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卫生服务落后的实证分析与财政对策 |
韩子荣,李小热,夏杰长 2007-08-13 |
摘 要: |
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严重落后,具体表现在卫生服务可及性,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需要,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及费用,卫生系统反应性及居民满意度,计划免疫与疾病控制等方面,文章通过图表对于这些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而后作者分析了我国城乡卫生服务差距巨大的原因,最后征对我国农村卫生服务落后的现状,作者提出了加快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的对策建议。 |
关键词: |
农村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体制,财税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财政调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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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严重落后的具体表现 (一)卫生服务可及性 就医疗卫生机构距离上的可及性来说,农村住户远远落后于城市住户。2003年,在住户到最近医疗单位的距离方面,81.8%的城市住户在1公里以内,而只有61.1%的农村住户在1公里以内,两者相差20.7个百分点;在其余的各个距离段中,农村住户都要远于城市住户(参见表1)。就经济上的可及性来说,即就居民有无支付能力来说,农村居民基本上全面落后于城市居民。2003年,在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的情况构成方面,除了在合作医疗、商业医疗保险方面外,农村居民全面落后于城市居民。2003年,尚有79.0%的农村居民没有医疗保险,高出城市居民34个百分点,但这方面的城乡差距已经比1998年有所缩小。另外,由于合作医疗覆盖率较低,2003年,二类、三类农村地区比一类、四类农村地区的无医疗保险率更高(见表2)。
表1:住户到最近医疗单位的距离和时间(%)

表2:2003年居民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的情况构成(%)
 (二)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需要 就居民健康状况来说,农村居民好于城市居民。2003年,在两周患病率方面,农村居民两周患病率比1998年有所上升,城市居民两周患病率比1998年有所下降,但农村居民两周患病率一直低于城市居民两周患病率,而且两者的差距显著缩小。2003年,在身心状况不佳方面,农村居民低于城市居民。另外,2003年,三类农村居民的两周患病率、身心状况不佳情况却非常接近或高于城市水平。就疾病严重程度来说,农村居民落后于城市。2003年,在两周患病卧床率、休工率、休学率等方面,农村居民分别高出城市居民3.9个、22.0个和3.9个千分点,其中,尤其是三类、四类农村地区显著落后于城市(见表3)。 (三)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及费用 就治疗与就诊来说,农村居民全面落后于城市住户。2003年,在两周患病后未采取任何治疗方面,农村居民高出城市居民4.7百分点。2003年,在由于经济困难原因而两周患病后未采取任何治疗方面,农村居民高出城市居民2.2个百分点,农村整体水平低于小城市水平。2003年,在两周就诊率方面,农村居民高出城市居民21.2个千分点,而且两者的差距比1998年有所扩大。2003年,在两周末就诊比例方面,农村居民低于城市居民11.2个百分点。另外,一类、四类农村地区的居民在两周就诊率方面却低于城市水平(参见表4)。
表3:2003年级民健康状况和疾病严重程度(%)

表4:治疗、就诊、住院及居民医疗服务费用平均增长(1998-2003)
 就住院来说,农村居民好于城市居民。2003年,在年住院率方面,农村居民低于城市居民0.8个百分点,而且两者的差距比1998年显著缩小。2003年,在平均住院天数方面,农村居民低于城市居民7.9天,而且两者的差距比1998年有所缩小。2003年,在住院病人自己要求出院方面和应住院未住院方面,农村居民分别高出城市居民12.5个、2.5个百分点。2003年,由于经济困难原因出现的这两种情况,农村居民分别高出城市居民14.3个、19.3个百分点,但农村整体水平仅仅略高于小城市水平(参见表4)。 就居民医疗服务费用年均增长来说,农村与城市水平相近。2003年,在住院医疗费用方面,农村低于城市0.41个百分点。2003年,在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花费方面,农村分别高出城市1.57个、1.00个百分点。另外,四类农村地区在这三个方面都显著高于城市水平(参见表4)。 (四)卫生系统反应性及居民满意度 就门诊服务反应性来说,农村与城市各有千秋。2003年,在对体检治疗时个人隐私尊重、告诉患者相关疾病的知识、医护人员解释清晰程度、相关设施和环境、投诉方便程度、查询医药费用账单方便程度等的良好程度反应方面,农村居民低于城市居民,其中两者在相关设施和环境的良好程度反应方面尤其差距显著。2003年,在对路上所花时间、医院候诊所花时间、接待交谈尊重、医生向患者征求意见等的良好程度反应方面,农村居民高于城市居民,其中两者在医院候诊所花时间的良好程度反应方面尤其差距显著。就住院服务反应性来说,农村与城市各有千秋。2003年,在对接待交谈尊重、体检治疗时个人隐私尊重、医护人员解释清晰程度、医生向患者征求意见、房间及相关设施、亲友探访方便程度、与外界联系方便程度、投诉方便程度、查询医药费用账单方便程度等的良好程度反应方面,农村居民都低于城市居民,其中两者在查询医药费用账单方便程度的良好程度反应方面尤其差距显著。就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来说,农村与城市各有千秋。2003年,在就诊者对就诊医院满意和住院者对所住医院满意方面,农村居民分别高出城市居民11.34个、6.44个百分点。2003年,在就诊者和住院者对医疗费用不满意方面,农村居民分别低于城市居民14.34个、7.13个百分点(见表5)。
表5:对门诊、住院卫生服务反应性及满意程度(%)
