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的政策建议
刘旭  2008-12-25
摘 要: 改革开放30年来,粤港通过紧密经贸合作,形成了制造业的“前店后厂”关系,实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当前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不仅能为香港的服务业创造更广阔的腹地,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且有利于广东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国内其他区域经济发展。从更深层意义来看,通过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广东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成为引领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关键词: 改革开放,粤港服务业,CEPA,区域经济发展
  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首先应着力于消除内地体制障碍,最大限度地减少粤港两地在市场化程度上的落差。在合作方式上,以香港服务业进入广东为重点。在合作领域上,以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此外,还应大力促进两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充分发挥泛珠三角、粤港、深港等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机制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粤港通过紧密经贸合作,形成了制造业的“前店后厂”关系,实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当前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不仅能为香港的服务业创造更广阔的腹地,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且有利于广东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国内其他区域经济发展。从更深层意义来看,通过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广东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成为引领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一、消除体制障碍,最大限度地减少粤港两地在市场化程度上的落差
  
  (一)通过试点扩大市场准入范围
  
  
CEPA作为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制度安排,它对香港的开放是全面性的,即适用于对全国各地。当前,一般较大型的香港企业基本都能在WTO的框架下进入内地,不一定要通过CEPA渠道;而中小型的香港服务企业往往却因为“门槛”仍然偏高而难以进入。如果内地作为一个整体在CEPA服务业开放问题上难有重要突破的话,应争取在广东率先实现突破,进一步降低港资准入门槛,扩大港资准入范围。作为试点,建议除金融等少数敏感行业外,参照香港准入模式,对港商在广州、深圳、珠海投资服务业,由审批制改为审慎监管下的备案制。如果试点成功,可进一步推广到广东全省。
  
  (二)按照CEPA要求全面清理、修订、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CAPA提供了一个制度对话平台,使得CEPA得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目前在CEPA框架下,两地面临的许多机制、体制性问题已经暴露出来。CEPA打破了香港服务业进入的外部壁垒,但并不等于消除了内地市场存在的各种壁垒,内地的行政性壁垒、地方保护主义壁垒、不规范的市场垄断和非贸易壁垒等仍然存在。这些壁垒同样也约束着内地企业。由于CEPA协议作为内地与香港经济一体化的总体框架协议,许多项目仅作了原则性约定,有关细节尚未明确。这已影响了CEPA的实施。因此,应尽快制定与CEPA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按照CEPA要求全面清理、修订、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受清理的、还能继续使用的及新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应一并给予公布,以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在CEPA框架下发展。
  
  (三)借鉴香港市场经济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乃至削除粤港两地在市场化程度上的落差
  
  
粤港服务业全面开放与合作,迫切需要广东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有根本性的突破。应研究探讨广东如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学习借鉴香港市场经济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乃至削除两地在市场化程度上的落差。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广东应学习香港政府的成功管理经验,引进国际标准管理体系,使政府运作更进一步向现代政府和国际惯例的要求靠拢。要求广东企业运作按国际惯例经营,商业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提升广东的整体营商环境。香港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假货的稽查与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完全可供广东借鉴,甚至直接套用。
  
  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粤港服务业合作模式
  
  (一)加快香港服务业进入广东应成为粤港服务业合作的重点
  
  
目前,香港面临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调整经济结构,使服务业向珠三角延伸和拓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广东特别是珠三角正处在工业化中后期,受资源、能源和劳动力成本高等制约,产业结构迫切需要转型和优化升级,需要引进香港的现代服务业。从已进入内地的港商来看,他们与当地服务业的竞争,有效促进了本地产业尤其是民营服务产业的发展与成长,对强化广东服务业的竞争力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香港的服务业进入广东,除了能带来有形的技术,更能带来契约精神和先进的企业管治理念等无形价值,后者对内地服务业的发展影响更为深远。
  
  (二)鼓励广东企业到香港投资
  
  
鼓励广东企业利用突出的地缘优势,积极投资香港,将其作为走向全球市场的“练兵场”。对中小企业而言,选择到香港投资设立办事处,主要目的是利用香港在国际化、商业化和高端服务业的优势,以利于掌握国际需求变化的趋势、获得海外资本以及直接使用香港本地的服务等。大型企业投资香港主要是降低海外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减少内地直接投资境外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种种风险。建议在对外投资的管制和外汇管理方面,降低广东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香港投资经商的进出门槛与成本,从而鼓励广东企业进入香港投资经营。
  
  (三)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广东和香港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但总体来说,合作大于竞争,而且从整体上来说,竞争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在一些竞争性强的领域如港口,应协调香港和珠三角不同港口之间的利益关系,逐步建立分工不同、功能互补、利益协调一致的组合港协调机制。根据区位条件和港口条件对珠江三角洲区内港口资源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功能,并制定相应保障措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干支衔接、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港口体系。构建以香港为世界航运中心,以广州港、深圳港为区域性枢纽港,珠海港、惠州港为配套港,粤港联动、协调发展的华南国际组合枢纽港群。
  
  (四)两地加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作
  
  
近年来,粤港联合开拓欧美服务外包市场,不少香港公司在承接欧美等服务项目后,再把项目转移到广东来实施。广东的许多软件企业和产品已进入香港市场,并通过香港进入国际市场。粤港应进一步顺应世界制造业服务化发展迅速的形势,发挥各自优势,增强粤港两地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重点开拓欧洲、美国、日本等服务外包市场,着力发展软件外包、研发设计、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外包,更多地承接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管理、跨国公司全球采购中心等业务流程服务外包。
  
