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间的自组织发展与规划干预
鱼晓惠  2011-09-13
摘 要: 本文针对城市由自发式集聚进化到自觉发展这一过程的特性及其对城市空间规划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应用系统自组织理论,研究了城市空间的自组织发展的特性,分析了影响城市空间发展的因素。研究表明,城市空间发展具有自组织特性,进而提出了在城市空间拓展、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的调适融合、城市人居环境的调整完善以及城市空间发展内在动力的激活等方面的规划对策。
关键词: 城市空间,城市发展,自组织,规划干预
  一、城市空间的自组织
  

  任何城市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多功能、动态的复杂系统。在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中,城市具有其自身的成长机制和发展规律,且这种自发组织和自我运动不为人的意志所左右。
  
  (一)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理论的核心是“自组织”,其是以现代非线性科学为基础,通过对物种起源、生物进化和社会发展等过程进行深入观察和研究之后,得到的包括生命系统在内的许多天然系统在机制驱动下,自行发展和提高的基本理论。从进化论的观点来看,“自组织”是指一个系统在“遗传”、“变异”和“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下,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不断地自我完善,从而不断提高自身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的过程‘纠。
  根据混沌学对于系统自组织的定义,任何开放系统的内在组织都可以通过混沌学的非线性数学方法证明其发展的共同规律,其行为模式具有以下七个方面的特征:信息共享;单元自律;短程通讯;微观决策;并行操作;整体协调;迭代趋优‘纠。
  
  (二)城市空间自组织发展的特性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开放巨系统,主要由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经济系统三大子系统协同运行。城市系统在自组织机制作用下呈现出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随之系统的进化与发展,表现在其外在的物质形态上,即形成城市空间在结构上的相对稳定性。建立城市空间的发展观,便能从外在的聚落形态上进一步探究其系统发展的内在机制。
  空间发展是指空间在地域上的整体性、在功能上的综合性、在动力上的内在性发展。而作为城市系统的外在物质形态,城市空间也具有其自组织演化的规律,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流动与集聚。城市空间首先在优势区位进行发展,随之在一定区域内产生的位势差促使人类活动进行流动,由人口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共同作用形成空间集聚。集聚的结果使城市空间进一步向外扩散,寻求和拓展新的优势区位,开始新一轮的集聚。这种自组织的作用机制形成了城市空间的拓展、扩大或新生。
  2.演替与发展。城市空间在集聚基础上不断地进行着演替,也就是城市中某一空间类型被另一种类型所替代。演替的发展结果,是自组织机制隐藏秩序性的体现,从而形成一个更为有序、更有活力、更具竞争力的整体的空间结构。
  3.调整与进化。城市空间在发展中还具有受到系统外力的干扰后的“调整”和“进化”的功能。这也说明了城市空间的自组织作用,即空间组织形式的演变会逐渐从无序演化为有序。
  
  (三)城市空间的自组织发展与规划干预
  

  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空间同一性认同感呈削减之势,这导致城市系统中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网络的分离与无序,以及城市空间发展中过多外部干扰因素引起的竞争机制的失衡。即使城市在自组织机制作用下,“从无序走向有序”是城市空间发展的重要特性和规律,但是由于快速城市化带来的众多问题,城市空间发展仅仅依靠其自组织机制,最终是难以应对的。
  在正确对待城市空间发展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城市的发展进程同样需要规划的正确干预以促进其结构的调整和系统的进化。规划的干预作用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展望性干预;二是补救性干预。展望性干预属远景性或战略性干预,它应根据对城市空间发展相关的各系统的发展预测、空间发展规律和人们对未来的要求,提出发展目标,起到克服或减少未来发展过程中矛盾的作用,其体现的是规划的预见性、引导性特征。补救性干预,是一种发现当前问题,并促进问题解决的方法。通过这种干预能发挥城市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完善自组织系统、综合协调和宏观控制的作用。
  
  二、城市空间自组织发展的因素
  
  (一)自然环境条件
  

  自然环境条件包括城市地域可利用资源的范围、城市空间的地缘关系、城市土地开发的强度及城市地域的环境容量等。这些因素是城市空间进行自组织发展的基础,在自然有机的同构机制下形成城市与自然的和谐,体现环境整体发展的结构精神。
  