 (五)计划免疫与疾病控制 就计划免疫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3年,在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方面,农村低于城市7.4个百分点,但一类、二类农村已经基本达到或超过小城市水平,而且一类农村已经超过城市整体水平。另外,2003年,在卡介苗、百白破、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肝等的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方面,农村都低于城市水平,其中尤其是乙肝低于城市16.3个百分点。就改良卫生条件来说,农村整体水平大大落后于城市。2003年,在生活饮用水不安全形式方面,农村高出城市19.0个百分点,其中四类农村尤其高出城市49.5个百分点。2003·年,在不卫生厕所方面;农村高出城市65.8个百分点,其中四类农村尤其高出城市77.9个百分点(见表6)。就健康教育及其知识普及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3年,在主要通过医生获取保健知识方面,农村高出城市8.40个百分点,但一类农村却低于小城市1.66个百分点。2003年,在不知道与认知错误艾滋病传播途径方面,农村高出城市21.60个百分点(参见表6)。就某些重点疾病控制来说,农村好于城市。2003年,在确诊结核病人中接受了治疗方面,农村高出城市7.3个百分点(参见表6)。
表6:计划免疫与疾病控制
 (六)孕产妇和儿童保健 就已婚育龄妇女保健与生育情况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3年,在已婚育龄妇女妇科检查率、产前检查率、孕早期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方面,农村分别低于城市19.1个、10.8个、15.2个和7.9个百分点,但一类农村在这四个方面已经基本达到或超过小城市水平,二类农村也在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方面已经基本达到小城市水平。2003年,在住院分娩方面,农村婴儿低于城市婴儿30.6个百分点,但一类农村已经超过与小城市水平,而四类农村却低于城市整体水平68.6个百分点。2003年,在家中分娩方面,农村高出城市29.7个百分点,但一类农村与小城市水平基本相当。2003年,在受训接生人员帮助的家中分娩方面,农村低于城市17.3个百分点,但一类、二类农村已经基本达到或超过城市水平(参见表7)。 就儿童保健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3年,在平均出生体重方面,农村婴儿低于城市婴儿52克,但三类农村却已经超过城市水平。2003年,在低于2500克的婴儿比例方面,农村高出城市0.7个百分点,但一类、二类、三类农村已经低于小城市水平(参见表7)。
表7:2003年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情况(%)
 (七)卫生资源配置 就卫生费用的总量和人均量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1990年以来,在卫生费用的城乡分配方面,城市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一直在50%以上,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已经达到65。07%,而农村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一直在50%以下,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4年已经降到34.93%,两者的差距(用城市卫生费用是农村卫生费用的倍数表示)也因此已经上升为1.86倍。1990年以来,在人均卫生费用的城乡分配方面,城市人均卫生费用一直高于总体人均卫生费用,而农村卫生费用却一直低于总体人均卫生费用,两者的差距(用城市人均卫生费用是农村人均卫生费用的倍数表示)一直在3倍以上,而且在2004年已经上升为4.18倍。就县(市、区)均卫生事业经费来源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政府投入总计方面,农村低出城市879万元,其中,在当地财政卫生拨款方面低出619万元,在基本建设费用方面低出278万元,但在各项专项补助方面,农村高出城市18万元。就县(市、区)均卫生事业经费使用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卫生事业费支出总计方面,农村低出城市整体1095万元,但高出小城市739万元,而且一类农村已经超过城市整体和小城市水平,二类农村也已经超过小城市水平。就主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来说,农村与城市各有千秋。2002年,在县(市、区)均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方面,农村分别低于城市17.6个、1.2个,但在卫生院的数量方面,农村却高出城市10.9个。2002年,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密度方面,农村低出城市1,2个。就主要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覆盖情况来说,农村与城市各有千秋。2002年,在医院、卫生院服务覆盖面积方面,农村分别高出城市374.9平方公里、68.0平方公里。就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方面,农村分别低出城市2.8个、3.1个。 (八)卫生院概况及其服务提供 就资产、设备状况来说,农村卫生院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总资产方面,农村低出城市108.8万元,但一类农村大大高于城市整体和小城市水平,二类、三类农村也高于小城市水平。2002年,在负债率方面,农村高出城市4.5个百分点,而且只有四类农村低于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2002年,在实有床位方面,农村高出城市2.1个,而且一类、二类农村都大大高于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2002年,在万元设备方面,农村低出城市0.7个,但一类农村高于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二类农村也高于小城市水平。就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总收入方面,农村低出城市383.7万元,但一类、二类、三类农村已经高于小城市水平。2002年,在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方面,农村低出城市3.4个百分点,但一类、二类、三类农村已经高于小城市水平并接近城市整体水平。2002年,在人均人员经费方面,农村低出城市1.2万元,但一类、三类农村都高于小城市水平。就人力资源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卫生技术人员方面,农村高出城市1.0个百分点,但一类农村略低于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就服务提供来说,农村整体落后于城市。