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农民消费需求的着力点研究--基于1978-2008年的数据
李玉举  2010-05-21
摘 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消费经历了快速增长、低速增长、恢复增长、平稳增长四个阶段,有了巨大的提高。但农村消费明显滞后于城市消费、政府消费、经济增长,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农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农民消费在最终消费中的比重逐年下降。收入水平低、要素供给条件滞后、适销对路产品少、物流网络散、保障水平低下是主要原因。下一步,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支持和扩大大类消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等。
关键词: 农民消费,着力点,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民收入、消费水平也有了巨大的提高。1978-2008年,按不变价格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15. 6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消费水平分别增长6.93倍、4.58倍。但是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没有同步跟上经济增长的步伐。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特别是在当前,为有效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提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方针和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特别是开发农村消费市场,应被视作一个至关重要的着力点。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消费的发展阶段
  

  过去30多年来,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增速波动频繁,可以简单划分成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1978-1985年)--快速增长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快速提高。农民消费增长速度由4.3%稳步上升到13.3 %,这一时期所有年份,农民消费增长率全部高于城镇居民消费增长率。1985年,农民消费水平、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是1978年的2.6倍、2.3倍,增长之快为历史上少有。按不变价格计算,农村居民消费实际增长95.7%,而城镇居民消费增长41. 3%。这一时期,城乡收入、消费水平的差距也在缩小,由1978年的2.57:1和2.9:1缩小为1. 86:1和2.2:1。
  第二个阶段(1986-1994年)--低速增长期
  这一时期,农民消费增长发生逆转,不仅全部低于城镇居民消费增速,而且9个年份中只有一个年份增幅超过6%,还出现了历史最低负增长水平,1989、1990年分别负增长1. 7%,0.8%。城乡消费水平的差距迅速扩大,到1995年时达到历史最大差距水平3.8:1。
  第三个阶段(1995-2003年)--恢复增长期
  农村改革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民消费开始恢复性增长。1994年起,农村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性支出突破1000元关口,2003年时达到2103元,增长1倍多。
  第四个阶段(2004-2008年)--平稳增长期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阶段,一系列支农惠农强农政策陆续出台,农民收入、生活消费支出较快增长。过去5年,人均纯收入、消费水平增速平均值为7. 6%、7%。应该说这一时期是农村消费发展较稳定、速度较快的一个“黄金期”。
  纵观过去30多年,农民消费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有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村消费明显滞后于城市消费、政府消费、经济增长。可以总结成“三个直线下降”和“两个明显差距”。
  一是农村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年直线下降。1978年,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053.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7. 6%,而2008年,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4753亿元,是1978年的33倍,但所占比重却迅速降低到32%。
  二是农民消费在GDP中的比重直线下降。改革开放之初,农民消费/GDP在30%以上,2008年已迅速降低为8. 9%。相反,1978-2008年,城镇居民消费/GDP有了较大的提高,由最初的18.5 %上升至26.5 %;政府消费/GDP指标值30年间虽有所波动,但2008年与改革开放之初持平。可以得出结论:农民消费的增长率远远低于GDP增长率。
  三是农民消费在最终消费中的比重由“最大头”沦为“最小头”。改革开放之初,农民消费、城镇居民消费、政府消费(最终消费的三项构成)三者的比例关系是48.8:29.8:21.4,农民消费占到最终消费的一半左右。1990年,城镇居民消费所占比重首次超过农民消费,成为最终消费的“大头”,随后与农民消费的差距逐渐拉开。2000年,农民消费所占比重开始低于政府消费,变为最终消费的“最小头”,成为我国最终消费的最薄弱环节。2008年,三者比例转变成18. 2:54.4:27.3。30多年间,农民消费所占比重出现绝对的下降,而其他两者所占比重明显提高,比例的变化表明农民消费增速远低于城镇居民消费、政府消费。
  再说“两个明显差距”。第一个明显差距是“城乡消费支出差距”。从消费总额看,2008年,城镇居民消费总额是农村居民的3倍,而1978年时农民消费总额是城镇居民的1.64倍。从人均消费水平看,农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但落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在14年左右。2008年,农民人均消费水平3730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是1978年的5.58倍,但仅接近1994年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从人均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看,2008年,城乡居民平均每百户年底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相差较大的是电冰箱、空调机、照相机等,农村家庭拥有量为30.2台、9.8台、4.4台,而城镇家庭拥有量分别为93.6台、100.3台、39.1台。
