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隔绝的个体
刘牧  2011-03-03
摘 要: 个体主义方法论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其核心观点往往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但是这种不证自明恰恰不是绝对的,而是现代社会特定的理论与实践背景的产物。由于在对他人的理解的问题上采取了特定的立场,即认为对他人的理解都是通过类比推理实现的,才使得个体主义方法论成为可能。运用现象学方法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一立场是站不住脚的,因此个体主义方法论并不是无庸置疑的。经济学要获得发展,在方法论领域必须实现变革。
关键词: 个体主义,方法论,现象学,经济人,效用最大化

--现象学视野中的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

  一、引言
  

  个体主义方法论(individualistic methodology)又称方法论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个体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理论必须建立在个人的态度和行为基础上”。这意味着在经济学研究中,分析问题的出发点应该是具体的经济行为主体,包括个体的消费者和单个的企业,一切复杂的经济现象最终都应该还原为个体的经济行为。在经济学中最早明确运用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是亚当·斯密(1776),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中,他把个体的经济人作为分析问题的起点,系统解释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形成。他认为个人利益优先于社会利益,社会利益就是由无数个人利益组成的,而并非独立于个人利益之外。边际革命之后个体主义方法论成为新古典经济学重要的方法论基础。20世纪30年代由凯恩斯所创立的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重视总量分析,表现出明显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倾向,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个体主义方法论在主流经济学中的重要性,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宏观经济学越来越重视寻找自身的微观基础,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扩展了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使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经济学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个体主义方法论之所以被主流经济学重视有以下三点理由:
  第一,从本体论角度来看,个体主义方法论认为在社会领域中只有个体是真实存在的,而社会则是由个体组成的,因此个体是本原的存在,而社会则是次生的。所有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都是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所有集体行动都是个人行动合力的结果。这种观点最早由霍布斯(1985)提出,他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的自然状态下,存在的只是众多孤立的个体,国家是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通过契约产生的。
  第二,从认识论角度来看,个体主义方法论认为只有个体是我们能够直接经验的,而对国家、民族、社会、阶级等集合体的认识是建立在对个体的直接经验基础之上的,因而必然是间接的,所以哈耶克(1948)认为社会集合体“对我们的观察而言,并不是‘给定的’,而是惟有通过努力才能加以重构的”。这样,经济学“应该从个人的行动出发,因为这是我们可以直接认识的唯一事物。离开了个人的行动而可以运行和表明自己的社会的观念是荒谬的。每一个社会的事物都必定是可以以某种方式在个人的行动中认识的”。
  第三,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个体主义方法论认为每个人对自己的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最为清晰和准确,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身利益的最好的、最敏感的判断者。因此不要让任何其他人去干涉他。”这一观点有两方面的后果。在理论方面,经济人假说的前提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偏好序有清晰的、一致的把握,经济人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展开,该假说成为整个主流经济学理论大厦的基石。在实践方面,一切政府经济政策效果的最终判断标准只能是它们对个体福利的影响。
  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理论上的巨大优势在于其明晰性和直观性。个人是社会领域内最基本的实体、只有个体能够被直接认识、每个人是其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等观点被认为是不证自明、无庸置疑的,甚至被视为常识。因此,尽管现代认知科学的最新进展已经揭示出主流经济学所遵循的“建构理性下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存在着严重缺陷(黄凯南、程臻宇,2008),主流经济学家仍不愿放弃它。这促使我们对这种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心理基础进行思考,即在何种思想背景之下它才会显得是不证自明的。博兰德(2008)试图把主流经济学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迷恋归结为解决归纳问题的需要。这一思路具有一定启发性,但仍将问题局限于经济学领域。本文试图把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置于更广阔的思想背景之下,并运用现象学方法进行分析,以揭示这一方法论的心理基础。
  
