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集群生命周期的负外部性分析 |
胡竹枝,蔡嘉林 2010-10-18 |
摘 要: |
目前国内外文献并没有将外部性与集群的生命周期联系在一起。而集群同产业一样需要经历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或蜕变期)的生命历程,文章在对集群负外部性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在集群生命周期中外部性的具体构成,认为集群的发展过程和阶段性特色体现的是负外部性与正外部性相对力量博弈的结果。文章分析了负外部性的表现形式,并对负外部性治理中政府的作用进行了简要分析。 |
关键词: |
产业集群,生命周期,负外部性,政府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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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产业集群的出现追溯起来历史久远,关于产业集群理论的研究可以说马歇尔(1890)开了先河,但是当时对产业集群的关注仅仅是因为在企业和市场之外还存在理论所不能解释的中间状态,而集群刚好可以纳入这个状态。产业集群理论上的重构一方面得益于产业集群实践的发展壮大对经济增长的瞩目贡献,另一方面则是由于Porter国家竞争力的研究,Porter(1998)首次将产业集群纳入宏观国家竞争战略的研究范畴,改变了产业集群理论在经济学界的边缘化状态,引发了研究产业集群理论的热潮。
集群发展到现在,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已经证明了其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由于正外部性是一种显性效应,负外部性具有隐性特征,外部性的研究大都围绕正外部性展开。但是,受聚集经济与聚集不经济的相互作用,以及产业自身的发展周期,集聚程度的提高也不是无限的(贾明江、蔡继荣,2004)。实际上,随着集群规模的不断扩张,集群膨胀增长的负外部性越来越显现。特别是在发展中的中国,短短的几十年间,集群的发展跨越了西方社会一个多世纪发展的历程。这种快速增长的集群模式在带来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同时,在区域文化发展、环境污染、技术创新、信用缺失等方面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如果对集群所造成的消极效应不进行控制和规避,结果会使集群无法维持可持续发展,甚至造成整个集群衰退(严北战,2007)。近年来理论和实证研究也非常关注负外部性这个问题。
二、集群负外部性文献述评
Marshall( 1890、1920)开创了利用外部性理论解释产业集群形成的先河,认为一个产业的专门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外部性的产生,这种外部性被后来的研究称为MAR外部性。Pigou(1920)在Marshall外部经济概念基础上,扩充了外部不经济概念。虽然其后的研究强调的外部性侧重点不同,但是对于外部性是产业集聚的原因和结果已经成为共识。Jacobs(1969)认为一个地区产业的多样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外部性的产生,这种外部性被后来的研究称为Jacobs外部性;Porter(1990)同意Jacobs的有关市场竞争有利于知识创新与外溢的看法,但他同时也认为外部性主要缘自同一产业内而非不同的产业间,由此产生了第三种外部性,即Porter外部性。此后关于集群外部性的实证研究关注的是特定地区、产业的外部性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是否与MAR、Jacobs、Porter的理论预测相一致。如Glaeser等(1992)利用最小二乘法评估了地区经济结构对产业增长的影响,结果发现竞争程度和产业多样化程度有利于产业增长,而专业化却对产业绩效起负向作用。Cainelli等(1999)根据Glaeser提出的模型,检验意大利1961-1991年外部性对产业就业增长率的作用,结果表明MAR外部性,在某段时间内较显著,在另一时间段则不显著,而Jacobs外部性则会显著促进当地的产业发展。Combes(2000)利用1984-1993年间法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数据,研究了区域产业集聚如何影响经济增长,发现区域内竞争对制造业部门发展不利,而对服务业部门的部分行业有利;Blein等(2006)利用1980-2001年间德国的年度数据,以就业量衡量经济增长,研究发现,区域产业集聚多样化对经济增长的效应为正,而专业化的正效应不甚明显;产业集群不一定就是有效率的集群( Rosenfeld.1956);认为近年来,国外学者对集群负外部性的存在进行多角度解释,Richard&Stjohn H.(1996)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集群初期促使集群发展的一些力量会发生一种遏制创新的“宏文化”(macroculture);并且随着集群规模的发展,空间要素在集聚的同时伴随着空间的扩散效应而对经济有负作用(Martin,2002);Steven Brakman(2001)研究了集聚伴生的拥挤及其对城市集聚均衡的影响,并将拥挤度(Congestion)纳入地理经济学的基本模型,研究了拥挤如何在空间上改变经济活动的长期均衡分布,以及拥挤作为集聚的外部不经济与区域福利的空间关系。