  第二个明显差距是“收入组消费支出差距”。2002年至2008年,按五等份划分,高收入农村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支出增加3353.6元,而同期低收人家庭支出仅增加1138.4元;2002年,高收入、低收入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支出差额为2494元,2008年扩大到4708.9元。支出差距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收入差距。2002年59.4%的农户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下,2008年迅速下降到22. 5%;相反超过人均5000元以上的农户数占39. 3%,而2002年时仅为10.1%。2008年,五等份农民收入组,高收人为11290.2元,低收人为1499.8元,相差7.5倍,2002年这一差距为6.9倍。根据2008年中国农业年鉴,2007年,我国农村基尼系数0. 3742,比2000年扩大0.0206,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农民消费发展明显滞后的原因
  

  目前,乡村人口占全社会人口的55%左右,但农民只消费了全国1/3的商品,农民人均日消费仅约为10元。
  收入水平低是根本原因。农民收入仅占全国总收入的20 %左右,按2008年农村贫困标准1196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007万人。在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到一半以上,其中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又占六成。农业收入受自然灾害频发、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而不稳定,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又无保障,导致农民缺少稳定的相对收入预期,年际之间的稳定性很差。同时,1978-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由2. 57:1逐步扩大到3.31:1,考虑到农民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生产性投入,城镇居民除收入外还享受良好公共服务,城乡居民收入的真实差距应远超出上述水平。
  要素供给条件滞后是重要原因。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工业品生产大国,但是农民消费的比例较低。彩色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等千元商品生产能力过剩,但不能顺利进入农村市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电压不稳、自来水不通、信号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业品在农村的消费使用。金融支持供给条件差,小额信贷额度偏小,农民建房、购买农机具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贷款支持,只能靠攒借,导致当期消费只能推迟。
  适销对路产品少、物流网络散也是重要原因。在农村消费市场上,功能简单、使用方便、经久耐用的特色商品很少,特别是严重缺乏一些特色农业的种植、收割、加工机具。以“家电下乡”为例,农村消费欲望较强的太阳能热水器等未列入其中,而彩电等需求又趋于饱和。同时,营销网络的主体是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售后服务跟不上,维修费用高,抑制了消费需求。
  保障水平低是深层次原因。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尽管在不断扩大,但是疑难重病还没有纳入其中,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看病贵的难题,因病致贫返贫、债台高筑的现象普遍存在。尽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已免除,但高中、大学阶段学、食、宿费用支出较大,甚至超出家庭收入水平的几倍。保障水平低,导致农民存钱养老的意识很强烈。
  
  三、扩大农民消费需求的着力点及建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扩大农民消费极为关怀。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增加居民消费特别是农民消费作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明确“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200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5号文)提出,“要把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居住条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着力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内需增长”。当前,我国扩大内需、开发农村市场面临着许多难得的有利条件:(1)最近几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率逐步强化,2007年,消费拉动率首超投资、贸易和服务净出口,2009年前三季度,在GDP7.7 010增速中,消费拉动4个百分点,继续保持高位。(2) 2005年、2006年、2008年农民消费实际增幅快于城镇居民消费。(3)农民平均消费倾向自2000年以来持续增强,由0. 741提高到0.779。
  当然,农民消费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不可能短期内发生根本逆转,不可能“一启而速动”,但是农村消费市场广阔而富有潜力,农民收入增长面临着税费减免、补贴增加等客观因素,又有外出务工等主观努力,中长时期内,必将成为一股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力量,需要找准政策着力点,尽早谋划。
  第一,扩大消费的着力点应该是那些在总支出中比重明显提高的类别,那些消费相比于收入倍增的类别。
  纵向比较,按照八大类消费划分,1978年,农民家庭消费层次是“吃-穿-住-行”,2008年,演变为“吃-住-行-娱-医-穿-用”。食品支出所占比重43.7%,明显降低,比1978年下降了24个百分点;衣着支出下降6.9个百分点,由最初的第二大类消费降低为第六类;居住类消费比重为18. 5%,显著上升,提高了8.3个百分点,成为仅次于食品支出的第二大类消费品种;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三类消费,所占比重也有了较大提高。
  横向比较,2008年,按照收入五等份划分,五类收入组主要差别在食品消费上,高收入家庭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 8%,比低收入户低13.9个百分点。在居住、交通运输、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三类上,高收入户比低收入户高出12.8个百分点,表明这三类消费随着收入增长,将大规模增长。
