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耕地保护制度要重视“十大关系” |
郧文聚,叶思菁,汤怀志 2024-07-12 |
摘 要: |
耕地安全是国家粮食安全的要害,是中华民族牢牢端稳粮食饭碗的关键。2024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将“耕地保护”设为第二专章,对建立健全新时代更高水平的耕地保护制度作出了系统要求。从现在起到2035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是健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时期,妥善处理耕地保护工作的十大关系至关重要。 |
关键词: |
结构性矛盾,高质量发展,供需失衡,技术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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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安全是国家粮食安全的要害,是中华民族牢牢端稳粮食饭碗的关键。2024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将“耕地保护”设为第二专章,对建立健全新时代更高水平的耕地保护制度作出了系统要求。从现在起到2035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是健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时期,妥善处理耕地保护工作的十大关系至关重要。
一是格局与禀赋的关系。耕地资源的区域性很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耕地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南粮北运”的格局已经转变为“北粮南调”,且呈持续深化的趋势,这与作物生长所需的光温水自然禀赋条件背道而驰。遵循自然地理格局,部署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国家粮仓建设,时不我待。
二是占用与补充的关系。我国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工作仍在进行,耕地空间与建设发展、自然生态保护空间的调整不可避免,耕地占用与补充的规模仍将处于高位。改革占补平衡制度,改“小占补”为“大占补”是必要的,但必须充分考虑实施难度和分区分类差异,既要防止蛮干,也要防止不干。
三是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更可持续地利用。我国人口众多,农产品数量和质量需求日益攀升,但耕地资源相对不足,没有冗余空间安排耕地轮作休耕,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合理安排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现实条件也不充分,导致黑土地耕地变薄、变瘦、变硬,其他区域的耕地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退化问题,耕地土壤酸化、石漠化、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等现象频发。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耕地利用中的保护保育。
四是粮化与非粮化的关系。与我国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步伐较慢,农民家庭的生计来源主要靠进城务工,一部分在乡农民依据经济规律选择了耕地利用“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禁令被大规模、经常性地挑战和冲击。耕地“非粮化”治理不能不顾客观情况,不能不顾农民家庭的生计现实。治理“非粮化”必须尊重历史和政策背景,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
五是用地与养地的关系。耕地资源的基本性质决定了用地必须养地,养地才能更好地用地。我国的耕地利用是多熟制,复种指数较高,轮作休耕制度难以落实,兼顾用养的农艺制度还难以为农业生产者所接受。在东北地区,大豆种植一度归零。在南方地区,紫云英等养地植物的种植一直难以推广。秸秆离田、农牧分离日益深化。农产品贸易距离越来越远,作物营养物质循环链条被打断,传统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因此,要采取措施,大范围推进保护性耕作,研发推广保育型耕地利用技术。
六是高产与污染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大肥大水大机械,特别是过量使用农药和除草剂的生产方式推进较快,为提高粮食总产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根本解决“吃得饱”的问题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功不可没。但在发达地区和快速振兴地区,小工业,特别是有重金属污染风险的工厂开了禁、禁了开,留下了不少“土壤炸弹”,且地址登记不全;矿山开发,绿色开采过程监管不到位、闭矿污染风险处置不到位,也留下了不少“烂摊子”。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场地污染对耕地土壤健康的威胁十分严峻,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到了必须打响发令枪的时刻。没有耕地土壤健康,就没有农产品品质安全,就没有人体健康安全。耕地保护必须把建设生态良田放在突出位置。
七是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世界强国一定是农业强国,一定能够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吃得饱、吃得好的问题。农业强国必须有强大的耕地资源做支撑保障。我国耕地资源的广度开发已经接近尾声,必须加强深度开发,运用自主原创的耕地利用技术。而先进耕地利用技术的运用离不开高水平、高质量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10亿亩高标准农田,再建设5亿多亩高标准农田,有计划地在2035年前将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智慧生态良田”,建成一大批“万亩连片”的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国家粮仓。这项工作,应该列为“十五五”“十六五”国家发展规划目标。
八是管理与治理的关系。生态文明体制下重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责任主体,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利用管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权益核算源头管理职责;农业农村部门承担耕地资源利用过程的保护职责;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守门员职责,对耕地生态环境变化及其管控承担首责;水利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应该说,耕地保护的行政管理分工是明确的。但是,耕地保护工作仅仅依靠行政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全局性、区域性,构建与区域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多元共治体系,以行政为主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工程、公益等多重治理手段,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
九是优化与开发的关系。我国存量耕地19.14亿亩,维持目前的农产品消费结构还有点力不从心,每年还需要进口一部分农产品弥补缺口、调剂消费品种结构。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未来分析,从立足国内保障来看,耕地保护必须两手抓,一手抓耕地存量优化,更加节约集约、高效精细地利用好现有耕地资源;一手抓非传统耕地资源开发,落实“大食物观”,推动以保障口粮的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品类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品质更有保障的食物安全转变。盐碱地、沙地、戈壁等空间的农业利用,设施农业的发展,海洋牧场的建设都要积极谨慎地探索,反对一哄而上。耕地保护不应该排斥林地、草地、陆域养殖水面的合理开发利用,耕林矛盾、耕果矛盾、耕草矛盾、耕水矛盾要逐步探索予以化解。
十是保护与创新的关系。新时代更高水平的耕地保护需要大力整合耕地保护科技创新资源,切实加强创新项目安排、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积极推动土地科学与技术学科建设。要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聚集行业高端科技创新力量,破解耕地保护科学难题。数值定义世界、精细决定未来。一方面,要研制耕地资源关键要素获取技术、装备与系统,加快研制生态良田工程技术体系,提升耕地资源全程监测监管能力,建立智慧智能的耕地资源安全保障科技体系。另一方面,要缩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时间,鼓励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最新的耕地保护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管理效率、治理能力和生产要素。
(郧文聚,自然资源部土地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叶思菁,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副教授;汤怀志,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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