2002年,在总诊疗方面,农村高出城市354人次,而且一类农村已经超过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但四类农村大大低于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2002年,在平均每个医师接诊方面,农村高出城市189人次,而且所有类型的农村都已经超过城市整体水平和小城市水平。 二、我国城乡卫生服务差距巨大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制约了卫生支出规模和结构 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还需要大幅提升,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还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的公共支出,尤其是效果显示缓慢和间接的公共服务性支出,从而造成卫生支出源泉较少、基础薄弱、规模难以扩张,并进而难以优化结构。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经济发展仍然处于欠发达水平,经济自强的能力受到内在条件的限制,其地区生产总值及本级财政收入基本上还不足以自我实现地区发展所需要的公共支出。另外,在财政支出主要方向方面,在东部地区已经着力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中部地区还要加强经济建设,西部地区甚至还只能维持行政管理组织的运行。 (二)财政管理体制制约了卫生支出的规范性 1、财力、财权逐步集中和上移 1994年以来不断深化的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使地方财政对社会事业支出的能力下降。从财政收人角度来看,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只是对一些小税种拥有自主征收权,因此,地方政府实际上没有财政收人自主权,也不可能为发展地方事业而另行课税。而且,省级、市级政府也按照分税制对其下级财政制定本省市的收入分享政策,进一步集中下级政府的财力,并且基本上是以行政集权方式调整财政体制。这限制了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级政府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 2、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 分税制对各级政府事权的规定原则性强,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支出划分并不具体和明确。例如,预算管理制度虽然要求本级政府对上级委托下级的事情及时足额转移支付,但并没有更详细地规定保障经费下拨的措施。在财力有限、事权交叉和没有明确规定以及行政集权体制下,各级政府都有搪塞推诿一些支出责任的动机。这样造成的后果,或者是各级政府都不承担支出责任,最终是公共品无人提供,或者是支出责任基本上停留在地方政府,一些事情的支出责任最终只能由能力极其有限的基层政府承担。 3、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内在缺陷 从实质来看,我国的转移支付可以归纳为4种类型,即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体制补助以及过渡期转移支付。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是参照地方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出口退税基数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规模与原有财政规模、税收基数成正相关关系。这种转移支付方式实际上延续了包干制,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原有的分配格局和各个地区的既得利益,形成“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的逆向调节和“马太效应”。专项补助是中央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确定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补助形式,不允许挪作他用,并且很大一部分是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同样的,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也实行专项管理。这进一步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加大了地方财政的支出压力。体制补助和过渡期转移支付都是对地方财政的财力性补助,以财力均等化为目标。但是这两种转移支付的数量太小,实际上对均等化的目标贡献不大,地方财政从中获利不多。 (三)卫生领域的财政改革主要限于增量调整 我国的财政改革一般都坚持“存量不变、增量调整”原则。一些项目只要进入财政一般预算范围,几乎就能得到财政的长久支持。尽管卫生部门的计划免疫、地方病、慢性病监测等工作得到了很大的财政支持,但都是通过项目的方式进行,这就意味着一旦项目结束财政支持也就结束了,不能变成既得利益,扩大自己的存量。此外,很多财政政策一经制定就几年不变,如果卫生部门不能赶在财政政策调整以前提出要求,就可能要落下很多年,而这必然影响卫生部门存量的提升。此外,我国一直主要使用财政支出的手段调控卫生领域的经济活动,缺乏使用税收等多种方式调控的政策实践。 三、加快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差距,明确指导思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卫生服务差距有四个特征:一是在总体上农村卫生服务落后于城市卫生服务;二是边远山区农村的卫生服务落后于城市卫生服务的程度最大;三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卫生服务与小城市卫生服务的差距已经很小;四是在某些方面农村卫生服务已经领先于城市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指导思想总体方向应是“五个同时、五个更大”:在同时提高城市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更大幅度地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在同时解决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和农村卫生服务供给问题的前提下,更大力度地解决农村卫生服务的供给问题;在同时注重制度和财政投人的前提下,更大程度地依靠财政投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在同时采取直接和间接方式的前提下,更大程度地采取直接财政投入的方式;在同时考虑全部农村地区的前提下,更大程度地考虑内陆中小城市周边以及边远山区的农村。