国内关于集群负外部性的理论研究主要是在解释负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孔凤英(2001)认为若集聚过度也会造成不经济。一是过度集聚会造成地区间生产力布局不均衡,影响地区间经济的协调发展,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集聚一旦形成,就会形成集聚累计效应,加剧生产力在地区分布的极化效应,从宏观角度看,这种极化效应是不利于地区整体经济发展的。二是过度集聚规模超过地区的承受能力(物力、运力、基础设备能力),会导致经济膨胀病,阻碍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薛求知、刘婷(2005)从产业生命周期的视角给出了集群演进中创新发展的负效应所在,即集群的创新力与生命力会随着集群的创造、成长及衰亡而不断减弱并逐渐受到某些限制条件的制约而消失。郝世绵(2007)对集群负外部性进行分类:技术锁定负效益、技术外溢负效益、过度竞争、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工业污染严重等集群负外部性问题,并分别从政府、核心企业、中介组织、社会等层面提出治理负外韶性的方略。
国内学者对集群负外部性的实证研究在对MAR、Jocbs和Poter外部性进行检验基础上有所深入。Mody& Wang (1997)利用中国数据发现MAR外部性对产业发展有负向影响;Batisse(2002)使用中国数据发现全国以及沿海和内地都存在MAR外部性负向影响和Jacobs外部性的正向影响;薄文广(2007)利用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25个产业的面板数据,研究了外部性对区域产业增长的影响。结果发现:就全国而言,专业化水平与产业增长负相关;竞争程度与区域产业增长正相关;多样化程度与产业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非线性关系:当多样化程度较低时,多样化不利于产业增长;而当多样化水平较高时,多样化则会促进产业增长。陆立军(2009)利用1997-2007年间浙江省义乌市十大行业和四大专业市场的面板数据,研究了该地区由产业集聚带来的专业化、多样化和竞争效应对专业市场发展的影响,发现产业集聚对专业市场发展的长期效应较为明显,且专业化和多样化的效应为正、区域内竞争的效应为负。吴颖(2008)运用空间经济理论阐释了区域内过度集聚会带来负外部性,并会对区域系统福利带来损失,政府应保证区域集聚效率和集聚条件公平。
纵观目前国内外文献,外部性并没有与集群的生命周期联系在一起。而集群同产业一样需要经历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或蜕变期)的生命周期,在这个动态发展过程中,外部性的构成是不相同的。
三、基于集群生命周期的外部性演进
按照韦伯(Alfred Weber)的理论,在集群生命周期里,聚集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仅通过企业自身的扩大而产生聚集优势,第二阶段是各个企业通过相互联系的组织而集中化,形成最重要的高级聚集阶段。由此集群规模的扩张可以包括两层含义:
1、企业数量的增加。集群原有企业生产经营属性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基于该集群的某些优势,特别是经济效益方面的原因,吸引集群外企业加入这个组织。数量的变化对生产能力的影响从而引起集群规模扩张,可以认为是集群的增长。
2、生产总能力的扩张。在集群内企业数量没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原有集群内企业生产能力重组,要素资源重薪优化配置,生产效率提高。这种集群规模的扩张可以认为是集群的发展。
在集群的演进历史中,这两种形式的扩张并不孤立存在,二者呈螺旋状交叉前行。但是不同时期,二者的相对位置不能完全相等,由此负外部性的表现形式以及凸现性不同。
在集群发展初期,企业数量少,发展目标并不明晰,虽然一方面为了共同发展,企业能同甘共苦,合作发展壮大;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集群经济效应只有在足够多的个体参与时才能产生,如果企业太少,特别是核心企业的数量和规模达不到产业链生成要求的进入门槛,则不能有效地吸引更多的同类企业、配套企业和相关支持机构进驻,积聚外部经济也就很难形成,此时为了集群能够顺利进入成长期,需要的不仅仅是作为个体的企业努力,政策、财政投入、税收、土地等诸多公共资源的倾斜是必不可少,优惠的公共政策一方面使得集群的吸引力大于离心力,企业数量增长,集群规模扩大,集群进入增长发展阶段。但是另一方面,在这个动态积聚过程中,当集群的外部经济还没有充分释放以弥补公共政策的倾斜对其他群体或个体的不公时,集群的外部负效应比较显著。
