运作。因此,要摆脱这惯性运作,必须从源头上提出“以人的发展为导向”。
  
  (三)从未来趋势分析,“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适应新阶段我国需求变化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出现某种阶段性变化。尽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尚有500余个贫困县,3597万农村贫困人口(以1196元新标准计算,2009年底数),但经过30多年,总体上判断: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这就意味着,下一步,我国将从前一阶段以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为主要诉求的“生存型”阶段,转入以追求人自身发展为主要诉求的“发展型”新阶段。阶段转变的分水岭估计以2011年为标志,即以“十二五”作为开端。
  
  在新的阶段,人民群众将会提出与“生存型”阶段不同的新需求。这类需求越来越具有多样性、升级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如果说,在“生存型”阶段,讲究GDP指标还有一定的合理因素的话,那么,在以追求人自身发展为主要诉求的“发展型”新阶段,讲究“健康、教育和人均国民收入三个分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的HDI(人类发展指数)指标,更有意义。
  
  当然,现行的HDI,也未必能全面反映人自身发展的要求和机理,如没有反映收入贫困、不平等趋势及环境状况,但比较而言,比GDP指标要更富有人性化的特点。若按GDP总量,2009年我国排在世界第3位,2010年甚至能到第2位,但若按HDI计算,根据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我国人类发展指数为0.772,排名世界第92位。显然HDI更能反映马克思说的“每个人的发展”情况。
  
  二、以人的发展为导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着力点
  
  (一)在需求结构方面,重在提高“居民消费率”
  
  
这里,有三个概念首先应区别开:一是消费率(指消费支出占支出法的GDP的比重);二是消费增长率(指消费量与基期相比动态增长幅度,而且不能等同于居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三是消费贡献率(指消费增量与支出法的GDP增量之比)。
  
  应当承认,从消费增长率来看,近两年来与GDP增长幅度大体差距不大或比较接近。2008年,消费增长率甚至达到9%,等同于修正前的9%的GDP增长幅度,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更高达15%以上(2009年,扣除物价因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际增长高达16.9%)。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居民消费增长不是很慢,但症结不在“消费增长率”,更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而在“消费率”。
  
  从横向看,虽然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增长并不慢,但消费率是低的,不仅低于处于较高阶段的发达国家(日本、韩国历史上消费率最低时也在60%~70%),也落后于处于相同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如“金砖四国”的巴西、俄罗斯和印度,2007年消费率分别为75.7%、67%、64.9%,而我国仅为49%,大体相差15~25个百分点,特别是从居民消费率看,据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中等收入国家(经济体)这一指标为60%,而我国仅为34%,差距达26个百分点。
  
  从纵向看,进入新世纪以来,消费率呈持续下降的趋势,从2000年的62.3%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48.6%,降低了13.7个百分点,特别是居民消费率从2000年的46.4%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35.3%,下降了11.1个百分点。
  
  由此可以看出,与人的发展直接相关的居民消费率处在一个低迷的状态,与物的增长直接相关的投资率处在一个亢奋的状态。说明居民的消费需求有被投资率不合理地抑制的问题。
  
  (二)在产业结构方面,重在发展现代服务业
  
  
研究产业也有两个视角:一个是经济增长的角度;另一个是人的发展的角度。在产业结构中,如果说农业(第一产业)与人的“生存型”需求关系更为密切的话,那么,服务业(第三产业)与人的“发展型”需求关系更为直接,尤其是今天服务业中的教育、健康、文化、创意、研发、旅游等,都与人的升级性需求紧密相联。
  
  新世纪以来,我国的HDI是有所上升的,由2000年的0.732到2007年0.772,7年提高了0.04;此间服务业本身也有发展(2001年~2008年服务业年均增长10.8%),但从总体上看,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
  
  从横向看,我国服务业比重依然偏低。据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收入国家(经济体)为72%,中等收入国家(经济体)为59%。我国台湾地区2007年第一产业占1.45%、第二产业占27.5%、第三产业达71.05%;大陆地区2007年服务业只有40.1%(第一、二产业各占11.3%、48.6%)。虽然发展阶段不同(大陆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工业化中期),两个经济体的规模也不同,但大陆与台湾地区第三产业相差30多个百分点,发人深思。
  
  从纵向看,服务业近年比重提升微乎其微。2008年与2000年相比,服务业的比重从39%上升到40.1%,8年仅上升了1.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只上升了0.14个百分点。这与人民群众多样性和可持续性的需求有明显的差距。
  
  发展服务业,不仅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和可持续性需求有意义,而且也是发挥人的自身潜能、实现人的自身价值的平台。随着下一阶段我国从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的转型,过去那种以物质资源的“硬性”要素投入为主的模式,将向服务等“软性”要素投入为主的模式转变,这不仅是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也是人的自身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
  因此,应改变“过去8年总上升1个百分点”的局面,可以考虑今后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左右。现在40%多一点,5年后提到45%~46%,10年超过50%。只有这样,才能随着服务业的发展给人的自身发展和价值实现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在投入结构方面,重点抓主体的自主创新
  
  
投入结构的核心是解决由“粗放”到“集约”的转变,其中最关键的是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源泉问题,而且涉及到“人的主体性”的释放和促进。
  
  从当代世界新技术革命兴起后的最新实践看,新技术革命不仅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在重塑着人的自身,他们反映了信息革命所重塑的一代新人的基本特点--更富独立性和开放性。
  