  二、“他者的我”与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
  

  社会科学把社会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个体之间的交往。个体之间交往的实现以及个体与群体关系的建立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个体对他人要有所理解,即只有当我知道他人也有心灵生活,也是一个和我类似的“自我”,也具有与我相似的情感和思维,才有可能与他人进行交往。除了每一个人自己的自我外,还存在着“他者的我”。个体对他人自我的把握是为人文社会科学确立基础的基本问题。任何一个社会科学理论想要确立自身,都必须首先回答这个问题。对“他者的我”问题的不同回答,也就决定了社会科学理论的不同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甚至决定了研究所可能得出的答案。
  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把人类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这些都涉及到个体之间的经济交往,为了实现这种交往个体必须首先对他人有所理解,他人要被把握为具有思维、情感的个体,从而与无生命的客体区别开来。而当代的主流经济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并没有意识到“他者的我”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采取的立场往往是无意识的。我们的任务是揭示这一无意识的立场,并对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不证自明”性重新审视。
  舍勒认为,在对他人的理解问题上存在两种基本立场:自我与他人(或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或者被认为是一种“本质关系”,或者被认为只是一种事实上的联系。对前一种立场来说,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先天的,即使一个个体事实上与世隔绝,这种联系仍然是存在的,甚至个体之所以能在事实上同他人建立起联系,正因为他事先已经对他人有所领悟。对于后一种立场来说,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是偶然的、事后建立的,他人的自我与心灵生活是不能直接经验的,每个人都封闭在自己的心灵生活中,因此对他人的理解或者是通过“类比推论”实现的,或者是通过“移情”实现的,他人自我的存在从根本上说只是一种可能性。
  现代思想选择了第二种立场,哲学领域的普遍看法是“内在感知与自然界的外在感知不同,不会产生假象,而且,体验本身与对体验的明证而恰切的认识相吻合。”所谓内在感知是指对自己的情感、思维、意志等心理内容的感知,而外在感知则是对包括他人身体现象在内的外在物理世界的感知,在这种思路之下,他人的自我及心灵生活显然被排除在感知领域之外,而本己自我的心灵生活则毫无保留地呈现在自己面前。因此本己自我相对于他人自我具有认识论上的绝对优势,我们的心灵对自己是透明的,而他人的心灵则隐藏在他们的身体后面,对我们来说是不透明的。具体来说,这种立场有两个要点:“(1)‘最先呈现于’我们的始终只是本己的我;(2)从另一个人身上‘最先’呈现于我们者只是他的身体的表象及身体的变化、动作等,只有在此一事件的基础上才会--以某种方式--设想他的灵性状态,设想他人的我的存在”。在这两个前提之下,有两种方式可以设想他人自我的存在。类比推论说认为,“正是‘类比推论’使我们在感知到我们自己的表达动作的情况下,从我们作为自己的个体性自我活动之后果而经历到的同一类表达动作,去推断另一个人身上的同类自我活动。”当我发现与我的身体类似的另一个身体时,由于我的身体与我的自我是相关的,所以我可以合理地推测这另一个身体后面一定存在着与我的身体类似的另一个自我,因此他人的自我从根本上是被我们“猜测”到的。而移情论则认为,对他人自我的把握是靠“信仰”实现的,即将本己自我移入他人的身体。
  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正是第二种立场的产物。由于最先呈现的是本己的我,它对于个人来说是透明的,对它的认识是确定无疑的,所以我们在分析人类经济行为的时候,最恰当的出发点就是个人。同时,由于内感知被认为不会产生假象,个人可以准确地把握自己的情感和意志,所以个人才会成为他自身利益的最好判断者。一切经济行为最根本的动力是由对自身偏好有着清晰完整把握的经济人提供的。个体主义方法论之所以会显得不证自明,正是由于在他人自我的问题上选择了特定的立场。尽管今天的主流经济学通常只是不自觉地持有这一立场,但是在亚当·斯密那里,这一点还是表现得很明显。19世纪德国的历史学派发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存在着矛盾,前者把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看成人类经济行为的基本动机,而后者却把基于同情的利他主义视为人类道德行为的基本动机。斯密的伦理思想与经济思想之间的这一矛盾被称为“斯密问题”。但是,就“他者的我”问题而言,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矛盾,《道德情操论》所提出的同情理论,不但是斯密伦理思想的基础,而且也是斯密经济学方法论的基础。在《道德情操论》开篇,斯密(1759)就指出,“由于我们对他人的感受没有直接经验,所以除了设身处地的想象外,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感受。”这与类比推论理论是一致的,由于我们不能直接把握他人的自我和他人的情感,所以只能依靠类比性的推测来完成这一任务,人与人本质上是隔绝的,人们之间的联系是后天建立的。由于个体首先封闭在本己自我之中,所以每个人只对自己的感受有直接的、准确的把握,然后才能依靠同情与他人建立起联系,因此个体当然是分析的出发点,无论是针对道德问题还是经济问题。《国富论》从自利的个人出发解释社会经济现象,斯密的同情理论实际上正是这种个体主义方法论的理论基础。
  特定的方法论立场也就决定了可能得出的答案。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认为每个个体都只关心自己的效用水平,而效用水平又是由他所消费的物品的数量决定的,每一个人本质上都是一个“鲁滨逊”,孤独地追求自己的效用。在每个个体的生存结构中,是没有他人的位置的,他人的出现本质上是偶然的,所以个体与他人交往的唯一动力是他人可能有助于自己福利的增加。因此交换作为重要的经济交往形式本身并不是人们的目的,它只能被理解为增进个体福利的手段。从亚当·斯密开始,这一研究思路一直延续到今天。亚当·斯密(1776)在《国富论》中提出人类有“互通有无”、“互相交易”的倾向,而“人类随时随地都需要”的“同胞的协助”,大部分都是靠交换的方式实现的,因此交换主要是作为一种手段被理解的。复杂的分工体系和市场交换体系都是由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它们使每个参与者的福利都提高了。当代主流经济学延续了这一思路,认为人与人的经济交往自身并不具有价值,其价值仅在于促进个体福利的增加,复杂的现代市场经济从根本上不过是一场伟大的意外。这在国际贸易理论中体现得尤为充分,不同的理论虽然存在很多分歧,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国际贸易的价值仅在于促进贸易双方福利的增加,国际贸易活动被理解为一种手段。
  