集群成长期,相对于单个企业而言,集聚带给企业个体以及集群群体的利润开始显现,此时集群的向心力大于离心力,形成企业积聚过程。集群因为专业化分工、适度竞争以及多样化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显著,是集群发展状态最为良好的时期,此时集群的扩张形式是从数量到质量的全面升级,既集群内企业数量增加的同时企业规模和生产总量也在扩张。这个时期的集群虽然也会存在比如环境污染、过度竞争等负外部性,但是整体上正外部性远远超过负外部性,集群继续发展。
集群成熟期,经过市场机制的洗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集群模式。市场型的集群企业之间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平等竞争和相互依存的协作关系。中卫型的集群确立了集群的核心,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辐射状带动关系。市场型集群下的企业一方面要遵循市场机制的调配,另一方面在与群内企业的长期合作中,集群内非正式制度,比如声誉机制、社会资本机制将发挥协调群内企业之间以及群内外企业之间的关系的重要作用。但是市场型集群模式中,企业之间的合作并不稳定,总会有企业破坏规则,试图成为集群中规则的制定或者控制者,一旦成功,集群将转化成为中卫型模式,失败则退出集群。中卫型集群是集群模式中比较稳定的模式,虽然市场机制和非正式制度同样在这种模式下发挥作用,但是在组织管理模式上,中卫型集群内部管理方式更接近于科层,核心成为众多企业的凝聚源。成熟期企业比较注重群内规模结构调整,注重集群品牌建设和集群的持续发展,群内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集群利润稳定且比较可观,集群向心力大于离心力,对当地经济的正外部性影响更加显著,政策因此更加优惠。
集群衰退期产生在集群政策上的利好、经济上的利好不断刺激群外企业加入时,当企业达到相当数量,由于土地、人才、基础设施等资源供不应求,企业为争夺有限资源,导致价格上涨、竞争无序、污染严重等负外部性显著,集群如果不能及时蜕变,衰退在所难免。
集群生命周期里,集群规模总体上是不断扩张的,其外部性的对比关系可以用集群规模的动态变化做一个抽象描述,如图1所示:
图1:集群生命周期集群规模发展阶段图

I为集群形成期,Ⅱ为集群成长期,Ⅲ为集群成熟期,N为集群衰退期。从I到N,集群规模不断扩大,集群外部性经历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负外部性>正外部性;负外部性<正外部性;负外部性<正外部性;负外部性>正外部性。
因而从外部性角度,集群存在-个内边界和外边界,边界的确定取决于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的力量对比。
四、集群生命周期负外部性表现形式
并不是任何集群都是有效率的,集群也并不是在任何发展阶段都是有效率的。在集群迅速成长过程中,随着集群规模的扩大,当负的集群效应超过正的效应时,集群的僵化将不可避免发生,一般的集群负外部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l、产业转移成本增加。随着集群规模的扩大,集群发展的时间越长,集群内的资产专用性越高。并且产业集群一旦形成就对某一地域产生了根植性,无法搬迁或复制,集群追随政策的灵活性较低,因而一旦一个地区的产业集群建立起来,它就会在收益递增条件下通过持续地因果积累作用而被锁定(王珺,2005),一旦产业政策导向发生变化,群转移的成本将非常高昂。比如广东省提出的“双转移”政策,对于规模较小的集群,船小好掉头,能很快完成转变,享受符合政策发展带来的利好。但是对于规模过大的集群,先期的沉没成本将成为集群追随政策的一大障碍,这一方面将导致政策难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集群的产业结构也不能得到及时调整。在集群的衰退期,如果集群不能通过创新实现蜕变,则将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产业升级和转移,产业转移成本主要是在集群衰退期出现。
2、恶性竞争。企业集群较靠近市场组织一端,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因集聚带来的正外部性效应,在于集聚体内的企业能更好地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但是组织协调不足则会使企业间竞争过度,造成资源浪费与集群的衰落。目前我国大部分产业集群仍主要依赖于低成本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众多小作坊式的生产企业“各自为政”进行竞争,生产的产品档次低,产品技术含量低,模仿多于创新,产品雷同,在价值链中大都定位于价值量很低的加工制造环节,只能获得较低的附加值,存在“逐底”和“锁定”现象,这使得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在短期内容易陷入价格的恶性竞争。集群成长期,企业为了在集群内确定自己的地位并占有尽量多的集群市场份额,容易陷入恶性竞争局面。集群衰退期,苟延残喘的企业为了生存,竞相压价,竞争局面混乱。
3、区域垄断。集群内部企业产业同构性严重,群内企业的生产活动存在很大的关联性,容易形成区域性垄断。对于产业集群来说,集群的内部可能能保持完全竞争,其对外部而言是垄断(黄中伟,2004),不利于公平竞争。成熟期的集群,群内企业力量对比已成定局,当内部机制能够对资源的群内分配进行公平协调时,一致对外成为集群企业默契,这个时期的集群很容易在价格、市场等方面结成同盟,垄断因此产生。
