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 |
魏伟,刘豆豆 2024-11-19 |
摘 要: |
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围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当前广东正处于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形成大湾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机制。 |
关键词: |
大湾区建设,科创合作模式,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人才机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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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围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当前广东正处于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形成大湾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机制。
一、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发展模式创新
加快探索大湾区与国际、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模式。合作建设一批国际顶尖研究型大学的湾区分校(校区)和湾区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战略人才融合学科联合培养模式的创新,并在政策措施、资金扶持、人才配置和属地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加快探索省内“双一流”高校赴港澳地区办学模式。柔性引进国际优质师资队伍和科研力量,联合培育省内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青年力量,推动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队伍培育模式的创新,并争取港澳特区政府部门给予支持。
加快探索省内技校与高职融合办学模式。在教育部支持下,加快推动广州、深圳等地市的重点技工院校的试点工作,探索技能人才培养与高职人才培养融合贯通的新模式,创新复合型高技能人才、数字化技能人才的培养路径,并争取省、市两级教育、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二、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创合作模式创新
加快探索并构建粤港澳三地科学城(园)创新发展协同机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借鉴北京中关村发展模式,构建以广州科学城、南沙科学城、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和横琴科学城等为基础的省级科学城(园)管理委员会,加快推动省内科学城体系内的人才流动、创新协同、科研合作,并携手香港科学园以及澳门科创平台在省内及大湾区建设科学园分园。
加快探索新型举国体制下重大科研平台基础设施重组。构建以广州实验室、鹏城实验室和粤港澳三地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首,以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体系。持续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立一批国际科学研究联盟。同时,探索依托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引进国际、港澳和国内高校高水平实验室落地湾区,并鼓励省实验室以及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依托港澳院校设立省实验室港澳分实验室。
加快探索粤港澳三地科创金融服务与技术转化支撑体系。构建大湾区投资金融体系服务科创机制,引导并打通国际、国有、港澳和民营金融机构支持科创的路径,切实利用好香港科技园、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等各类技术转移和孵化平台,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强化多元化科技金融体系的支撑作用,重点建设“小验中试产业化”的人才创新成果转化支撑体系。
三、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人才发展模式创新
加快探索人才政策体系一体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粤港澳产业和人才发展情况,推动湾区人才政策体系一体化建设,避免大湾区城市间人才的无序竞争和流动衔接问题。建设人才政策评估体系,构建以人才协同为导向的政策制定、实施、监督的评估体系,并对相关政策开展定期评估,及时优化调整;建设人才政策标准体系,构建以分类人才队伍为序列,各类人才有序成长的共性人才政策标准规范体系,各地根据区域差异情况适当在政策内容的合理范围上进行倾斜;建设人才政策衔接体系,构建以湾区人才自由流动为导向的政策衔接体系,实现人才凭“人才卡”或“人才码”在大湾区城市间流动后两地政策的有效衔接,破除人才流动过程中的政策性阻碍。
加快探索具有国际人才竞争力的制度体系。重点突出人才流动的双向作用,构建内地的“国际与港澳人才飞地”和港澳地区的“内地人才飞地”并存的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区,精准链接全球一流人才。鼓励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与世界接轨的柔性引才机制。推动南沙国际人才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深度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穗港智造合作区、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区域分领域进行跨境高端人才制度综合试点改革,打造香港北部都会区科创人才集聚地,制定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大力吸引“高精尖缺”人才,给予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高度便利的出行和更加优质的服务。成熟的实践经验和措施可在广东各地级市进行推广,助力各地级市建设内外交融的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区。
加快探索粤港澳国际人才协同的保障体系。拓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范围,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采用单向认可、考试、备案等方式跨境便利执业,制定境外执业资格认可目录和清单管理办法。优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和适用范围,为各行各业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来粤工作给予更加便利的个税补贴,并探索优秀人才直接免征机制。推动粤港澳居民社保、医保普惠共享,继续推动完善社保服务跨境协作机制,探索医保服务跨境使用模式,加快粤港澳三地社保、医保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积极推动粤港澳社保衔接。支持广深试点解决外籍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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