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制度决定论的前沿文献综述
郭明星,董直庆,王林辉  2008-10-27
摘 要: 本文分析和评价了国内外制度决定论前沿代表性文献的研究内容、局限性和前沿研究领域。制度决定论认为,制度不仅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而且还通过激励资本和劳动投入影响经济增长。只有实施有效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刺激民间投资和技术进步,经济才可能持续增长。
关键词: 制度贡献,经济增长,制度决定论
  一、引言
  

  当前世界各国经济增长路径和经济增长效率存在巨大差异,不仅并未出现新古典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所预期的收敛趋势,而且属于同一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在20世纪90年代后更是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重。转轨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改革和持续高增长表明,不同国家经济发展可能有着不同路径,一国成功改革模式直接应用于另一国家并不能取得预期效果。随着20世纪后期实证方法的发展,经济增长根源问题日益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热点,也一直是经济增长前沿文献关注的焦点。
  自Ronald H. Coase(1937,1960,1988)的代表性成果发表以来,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古典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就没有停止过经济增长根源问题的争论,大量文献演绎经济增长内生化模型,并进行计量分析,指出经济体内众多要素与经济增长都有着正向的作用关系,罗列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地域、文化意识形态、宏观经济政策和政治经济制度等决定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因素。在Montesquieu(1748)和Smith(1776)之后,North(1981,1990,1994)和Delong & Shleifer(1993)通过理论演绎分析了制度对经济产出的作用,并通过实证分析了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对经济产出和个体最优化行为的重要性。此外,制度理论还特别关注有效制度分析,Knack & Keefer(1995)和Mauro(1995)构建出有效制度的演进机制和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方式。制度有效论演绎表明,经济增长取决于有效制度(产权保护和民主政体约束),正是通过制度约束以及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效率。当前,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增长问题的理论研究已经有了较大进展,已经摆脱单纯理论阐述为主的研究模式,转向研究框架体系化、研究方法模型化和研究结论可检验化的规范模式方向发展,但经济增长根源问题并未形成共识(江曙霞等,2006)。
  