4、商业信用缺失对区域文化的不良影响。集群内社会文化特征是集群内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即根植性以及不可替代的社会资本。集群运行机制的基础是“信任和承诺”等人文因素,这种人文因素是维持集群内企业所形成的长期关系的纽带,使集群在面对外来竞争者时,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随着集群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一方面需求量减少,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企业基本的固定开支的刚性约束。为了成为数量众多企业中的幸存者,原有存在于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在互相刺探、互相提防的商业间谍大战丧失殆尽。原本灵活的赊欠、抵押、担保等多形式的交易手段,在彼此间的借贷难以兑现的情况下,众多企业被牵扯入“三角债”怪圈,企业的周转资金因三角债拖累而严重短缺。不信任的集群文化蔓延将对当地的道德信念和价值判断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在集群生命周期里,商业信用缺失与恶性竞争基本上在同一时段出现。
5、集群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创新的保护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在单个企业研发资金缺乏的情况下集群组织还没有能够承担起研究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并且即使单个企业客观上即使能够承担成本,由于集群网络内信息的传递相对无障碍,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上企业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集群内的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大部分企业选择抄袭,小品牌抄大品牌,大品牌抄国外大牌,没有形成自己的真正的集群品牌特色。集群发展的初期,虽然企业的创新资金严重缺乏,但是一方面企业缺乏抄袭对象,另一方面,简单的抄袭并不能帮助企业赢得群内资源的支配权,因而企业的创新积极性较高。而在集群的成长期间和成熟期,一方面,当技术成为群内企业的“公共品”时,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将受到重创;另一方面,当群内已经确立了某个企业或者某几个企业的中心地位时,群内竞争力量悬殊,核心企业在缺乏实实在在威胁的情况下,创新缺乏外在压力。
此外,集群发展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增加、交通拥挤不堪、土地成本上升、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的固步自封等负外部性都在集群生命周期中不断地不同程度地出现。
五、负外部性治理简单构想
对于集群本身和群内企业而言,负外部性的影响至少短期内并不是非常显著,因而集群自我主动治理缺乏激励机制。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则是需要治理的主要原因和治理冲动,受损的社会和他人是负外部性治理的主要需求者。在市场机制中,社会是一个抽象的主体,他人在负外部性中则是显然的弱势群体,市场机制作用原则就是优胜劣汰,负外部性是市场的盲区。对于市场失灵部分,政府一直是理所当然的责任者。科斯(1960)认为政府有能力以低于私人组织的成本进行某些活动。因此,在市场和私人谈判解决不了负外部性时,有必要进行政府规制。政府治理的方式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类,直接措施是通过标准和税收等来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或改变经济主体从事某种具有外部性活动的成本与收益,以约束和引导其采取有利于社会的行为;间接措施就是界定产权,引导人们将外部性内部化。
当然,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能完全消除影响,私人部门和中间组织在这个治理过程中的力量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治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其他部门虽然数量庞大,但参与的效果很难显著,在私人部门社会责任意识模糊的状况下,政府要做的不仅仅是直接干预和间接产权界定那么简单。在政府间接措施里,引导企业、引导中间组织参与治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也是负外部性能彻底消除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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