  单从农民居住消费来看,每年农民建房和居住消费近5000亿元,如果通过财政补贴政策,可激发农民建房在原有基础上增长10-15%,拉动国内消费5500-6000亿元,可使全国2000万户、约6000-8000万农民受益。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扩大这类消费的关键所在。要靠“扩补、稳价、增收”。要把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居住条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着力点,探索商业银行向农民建房提供按揭贷款的做法,并适当延长贷款年限。继续适当提高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标准。长期执行并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严格控制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加快建立农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度增加转移性收入。要将中央新增教育经费更多地向农村、向贫困家庭倾斜,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减免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低收人家庭高等教育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补助、救助、报销标准和比例,扩大农民受益面。要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扩大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为重点,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给付水平,降低缴费率,“一高一低”增加农民的消费安全感,在更大程度上释放消费需求。
  第二,扩大消费的着力点包括扩大耐用消费品消费、社会服务消费等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开始成为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消费退居次要的地位。总的来说,目前,每百户农民耐用品拥有量与城镇居民的时间差距在10-20年(见表2),比如洗衣机、自行车、照相机、收录机等的消费时间差距在22年以上。可以划分成三种类型:(1)基本饱和类。彩色电视机农村消费水平和城镇居民相差10年以上,但“一户一彩电”对农民家庭来说就已足够,不像城镇居民基本上是“几居室几彩电”,农村目前消费水平基本上达到饱和程度。(2)稳定增长类。摩托车是目前农村居民拥有量唯一超过城镇居民的消费品,这与农民居住分散、公路建设滞后的现实有关。目前,这类商品在农村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自行车、农用三轮车、现代化农业机械也属于此类。(3)快速追赶类。差距较小的为空调机、移动电话、抽油烟机等,特别是在农村新婚家庭、种植养殖大户、建筑包工头等一些特殊群体中,普及率更高,又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消费观念和时间差距与城镇居民在快速缩小。电冰箱、煤气灶、微波炉、电磁炉等也属于此类。
  同时,据测算,娱乐文化、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对拉动农民生活消费的贡献率达15%以上。与农民消费相配套的老年护理、旅游、体育健身、文化产业等社会消费,需求缺口很大,是扩大农村消费需求重要的增长点,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鼓励和支持政策措施。
  改善消费环境、加强硬件建设是扩大这类消费的关键所在。要清理和规范农民生活用电、装修生活用房材料、交通通讯、教育、医疗等消费资费及相关价格、收费项目。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的支持范围,简化补贴手续。要充分利用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债、以工代赈等,加大农村电网、农村沼气、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邮政、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鼓励保护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农民自筹资本参与建设,实现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设家电、农机维修等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功能流通组织建设,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第三,扩大消费的着力点应放在县域经济环节
  2008年,全国县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12.8亿元,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40亿元,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县级的1.9倍。全国有21个省区市,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县级,其中有1 1个差距在2倍以上。县域承担着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两个转移”的重任,是农民进城就业和创业、增加收入的来源地,也是扩大消费的重要场所。因此,扩大农民消费必须遵循“巩固农村、大力发展县域”的基本思路。
  要真正落实县域经济“强县富民”工程,充分落实国家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龙头带农、科技兴农、基地扶农、市场活农、提效富农。对当前县域金融机构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加大对农村农业的资金扶持力度,设立政策性贷款,专门扶持农民进行开发性生产。鼓励到农村创业或指定到农村负责科技推广工作,加强农民职业培训,推进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扶持乡镇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更好地发挥小城镇辐射农村、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作用。改善县域金融服务,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大力支持批发零售、金融保险、旅游餐饮、文化服务等行业加快发展。

作  者:李玉举    
出  处:消费经济
单  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    
经济类别:收入与消费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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