  二、国内外文献回顾
  

  制度决定论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和所有个体的经济行为,都可以放置在制度框架内进行分析,微观经济个体行为、要素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受制于制度发展。在不同制度约束下,一国经济将有着不同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效率。经济增长从根本上依赖于制度发展,制度先于经济发展并决定经济增长(Acemoglu et al.,2004)。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增长更是体现为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经济正是在制度更替和作用效率改进过程中发展。资本投资和技术进步只不过是经济实现增长的手段,是经济增长的结果或本身就是经济增长(Noah & Thomas,1973;North,1990)。
  在长期经济增长内生决定机制的研究文献中,以Acemgolu等为代表的政治制度决定论尤为突出。为回答1500-1800年间欧洲的兴起根源,Acemoglu et al.(2005)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对比东欧、西欧和亚洲,大西洋贸易、地中海贸易和其他港口贸易后指出,欧洲兴起直接诱因是大西洋贸易,大西洋贸易为西欧兴起和制度改革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证,也导致了欧洲和亚洲国家间经济增长的两极分化。但欧洲贸易发展和经济繁荣根本原因并非来自于此,因为同样是受益于大西洋贸易且同属于西欧的国家间(以英国和荷兰为代表的贸易国和以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等为代表的国家)经济增长却存在巨大差异,根本原因在于受益国之间初始制度禀赋差异。非集权的初始制度安排,促进了欧洲大西洋贸易的发展,市场化竞争和私有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以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民主制度的深化,进而更深入地促进贸易发展、民间投资和经济快速增长。随着政治制度的完善和私有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实现了非集权国家经济持续再增长。Easterly & Levine(2003)利用跨国面板数据得出,制度对经济增长作用效率显著。在控制了制度影响后,贸易、经济一体化和货币等其他因素对长期经济增长均不存在正向作用。
  如果认为政治或民主制度对经济增长是重要的,那么政治或民主制度是否一定能够促进经济增长?K.F. Robert et al.(2006)认为,由于当事人间的事前承诺和事后剩余分配无法同时进行,时间不一致性导致制度当事人无法形成可信承诺,当事人间真实剩余分配结构往往就需要正式制度加以保护。制度博弈均衡性质和制度再分配功能表明,制度更替并非是当事人自愿选择,而是基于资源禀赋博弈均衡甚至是社会冲突的结果。因此,并非所有的政治制度都一定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一般而言,民主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开放和民主自由,经济更易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和实现公平竞争,民主制度也就往往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保护剩余分配结构。但Robert D. Kaplan(2000)、Fareed Zakaria(2003)和Amy Chua(2002)指出,在低收入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和少数民族集中的国家,民主转轨却可能导致经济衰退甚至是经济崩溃。也就是说,民主改革虽然能够引导一国经济更加开放和经济自由,但若经济处于较低层次和较低发展阶段,民主转轨有可能导致经济混乱甚至出现更大范围的腐败。为检验Robert D. Kaplan(2000)等人提出的民主制度对经济增长作用效率的阶段性特征,以及民主制度是否是经济增长的根源问题,Rodrik & Wacziarg(2005)以民主转轨国家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民主转轨前后经济改善和恶化的国家都普遍存在,并且在所选择的样本内二者所占的比例基本相当。不过,民主转轨后经济增长出现恶化的国家,经济衰退并非一定就是民主转轨造成的。可能的情况是,如果不进行民主转轨,该国可能将出现更大规模或更大范围的经济衰退,这类结论是建立在二者经济短期作用关系的基础上。当然,民主转轨国家的短期历史并不能完全证明,民主制度一定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优的制度安排。Rodrik & Wacziarg(2005)认为,Robert D. Kaplan(2000)的民主转轨效率存在阶段性特征结论,来自于实证检验样本选择的差异,民主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贡献和作用效率,不在于民主制度本身,而在于民主制度对市场竞争和产权有效保护的激励作用。在民主社会中,市场经济或生产力之所以得到巨大的发展,本质在于民主社会更易实现私有产权保护,减少市场进入障碍和阻止垄断,更易于防范微观经济个体私有产权被剥夺的风险。同时还需要建立良好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制度是资源配置方式、配置效率、要素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没有完善和正式的产权制度将无法实现经济持续增长。
  经济增长的制度决定论也得到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同。潘慧峰等(2006)将制度变迁引入内生增长模型,从制度角度诠释了经济增长的内在机理,认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资源禀赋只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缺少了持续的制度变迁,经济就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对提供制度创新的人力资本补贴以提高其制度创新的积极性。郭熙保等(2005)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制度决定论的观点,认为制度是影响经济绩效的根本性决定因素,地域因素和资源禀赋只是通过制度的影响间接作用于经济发展,并不直接影响收入水平。刘红、唐元虎(2001)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将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利用数理模型揭示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认为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条件下,资本、劳动力和技术尽管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流动,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继续扩大趋势,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制度上存在差距。针对我国转轨经济发展历程和改革实践,学者们分别强调了比较优势和发展战略(Lin,1999,2001)、市场竞争和产权制度(刘小玄,2003)、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黄少安、宫明波,2003;樊纲、王小鲁,2003)等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影响。傅晓霞、吴利学(2002)从实证角度评估和验证改革开放导致的制度变迁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选择非国有化率、市场化程度、国家财政收支占GDP的比重和对外开放程度等变量测度,并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制度的综合指标,然后对比制度、资本和劳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实证结果显示,1982-1999年制度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为35.28%,非国有化、市场化和对外开放是1978年以来我国宏观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对我国宏观经济总量的增长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持,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外,哪种制度改革模式对我国转轨经济增长更有效率的问题也存在争论,主要观点又分为两类(Sachs,1997,2001):(1)我国经济增长取决于试验性、渐进性的增量改革模式。这种观点认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无疑是渐进式增量改革的结果,东欧国家转轨改革实践表明,激进式的改革将导致一国正式制度和已有的非正式制度发生冲突,经济政策实施无效,经济不稳定甚至出现倒退。我国经济改革的渐进性具体表现为:在农业上,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渐进式改革;在工业上,乡镇企业中间产权模式、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家人力资本激励有效地促进了工业的快速发展。(2)我国经济增长取决于区域性的激进改革模式。激进学派认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主要体现为我国农业和东部沿海地区的成功改革和快速增长。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和80年代初东部沿海地区的改革开放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对于这些地区和部门经济制度改革并非以渐进方式进行,而是体现为激进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是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综合作用的结果(Lin et al.,1998),因此对拥有优势资源和成熟改革条件的地区实施激进改革是有效率的。同时,制度改革并非建立在权力精英和政府对市场经济改革的统一共识上,也不是依赖经济环境和地域禀赋,而是基于我国政治环境约束下的改革结果,特别是政府分级结构和分权治理改革促进了地方政府竞争和市场秩序重构,决定了我国快速的经济增长(周业安等,2004)。
  