  目前,我国正面临一个历史性的尴尬:一方面,我国是“加工大国”,另一方面,是“创新小国”。过去30年,我国给国外的印象是“世界工厂”,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以2007年的数据为例,PCT(三方专利),美国是5.2万件,我国只有0.54万件。下一步,应促进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由“加工基地”向“创新高地”转变。这不仅仅是提高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问题,而且是在这一历史进程中重塑千千万万个创新主体的问题,是促进一代新人成长的问题。
  
  (四)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重点抓“天人合一”、绿色发展
  
  
“天人合一”是中华哲学的最高境界。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生态环境问题,而且涉及到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问题。据有关数据,2005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549万吨,超过大气达标的120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1414万吨,接近排放最大允许量的两倍。这对人的生存和发展乃至社会和谐与稳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从上到下已经有了节能减排的认识与实践,下一步,应向“天人合一”的绿色模式转型:一向技术创新要绿色,二向结构调整要绿色,三向政策设计要绿色,四向市场机制要绿色。这需要努力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ESH机制”即“环(境)安(全)健(康)”机制。
  
  三、以人的发展为导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支撑
  
  (一)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要提高居民消费率,进一步释放居民的消费需求,必须调整分配结构、改革分配体制。这涉及到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报酬和再分配中“居民”收入问题。
  
  在初次分配领域里,近几年来因利润蚕食工资,出现劳动者报酬比重下降的趋势。2000年~2007年,该比重从51.4%下降到39.7%。事实上,劳动者的收入比重下滑有劳权弱化的因素。一方面,我国劳动力成本确实低廉,改革开放以来外贸的增长及其外汇储备的增加,很大程度上与此有关;另一方面,也确有劳动力价格被低估和扭曲的问题,实质是我国劳权的弱化。因此,讨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提升到人权特别是劳权的高度,要有保障人权特别是劳权的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安排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转型问题。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具备一种“金三角”的社会结构,由工会代表劳方(雇员),由雇主协会代表资方(雇主),由政府代表国家。目前,资方力量(含国有资本)在一些地方比较强大,劳方的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尚没有形成“劳资谈判”协商的机制。只有形成“金三角”结构,才能从制度上为克服“向非劳动者倾斜”,进而为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提供支撑。
  
  鉴于此,需要把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目标,切实加大政府的调节力度: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完善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内的公共产权收入再分配制度,并相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以增加全民福利。
  
  (二)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推进城乡一体化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乡之间存在严重的制度性鸿沟。人一出生就被天然地分割成“城里人”和“乡下人”。这是对人自身发展的阻隔。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人口完全隔绝、严格禁止迁移与流动的格局得到改观,农业剩余劳动力“离土又离乡”的异地就业和“非户籍性的迁移”明显增加。从数据上看,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9年的46.6%,城镇人口从1.72亿增加到6.22亿,其中有大量进城的农民工。据有关资料,目前进城务工者已经占到产业工人总数的1/3以上,但进城多年同时也有相对固定职业的农民工,迄今尚未解决户口问题,也无法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户籍制度的障碍,特别是户籍身份上所附着的福利差异,影响了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
  
  城乡之间的制度性“鸿沟”早就应该填平了。目前,可将这部分农民工群体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率先实现市民化。在这一过程中,应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逐步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样,既可以城镇化带动经济发展,又可使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提高自身素质。这是我国农民及其后代实现自身发展的一条新兴之路。
  
  (三)构建环境产权制度
  
  
推进绿色发展应从技术、结构、政策、市场着手,而市场力量的关键在于环境产权制度,也就是说,我国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经济体系,不仅需要相关的政策引导和技术保障,而且还要有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自然生态问题,而且还是一个集自然、经济、社会、制度、人权等诸多问题于一体的复杂体系,其中牵涉产权关系。基于此,要真正缓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更大范围的世界性环境问题,从深层分析,必须建立完整的“环境产权制度”。
  
  对于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的治理,有两条思路:一是政府干预,如对排污者征收环境污染税或排污费之类。这是一只“有形的手”操控。二是以“交易成本”分析的方法,通过产权关系来解决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调节。对于前一条思路,人们比较熟悉、比较重视;而对于后一条思路,人们比较陌生、比较忽视。这主要是受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环境无产权”观念的影响。如二氧化碳,千百年来都不是商品,不是资产,没有产权关系,但现在出现了新情况,碳也应该产权化。
  
  建立“环境产权”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做好环境产权的贡献和损害界定工作。凡是为创造良好的环境作出贡献的地区、企业或个人,应该获得环境产权的收益,把权利和利益明确界定下来。反之,凡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地区、企业或个人也应把其责任明确界定下来。第二,促进环境产权的公平交易。在此方面,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务必要落实环境成本的科学还原,逐步使矿业企业合理负担其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成本,形成“完全成本价格”。第三,实施环境产权的严格保护。这里的关键是要确立相应的环境产权利益补偿机制,包括环境外部经济的贡献者和受益者之间直接的“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以及以国家为主体的间接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第四,做好与创建环境产权制度的协调配套工作。通过环境产权,给每个企业、每个人都安上一个产权的“马达”,用经济手段、市场力量进行“倒逼”减排。这样,就可以为全体社会成员过上低碳的生活提供制度保障了。
  
  (四)“政府转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政府转型”重点是抓政府职能的转换:一是解决“越位”问题,从过多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中解脱出来。二是解决“缺位”问题,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三是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在政府转型过程中,应特别关注权贵资本和反腐败问题。这同样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所在,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之所在。

作  者:常修泽    
出  处:《宏观经济管理》,2010.06
单  位:宏观经济研究院    清华大学中国研究中心    
经济类别:改革与发展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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