也就是说,在当前的现实情况和制度框架下,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 (二)规范政府公共卫生责任承担机制 1、确定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作用范围 对具有显著外部性的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领域,政府必须承担起供方的全部职责,向社会所有成员免费提供这一公共品。基本医疗领域尽管具有准公共品属性,但供给者掌握着“专业知识”以及由于这种专业知识形成的特殊权力,消费者在信息和权利上处于相对劣势,政府必须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采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低水平、广覆盖、适度消费、公平服务”的卫生发展模式,选择效益成本比较高的卫生干预重点和项目,组成卫生基本服务包,为所有人提供最基本的、均等化的卫生服务。 2、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卫生事权 根据卫生产品和服务效用外溢边界划分各级政府的卫生事权。中央政府的主要职责应包括:提供、组织与管理卫生基本服务包的大部分内容,如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等;卫生基本政策的研究制定,卫生医疗的宏观管理,全国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健康教育以及支持重大的基础性医学科研活动;重大卫生项目、卫生专项计划、设施的基本建设费用等;农村地区、落后地区的卫生经费补助。在基本医疗方面,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额预算保障,考虑由中央政府承担医务人员工资、基本药品和诊疗手段的采购费用,而诸如医疗设施的基本建设等费用,则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省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地方病预防、公众营养服务,尤其是危害严重的地方性疾病与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适当扩大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行政授权,独立收集、披露公共卫生信息,处理相关事务;创造条件,组织并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促使目前县(市、区)级统筹尽快上升到省级统筹,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县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管理、协调好本地区的卫生事宜,组织实施区域内的卫生规划、卫生监督;承担本地区范围内的疾病控制、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支出,负责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经费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常见病和多发病提供基本的诊疗保障;对经济贫困群体进行医疗救助。 3、强化政府间一般性(财力性)转移支付 必须逐级弥补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中央政府应明确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财政补助标准。改进补助办法,根据按保障目标测算的人均费用标准和各地人口数,核定各地基本医疗服务费用,通过设置专门预算科目列入中央财政的年度预算,用于补助落后地区。同时,建立以产出和成果为目标导向的财政卫生投入体制,明确按工作绩效进行补助的政策,提高资金效率。 (三)完善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机制 1、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 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按照“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速度”以及“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要求,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资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有所提高;同时,国家财政采取倾斜政策,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 2、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卫生事业支持重点 坚持科尔奈“九原则”,②大力发展经济,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公共财政,保证公共卫生支出在时间、空间、结构等分布上的均衡。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不仅涉及到城乡差别,还涉及到地区差别。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的角度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卫生事业支持重点。发达地区农村县、乡政府财力状况较好,农民的支付能力较强,财政可以通过投入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增强对医院的支付和控制能力,以促进农民住院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实现社会化医疗保险。中部地区农民虽然相对达到一定的收入水平并具有一定的医疗服务支付能力,但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设施差、医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财政可以在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加大对医务人员培训的投入支持,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服务能力。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窘迫,农民收入水平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可以除了增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助外,依据当地居民的患病情况,开展县级医疗机构的重点临床学科建设项目并有针对性地补助,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水平。 