  三、文献研究的局限性和前沿研究领域
  

  Acemoglu(2007)强调,制度对经济增长存在正负双重效应,实证检验显示在某些样本区间内,制度对经济增长有着显著正向作用关系,而在另一些样本区间内,制度对经济增长作用却明显为负。Glaeser et al.(2004)等文献也认为,制度决定论对经济增长的解释存在明显不足。制度决定论在理论和实证领域都有待发展和完善,包括制度概念、制度贡献和制度效率测度,以及经济增长制度内生决定机制等领域还需要深化。
  1.制度概念界定。事实上,经济增长制度决定论不仅缺乏完整的理论框架,在概念界定上也有模糊之处。Hodgson(2006)在回答什么是制度等问题时指出,制度概念虽然得以广泛应用,但制度概念本身的认识却有待完善。由于制度概念本身还没有形成统一共识,大多文献研究往往对制度进行自我设定,将政治自由度综合指数、政府治理效率指数、Polity Ⅳ、通货膨胀率、宪法和立法约束、虚拟变量等作为制度指标(Rodrik et al.,2004,2005;Glaeser et al.,2004;Acemogle et al.,2004,2005)。而在对我国经济增长制度贡献和作用效率的测度问题上,制度发展程度又往往通过市场化指数(康继军等,2007)、非国有经济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江曙霞等,2006)、市场化综合指数(樊纲等,2003)和城镇化率等来刻画,制度指标的选择呈现多元化,因此导致结论的非统一性。同时常用的政治制度指标并未真正代表宪法内涵,政治制度指标应该体现的是政府约束而非政府选择本身。若按照North(1994)将制度界定为行为约束和游戏规则,政治制度指标应该界定为一种可持续和永久性的约束,一个随着经济发展调整和变化的指标就不合适。
  2.制度贡献和制度效率测度。大量文献强调制度重要性,却没有对制度进行分类,也没有深入探讨哪一类制度更为重要。即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同类型制度是否存在主次关系,也没有关注分类制度的作用效率。当然,制度和经济增长作用关系复杂,制度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又反向作用于制度发展并决定制度增长。要剔除经济增长和制度发展的反向因果关系,论证经济增长根源问题就存在复杂性(Rodrik,2003;Rodrik et al.,2004)。
  当然,制度贡献测度困难还在于,制度激励约束作用往往都通过生产要素作用来实现经济增长,生产要素投入数量和配置效率必然体现制度作用贡献,要想从生产要素贡献份额中剥离出制度作用往往较为困难。
  3.经济增长制度内生决定机制。制度理论虽然得到迅速的发展,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也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更多地局限于制度理论的一般化描述,并没有深化经济增长制度内生决定机制。Acemozlu et sl.(2004)和李富强等(2006)的制度博弈均衡机制初步演绎结果表明,在不同约束下制度有不同均衡模式。任何制度均衡并非取决于外在约束,而是根源于经济体资源禀赋和控制权结构。诸如在1832年前的英国,法律规定只有拥有足够财产才有投票权。在1858年前的美国,投票权制度以有无财产为条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以有无财产和财产多寡来决定当事人投票权大小,财产越多,投票权越多(陈志武,2007)。意味着,经济个体拥有初始资源禀赋不同,在合约缔结过程中(包括合约缔结前和合约缔结后)所处的经济地位就不对等。拥有资源(组织或经济资源)越多、资源价值越大,当事人对制度安排的控制权也就越大,在制度安排和制度演进路径选择中就越具有控制力,也就越容易制定出吻合自身最大化利益的制度安排。因此,博弈形成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就无法保证每一个体都能从经济增长中获益。制度均衡过程存在非帕累托改进效应,即让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使另一部分人受损,制度安排和制度演进就不一定存在效率,制度发展无法一定促进经济增长。只有满足制度制定者利益与经济增长相一致,或者社会权力足够分散和形成制衡型控制权结构时,制度发展才能促进经济增长。但是,这些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制度发展和经济增长内生决定机制还有待发展。
  同时,当前制度决定论还主要体现为政治制度决定论,政治制度决定论虽得到一定的发展(Acemoslu,et al.,2004),但政治制度决定论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内生化框架,只能回答特定国家特定阶段的经济增长问题,并不具有普适性。从理论上讲,民主政体更易接受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投资,更易实现经济发展效率,新技术革命也就更易发生在具有较高程度的民主国家。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诸如在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较为贫穷的国家和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实现了持续高增长,这些国家大部分没有进行民主制度改革,经济增长也是在既定政治框架内进行的。政治制度决定论也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些没有民主化且制度并不完善的国家能够实现经济高增长?
  此外,作为制度决定论重点研究领域的产权制度理论,也同样没有回答产权制度产生和发展根源、产权制度形态更替动力和作用效率问题。当然,制度决定论有待研究领域还很多,诸如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同时进行还是单一作用,何种模式最有利于经济增长?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二者共同实施效果是否超过二者单一实施效果总和?基于篇幅限制,在此就不再一一论述。
  
