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活水精准助推乡村振兴 |
冯亚伟 2025-03-06 |
摘 要: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其中金融服务的提升尤为关键。浙江省在此方面积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服务,通过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广多种融资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助力乡村振兴。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用体系,提升信用贷款的投放。实现金融服务的下沉,增强与农民、农业企业的对接,使金融服务更贴近实际需求。 |
关键词: |
乡村振兴,农村金融,信贷支持,创新融资 |
|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然要求加快发展农村金融服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为切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给农民、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浙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省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有力有效、成绩突出。接下来要继续通过紧抓金融服务这个"关键点",结合浙江实际,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对症下药、循因施策、精准滴灌、补齐短板,持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多渠道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加快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先行样板。
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并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乡村融合发展,促进规模流转,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率居全国前列。在农村产权登记、流转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 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推进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全省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并指导各市县立足当地农业发展实际,编制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规范,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农业生产经营。
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业农村资源资产。一是推广农村抵质押融资。主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充分盘活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林权等资产。二是推广生物活体资产抵质押融资。结合省内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推出活体畜禽、水产等生物活体资产抵质押融资产品。三是推广农机具、养殖设施等抵押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将养殖设施设备和养殖场构筑物等整场资产作为租赁物进行管理,为畜禽养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四是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对于有订单有销路的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在采购商实力较强、应收款质量较高的前提下,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五是推广保单质押融资。通过整合银行、保险多方资源,以农业经营主体投保农业保险的保单质押,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六是积极探索推广专利、知识产权、碳排放配额等新型权利的质押融资,既能推动企业获得融资,也能鼓励创新和绿色发展。
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创新供应链方式融资模式。利用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围绕核心企业,以上下游的真实合同及交易数据为支撑,基于核心企业推荐的上下游企业清单以及经核实的历史交易数据给予上下游企业授信额度,通过区块链技术签发不可篡改的应收款凭证并实现平台流转,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生物资产和物流的实时监控,闭环管控上下游企业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方式融资。该模式通过最新的金融科技手段,对动产无遗漏环节的封闭监管,创新银行风控模式,有效解决了核心的交易背景真实性问题、农业农村经营主体缺乏抵押物问题、动产质押风险以及财务信息不透明问题。
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方式融资模式。一是推动涉农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与创建。二是建立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通过线上线下同时采集,将农户的固定资产、权利类资产、活体资产、金融类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信息,以及银行借款、民间借贷等负债信息一并纳入家庭资产负债表。三是通过接入信用信息平台或与地方政府合作,获取更多涉农信息数据,如水费、电费缴纳,养殖补贴,土地承包,司法诉讼情况等。四是将信用档案数据库、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涉农信息数据库与金融科技手段相结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完善对行政村和农户的数字画像,让农户享受批量准入、批量授信。五是加大信用贷款投放。通过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修订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贷款条件,加大对低收入农户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针对涉农主体的融资需求和特点,开发随贷随用、随借随还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金融下沉进村入户,深入推进信用贷款融资。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行、省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指导省内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服务农业农村联合体,搭建金融机构与农业经营主体的对接平台,在乡村基层网点建立完善“金融联络员”队伍,进村入户开展网格化、常态化的走访和宣传金融政策,结合与村组织合作,如村组织提供信用较好的主体名单,近距离掌握农户及涉农企业的信用状况,破解信息不对称,同时及时了解农户及涉农企业融资需求,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基金。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保证基金有一定收益的同时,增强基金的产业属性。委托具有农业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基金管理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使资源有效整合配置,发挥最大的经济效能。协调银行对特色农业产业基金所投企业进行配套融资,放大资金效能。通过给予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及所投企业财政、税收支持,一定程度上弥补农业产业基金高风险、低收益的不足。
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要素保障。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组织金融机构聚焦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完善“政银险担基”一体化发展机制,发挥浙江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联合体作用,扩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服务供给。不断强化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激励,激励金融机构持续改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增加投入。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迭代升级“浙牧通”数字化应用,实现贷款申办、进度查询、租赁物日常监控、贷后风险监测等一站式办理,提升涉农主体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对涉农主体信贷支持。推动涉农领域银政、银农信息共享,深化“政银担”模式,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缓解涉农主体抵押担保难。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持续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加大涉农主体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推进农险扩面、增品、提标,深化完全成本保险与收入保险等试点,提升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同时,稳步推行农场主、农企创办人等个人信用贷款。针对一些初次创业或小规模农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题,在无法满足金融机构质押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个人信用及经营发展前景,积极推进个人信用贷款,解决农企的燃眉之急,并积极降低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成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