  (五)既重视企业合作,也要重视人才合作
  
  
与制造业不同,服务业的发展对人才的素质要求更高。一是允许香港高校在广东省独立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授权广东省审批本省普通高校与香港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下放创办香港人士子女学校的审批权,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建设香港人士子女学校的积极性。二是更大幅度地引入香港的培训业,以便更好地将国际水平的服务带入内地。三是加快两地专业服务资格的互认过程,同时针对目前专业人才和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认证问题不利于服务贸易推进的阻碍,增加两地专业资格互认的途径。四是加强广东的科技研发人才与香港服务人才的交流互补,包括:进一步简化内地人员赴港工作、培训的入境政策和手续,扩大两地人员资格互认及进一步明晰具体落实的操作措施,香港专业服务业(如法律、会计等)在内地的办事处可以聘用当地专业人员等。
  
  三、加强粤港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方面的合作
  
  (一)金融业
  
  
粤港是我国现阶段进行金融市场开放试验最稳妥、最有条件的地区。近期阶段的合作重点:一是鼓励香港金融机构到广东投资,以缓解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比较突出的融资难问题。可考虑进一步降低银行业的开放“门槛”,特别是考虑相应降低香港银行在粤设立分行的条件,包括年限和注册资本的条件,吸引香港银行,包括香港中小银行在广州、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主要城市布点,使其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增设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形成经营网络,进一步推动香港金融业与广东制造业的结合。同时鼓励广东金融机构投资香港,将其作为走向全球市场的“练兵场”。二是加强粤港间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两地间支付结算程序的效率。三是强化广东“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作用,吸引香港金融机构在深圳建立后台服务中心、研发中心和备份中心,使广东成为香港金融机构的内地业务中心,形成由广东负责后台服务,而香港主攻附加值高的“前台”服务的“前店后厂”模式。
  远期阶段的合作重点在于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广东为实验区,从国家金融体制层面进行一定突破。一个可供选择的思路是,在广东率先进行对香港的若干资本项目开放,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两地资本市场整合和货币的自由流通。远期合作领域包括:一是继续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尤其是允许香港金融机构实行人民币贷款业务,支持深圳与香港联合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将深港作为人民币走向完全开放的试验场。二是扩大内地机构到香港发行人民币债。三是推动粤港证券市场一体化建设,包括主办与创业板和合作等。应合力开辟新的金融市场,填补深港市场的空白,满足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如深港联合建立石油交易所、金属期货交易所及碳排放交易所等。
  
  (二)物流业
  
  
充分利用香港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全球化的客户服务网络以及发达的金融体系、服务支撑体系等优势加强粤港两地合作,构筑现代高效国际物流圈。积极推动建立粤港物流发展协调机制,制定共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加强合作与资源共享,推进跨境交通网络建设和物流基建链接,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一是建立积极有效的粤港政府高层物流合作协调机制,通过协调规划,将运输、仓储、搬运装卸、配送、通关、信息等系统的建设放到区域物流系统的角度进行统筹考虑,使整个地区物流在所构成的物流圈中通畅运行,并形成区域范围不断扩大的基础。二是根据CEPA的开放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清理、修订内地就经营物流企业而颁布的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政策法规,使之与CEPA的开放政策相配合.特别是放宽香港物流企业不能在省内多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限制。三是推进粤港两地物流的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通用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或通用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四是共同建设国际性、现代化的物流园区,并与各类批发市场和采购中心、社会化物流配送中心加强联系和合作,构成连接大珠三角的一站式联运服务,设立货物集散中心,主要是收集散货在当地预先包装,然后直接运往各大机场、港口付运,以减省繁杂工序及节省货运成本。
  
  四、促进两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一)加大粤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力度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粤港合作的关键领域,是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流动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粤港合作交通建设项目,促进粤港交通通讯及邮政网络一体化。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广珠城际快速轨道、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珠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网络,增强珠江口东西两岸的联系。通过跨境交通设施的建设以及通关便利化实现珠三角与香港陆地往来三小时经济圈,电信及邮政往来本地化。
  
  (二)加大口岸改革力度
  
  
一是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对广东境内的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各自独立的信息系统进行资源整合改革,实现双方信息共享。二是改善口岸设施,整合口岸资源,提高口岸通过能力。改变现有口岸资源利用不平衡、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三是加大口岸查验模式的改革。为实现通关便利化,尽快将粤港、粤澳口岸实行的“两地两检” 、“一地两检”模式,改革为“两地一检”模式,在粤港和粤澳之间实行“两地一检”,并学习借鉴先进国家经验,探索推进口岸一站式管理。

作  者:刘旭    
出  处:宏观经济信息研究
单  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经济类别:区域经济发展
库  别:国内论文子库
相关文章
 推动国内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008-12-25)
 对桂林旅游服务出口竞争力的探析 (2008-10-20)
 广东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衡探究 (2008-10-17)
 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2008-10-16)
 经济发达的旅游资源非优区旅游发展探讨 (2008-10-07)
 集团化背景下的江西传媒广告经营 (2008-10-06)
版权所有: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