  四、基本结论
  

  世界各国经济增长路径和经济增长效率的差异,决定了经济增长根源问题研究的实践价值,也决定了要素和经济增长内在共生机制研究的重要性。制度决定论认为,制度不仅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而且还通过激励资本和劳动投入影响经济增长。只有实施有效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刺激民间投资和技术进步,经济才可能持续增长。制度先于经济发展并决定经济增长,资本和劳动只是经济实现增长的手段,是经济增长的结果或本身就是经济增长。
  当前,制度决定论往往强调制度对物质资本投资、人力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作用,往往关注制度重要性而忽视制度均衡模式、制度效率和内生化过程演绎。正如Rodrik et al.(2004)指出的那样,任何一种经济体内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决定作用都可能从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历史中得到验证。制度决定论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若缺乏对制度内生化过程和经济增长制度内生决定机制的准确刻画,将导致结果只是描述经济增长的表象。
  随着现代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的发展,制度贡献和经济增长根源等问题的验证逐渐成为可能,经济增长制度决定论将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当然,要完全剖析经济增长根源问题以及经济增长和制度发展关系本质,制度决定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约束条件的多元性、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要素的内生性和经济增长的综合性,决定了经济增长要素贡献分离和根源问题研究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一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模式的独特性,制度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问题研究还将持续下去。

作  者:郭明星    董直庆    王林辉    
出  处:经济学动态
单  位:北京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    
经济类别:理论与方法
库  别:国内论文子库
相关文章
 汇率变动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基于结构优化的视角 (2008-10-03)
 中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一个联立方程计量模型的经验解释 (2008-09-12)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以长三角为例进行实证研究 (2008-09-10)
 新经济增长理论与我国经济持续增长 (2008-09-01)
 需求结构视角下的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研究 (2008-08-19)
 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作用机理分析 (2008-08-10)
版权所有: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