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
夏文斌 2024-11-05 |
摘 要: |
面向未来,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只有明确改革思路、推动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才能形成高水平开放格局;只有加大开放力度、提升开放能力,才能加速改革进程、凸显改革成效。 |
关键词: |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放型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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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开放的重要性,指出“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对外开放是中国发展的关键一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过去我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面向未来,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的必然要求。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着力点,我国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更深层次的改革,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更宽广的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取得制度型开放新成效。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现代化发展历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仅不会关闭,而且会越开越大,中国将一如既往地通过高水平开放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制度型开放是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开放,是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基础上更高水平的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体现着我们党对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深刻理解及对开放规律和世界发展大势的全面把握。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一方面是世界经济交往安全高效的必然要求,能够维护世界市场的公平透明规范,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
我国的开放实践证明,只有立足世界经济发展潮头,把脉世界经贸发展方向,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成本,维护公平法则,提升经济效率,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目前,我国正致力于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方面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这对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提振世界各类经济主体的信心具有重要引领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也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断绝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系、走封闭的现代化之路,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都是对现代化内涵和要求的误读。要通过扩大开放,在交流互鉴中博采众长,加强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学习借鉴,不断深化对现代化内在规律的认识。例如,探索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学习借鉴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成果,通过借鉴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型开放经验,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放宽外资准入、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行“证照分离”、创设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等,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根本性变革,有效实现了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的目标。
二、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全球化的经济需要全球性的治理,世界经济格局的演变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需以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为契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全球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国共同协商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在全球经济治理的历程中,各个国家包括全球经济治理的国际平台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世界经济整体低迷的背景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加大,要求反对并纠正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倡导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确保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随着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增大,我国将更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为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发挥作用。
针对全球贸易格局新变化,特别是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将稳外资作为重点任务,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坚持自主开放原则,从我国实际和国际市场需求出发,有序扩大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深化援外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更多对发展中国家支持援助的责任,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为全球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公共产品和新动能。
三、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只有明确改革思路、推动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才能形成高水平开放格局;只有加大开放力度、提升开放能力,才能加速改革进程、凸显改革成效。
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我国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不仅是我国自身发展需要,而且将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意味着需要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高水平开放的目标导向,更加主动扩大开放,努力将对外开放的新成果、新经验反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不断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为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高水平开放,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学习借鉴全球市场治理的先进经验中,着力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在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以及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中不断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关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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