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
刘乐易 2025-03-10 |
摘 要: |
民营企业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强调了企业家精神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及新业态传播中的关键作用。企业家精神包含组织创新和风险承担,这使民营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在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企业需通过自主创新和合理配置资源来加速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发展。 |
关键词: |
企业家精神,新质生产力,创新风险,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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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作为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最具竞争力的经营主体,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家精神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创新、新业态普及等方面的作用,是培育、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
一、组织创新与风险承担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容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民营企业家在洞察市场需求、判断科技价值、把握创新方向上一直具有独特优势。在新旧动能转换之际,企业更需要自发的、内生的创新力量,而创新和承担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正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容。
创新的不确定性是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时面临的首要问题。新质生产力主要布局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资源集约等特点,高技术壁垒下必然需要长期的研发和多领域的合作才能攻克。而未来产业所依托的最前沿技术鲜少是改良式的,更多的是跃进式的技术变革与颠覆,不仅技术难度更大、研发周期更长,而且在技术发展上具有路径未知性。对于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身于新兴产业还是未来产业,投入产出比都不可预测,存在较大的创新不确定性。
组织创新与风险承担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容,这使企业家精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起到化解创新不确定性的独特作用。创新不确定性包括需求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与管理不确定性。这就需要有才能的企业家预判需求,结合专业知识洞察未来,并能及时进行公司结构调整等。
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企业家精神的不可替代性愈发凸显。企业家精神是富含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隐性知识,其形成需要依托个人认知系统与成长过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这些都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无法取代的。因而,企业家精神更难以获取、更难以转移、更难以被替代。
二、弘扬企业家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路径
“松绑”放权企业家,多路径提效科研激励。在新质生产力项目导向的科研激励中,除了对项目的直接补贴,还应多路径设计对企业家精神的间接补贴。第一,在传统项目补贴基础上,新增企业家精神价值评估系统,建立“双轨制”科研激励体系。根据企业家贡献积分,设置创新风险补偿基金、市场开拓专项补贴、行业先进技术奖励等间接激励工具,构建“直接+间接"的复合激励模式。第二,建立"自定先进技术标准名单"制度,深化企业自主权改革。在确保国家战略安全前提下,赋予企业家技术路线选择权、研发团队组建权、创新资源配置权。可选取杭州、宁波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试点,允许龙头企业牵头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第三,建立新质生产力创新风险评估矩阵,设置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技术探索,形成“免责事项清单、容错情形清单、风险防控清单”三张清单,对于容错范围内的创新行为实行“尽职免责”制度。
保障创新链上下游畅通,增强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家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还需要保障上下游畅通赋能企业主体,从而实现创新链可持续循环扩张。上游赋能主要包括培育与集聚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需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建立企业家精神主导型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等。建议设立省级新质生产力人才计划,推广校企双导师制、项目制培养等方式,以产才融合为主线培育高质量创新人才。建立人才流动补偿机制,对向中小企业输送人才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对自主引才育才的企业给予专项补贴。下游赋能主要包括畅通企业专利成果转化绿色通道、完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构建市场应用生态等。在技术转化体系优化上,建议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加速器"三级转化平台,增设"技术经纪人"制度,通过专业机构评估专利价值、对接产业资源,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知识产权保障上,可建立统一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技术作价入股、收益分成等制度安排。在市场应用上,政府可推行新质生产力领域产品"先试后买"等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在公共采购中的比例。
健全公平竞争制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对企业家精神的激励与对创新链的保障,都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支撑。首先,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竞争中立”原则,破除创新活动准入壁垒与限定竞争行为,放宽企业准入资格。引入“竞争政策观察员”制度,设立第三方机构评估政策公平性。其次,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尤其注重对小微企业这样的创新先行者的风险投资支持,通过政府增信、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加科技型企业贷款可得性,同时发挥创投资本、金融资本与耐心资本的力量,构建“风险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接力融资机制。再次,加快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进程,确立产权界定、市场准入、市场交易、报酬分配等规则,完善法治保障环境。最后,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分阶段推进创新生态系统改革。因地制宜构建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观察综合改革试点成效,稳健推进制度创新,释放企业家精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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