  (二)社会文化意识
  

  社会文化意识包括人、居民的生活需求及具有特色的社会文化等。居民的日常生活与特有的文化意识需求是城市空间自组织的重要动力,反映出城市空间的提高与改善,说明了人在空间使用上的创造性与日常城市生活的多样性。这类自组织发展的过程是自觉的行为,地域的特色、文化的内涵、历史的积淀、安全感的产生等在城市空间中都将得到合理的诠释。它体现了城市生长的内在活力[4。
  
  (三)政治管理制度
  

  政治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区域发展战略方向的调整及政府职能的完善等。这些因素可以促进城市空间内各种信息的有效流动与有效集聚,同时也呈现出一定的自组织发展障碍,体现出城市空间生长的有效进化。
  
  三、 基子自组织发展的城市空间规划对策
  

  城市规划就是通过一定的人为干预手段,促进城市自组织机能的提高,实现城市空间的内涵式发展,从而发挥城市系统的整体最佳效益。
  
  (一)流动与集聚作用下的城市空间拓展
  

  1.流动与集聚的相互作用。城市空间的拓展来自于各类要素在流动与集聚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其中包括人口、信息、经济、社会、旅游、生态等,通过有效流动而产生要素扩散,而扩散要素的有效集聚则通过资源分布条件、市场条件及基础设施条件的完善使空间的创新活动得以发生,城市空间的集聚和创新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自增强关系。集聚效应下的要素外溢必然激发新的流动与创新,而只有具有创新能力的城市空间才真正具有生命力,才能形成自组织发展系统,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
  2.流动与集聚下城市空间的拓展。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规划干预应考虑如何将城市地域空间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使城市空间进行有序、良性的拓展和创新。依据城市的外部地域功能、空间特色及资源优势,城市空间的拓展应考虑更大的区域属性,在宏观地域功能与空间层面上分析城市空间的拓展方向,根据不同的城市区位,可归纳出下列空间拓展的模式。
  第一,近邻拓展。宏观地域的中心城市作为相对稳定而成熟的集聚核心,其内部要素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周围近邻的城市区域产生作用,这种空间相互作用表现在信息交流、物资流通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距离衰减特征,因此空间距离就成为流动影响及空间拓展实现的主要因素。而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城市比较容易首先获得集聚拓展的优势。例如,在中心城市两小时经济圈辐射区范围内的重要城市节点,需要承担节点城市赋予的职能,根据其具有的各种资源优势,可作为中心城市的职能分化及转移基地,实现城市空间的拓展。
  第二,轴向拓展。在非均质的城市空间系统中,系统要素流动与集聚的速度和模式往往因其方向而不同,处于交通干线及基础设施密集区沿线的城市在区域间物质、信息流动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流动往往先沿着这些轴进行,集聚后再在轴间区域扩展,城市空间也随之进行轴向拓展。
  第三,位移拓展。位移拓展的主要特点表现为要素流动与集聚随时间而产生空间位移,或在流动与创新的过程中受到阻力障碍而在空间拓展中表现出跃迁性。
  在城市自组织发展的基础上,通过规划对城市拓展做出优化调整,可使城市空间自组织和规划干预产生同力复合作用,可促使城市空间的良性扩展,达到有机生长的空间形态。
  
  (二)演替发展的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
  

  城市空间在自组织机制影响下,其用地的扩展方式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城市早期因规模限制多围绕范围较小的建成中心区进行发展,空间结构呈现团块状;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空间日渐形成趋向分散的形态。城市地理学家康泽恩( M.R.G.Conzen)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的变化表现为功能与结构的不断调适,在空间的创新、入侵和继承中,城市空间得到更新和完善。因此,城市空间演替的过程可归结为城市空间结构与城市发展的功能需求相互作用的结果。下面以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为例对此予以说明。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循化县城的城市功能布局将遵循“发展外围新区,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显山露水增绿,塑造城市个性,南北拓展空间,东西延伸发展”的原则;在城市空间布局战略上提出了“中心城区、外围组团、轴向布点、带状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使城市在黄河以北沿黄河东西点状发展,并基于此确定了城市发展空间结构为“一带、两轴、一心、多点”的“T”字型结构(空间模式)。这样的城市空间形态演替,既来自于城市地理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可以为城市发展提供弹性空间,形成北山、南水、纵向绿廊、点状分布、绿荫掩映的田园生态环境,造就山水城市的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而各功能区正是为了满足城市功能的综合性新需求,并在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的同时又反作用于城市空间结构的表现。
  由此可见,城市的空间结构特征是在现实城市功能中逐渐形成的,并随功能的改变而改变。空间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城市功能则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具有较大的易变性。城市空间结构制约着城市功能,城市功能在适应不断变化环境的同时又反作用于城市空间结构,二者的关系是互动的关系。因此,为确保城市空间承载多种功能和生活环境,规划干预必须合理有效地组织功能用地,在保证各种功能用地都能适得其位的同时,须做到多种功能的有机融合,以具有适应可能变化的弹性。
  