3、创新农村卫生支出方式 在保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防保经费及人员工资的前提下,抽出政府补助给医疗机构的部分经费,补助给卫生服务需求方,即看病的农村人口,增强农民享受公共卫生支出的直接性和可见性。在已经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可以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适当提高补助数额。在尚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可以拿出一定的资金,对贫困农民发放医疗优惠卡,保证在定点医院就诊时减免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四)加强对中央财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 1、明确资金分配原则 中央财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分配的总原则确定为:明确目标、分清职责,统筹规划、科学立项,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分布实施、逐年安排。在补助级次上,重点支持县及县以下农村卫生工作,对省、地(市)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省、地(市)级给予适当支持;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在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方面,面向全国,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明确中央与地方经费支持领域,经常性支出原则上由地方预算安排,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部分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充分考虑与中央项目密切相关的地方政府项目、发展改革委项目、国外赠款或贷款项目以及有关项目以前年度资金使用、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等情况,注意与国际、国内其他渠道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相区别。资金分配要统筹规划,既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状况,又兼顾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明确分年度实施目标及资金安排计划,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2、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按照需求调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有关配置标准、疫情报告等因素进行分配;项目所需设备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加强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等。对专项资金配置的大宗物品采取中央招标、地方采购的运作方式,由卫生部、财政部统一组织集中招标,地方在中标范围内认购,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付款、验收。零星物品等由省级卫生、财政部门按规定采购。 3、严格实行项目管理 根据各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现状、财力状况、疾病流行情况和实际需要等情况,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国外贷款等渠道已安排的各项资金,在充分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研究提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分配的方案。并组织卫生领域、相关科研单位、经济学、社会学有关专家及项目实施地方或单位等方面人员,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充分的审核和论证。 (五)探索多种财政调控方式,完善其他配套措施 城乡卫生服务差距是我国各种差距以及各种城乡差距的一部分。我国城乡卫生服务差距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卫生事业既有公共产品又有私人产品的性质,为政府确定是否进入某一卫生领域以及进入程度、进入方式增加了限制条件,也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府的“缺位”、“越位”和“错位”;优先和照顾一部分地区的方针政策客观上造成了各种差异;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目前还难以严格划分城市和农村的界限,从而造成卫生支出统计具有复杂性等。财政在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方面,必须探索使用税收等政策手段,并与其他措施相互配合。运用项目管理的思想组织和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系统,明确医疗机构和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上的不同职能和具体工作目标,通过细化流程,落实责任,完善运行机制,进行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卫生立法,争取尽快起草《卫生法》,增强公共卫生管理的法制化。加强对公共卫生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增强公共卫生依靠人力资源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强宣传,转化公共卫生公平性等同于公共卫生服务平均主义的思想。学习借鉴国内外创新的公共卫生理论和实践经验,着眼于长远,解决好阶段性问题。 注: 本文是高培勇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中国公共财政指标体系建设》(项目批准号:06BJY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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