  (三)城市人居环境的调整与完善
  

  城市自组织生长的活力来自于城市内部空间环境品质的不断进化,其对城市人居环境转向“时一空一人”一体化的内涵完善具有促进作用。在这一进程中,规划应强调城市空间的宜居性,强调城市空间和城市肌理的互补与叠加,以适应居民的生活行为习惯,从而保证城市空间环境的功能与形态相适宜。在城市人居环境的完善中应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满足空间容量,城市空间容量应满足居民各种生活与生产的需求;保证可达性,城市空间联系应使得居民能够方便地获得所需的服务和资源;提高适应性,城市空间形态应与功能相符,整体功能协调,有较强的适应外部变化的能力,不因局部的变化而引起城市整体系统的混乱;增强可感知度,规划应充分利用地域的自然、文化和社会元素,通过对城市固有空间形态格局与特征的分析,以及对城市整体空间意象目标的把握,确立围绕节点、轴线与区域相交织的城市空间环境的主体框架,以保持城市基本而持续的生长活动。
  
  (四)“四结构”对城市空间发展的影响
  

  城市空间的自组织发展与规划干预的有机契合,可以促进城市在开放系统中达到多层次的协调。这种“有机契合”体现在文化、经济、政治以及建设环境等方面。
  1.社会文化结构。社会关系与空间组织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社会历史文化对于城市化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国多元文化的长期并存、交往与适应,培养出了一种宽容、团结、互补的社会生活态度,这有利于促进城市空间的有机和谐进程。规划干预应着重从合理有效开发特色资源的角度,确定城市的空间拓展方向及空间结构形态。
  2.经济技术结构。在城市的内部空间形态方面,经济技术结构对城市的空间形态具有重要的影响,尤其是产业结构和交通形式等因素的影响,为城市空间在固有秩序上的合理演化提供了经济技术的背景环境。
  3.政治政策结构。城市产生和发展的每一过程都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而城市规划也同样体现了政治功能与意识形态方面的需求,通过政府干预及公众参与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是政治政策结构的表现。对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外资投入、移民安置、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等社会新问题的出现,都需要政府通过管治来协调各种关系与利益为基础。在规划中,可将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划分为三大类区域,即严格保护区、需要控制开发的地区及需要规划引导和调控的地区,以此保证城市空间的可持续的和高效有序的发展。
  4.建设环境结构。城市空间发展的建设环境结构主要体现在生态意义上。一个优化、内涵、高效的城市空间环境应是生态化的城市,应是一个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并满足与提升市民的生存空间环境质量、高效节能、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聚居地。在城市空间中,应特别明确规划引导和调控的地区,这些地区包括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点和城市内部的一些特殊地段。这些地区的发展建设须按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本着政策引导、制定标准、整合空间、赋予新功能、民主参与、自助营建的模式进行环境建设。
  
  四、 结论
  

  城市空间作为城市系统的物质形态表现,在各种偶然与必然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其发展具有从无序走向有序的自组织的重要特征与基本规律。在目前我国经济高速持续增长的阶段,城市空间的自组织规律必将受到更多的来自外界干扰因素的影响,这需要通过规划的干预才能实现城市空间内涵的高效发展。也就是说,通过研究城市空间自组织系统的流动与集聚、演替与发展、调整与进化的特性,在城市空间拓展、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的调适融合及城市人居环境的调整完善等三个方面提出规划方案,通过规划干预手段来促进城市空间自组织机能的提高,才能有效引导城市各组织系统的协同发展,进而使城市空间得到优化。

作  者:鱼晓惠    
出  处:《城市问题》
单  位:长安大学建筑学院    
经济类别:城市发展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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