  三、“他者的我”的现象学分析
  

  在《论他者的我》一文中,舍勒指出类比推论从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即使类比推论所要求的材料(包括我与他人相似的表情动作、我对自己表情背后的情绪的意识)都具备了,也绝对推不出来他人自我的存在,而只能推出“我的自我在这时也再度出现,而不是外来的和另一个自我出现”。类比推论说误解了自己的成就,它并未兑现自己所承诺的东西。如果我把自己体验为本己的我,通过对另一个身体的类比推论,我得到的结论只能是:那里存在着另一个本己的我,本己的我不是唯一的。但这恰恰不是我们对“本己的我”的体验,真正的体验是:“我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本己的我只要被把握了,就一定是唯一的,如果我把握了另一个我,那一定是作为“他”的我。类比推论说最多能解释存在着众多的“我”,不能解释这种无法被消解的“我一他”结构。对移情说也可以提出类似的批评,它同样解释不了“我一他”结构。这两种理论错误的根源在于它们共享的前提:第一,最先给予我们的是本己的我;第二,他人最先给予我们的是他身体的表象及其变化、动作。从现象学的角度看,这两个前提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没有证据表明最先在内在直观中被给予的只是本己的我。一方面,“他人的思想可能并非‘作为’他人的思想,而是‘作为’我们的思想给予的”,比如在接受传统的熏陶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把“父母、教师的思想看成我们自己的思想”。另一方面,我们也可能把我们自己的思想感情作为另一个人的思想感情来把握。但是更为原始的情况是,“一种‘经历’给予了”,但“既不是作为自己的、也不是作为他人的经历给予的”,此时,“我”与“你”的区分尚未出现,存在的只是“一条对我一你漠不关心的经历之长河”,“它不加区别地包含着自己的和他者的东西,将之混合在一起”。这种状态下,每一个经历都属于一个“一般的我”,尚未区分出到底是属于本己的我还是他人的我。所以“人‘最先’更多地生活于他者之中而不是自己本身之中,更多地生活于共体而不是自己的个体之中”。幼儿的生活和原始民族的生活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个人完全融人家庭或群体之中,“个体生活最先几乎是完全隐蔽着的”,对独立的本己自我的意识出现得相当晚。但是类比推论说和移情说却把这种后出现的本己自我作为对他人理解的出发点,这一思路又为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所继承,追求自身效用的理性经济人具有对本己自我的意识,在历史中是很晚出现的东西,而人类的经济生活则贯穿历史始终,因此把理性经济人作为分析的起点来解释人类所有的经济活动,实际上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
  本己的我之所以会被视为最先给予,“只是由于人们没有区分开内在‘直观’领域与‘内在觉知’领域”。人们把被“体验”的东西和被“感知”的东西混淆在一起。在外在感知中,我们可以注视一个杯子,杯子是我们直观的对象,它也可以被他人直观,因此是公共的对象,但是杯子在视网膜中形成的图像并不是我直观的对象,我的意识指向的是杯子,而不是杯子给我造成的颜色、形状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是被体验,它们完全是私人的,无法被他人直观和体验,我们也无法体验到他人的身体感觉。内在直观领域存在着类似的区别,一方面有感性的疼痛,另一方面有疼痛所伴随的“痛苦”,前者完全是私人的,而后者作为直观对象却是公共的,我虽然不可能感受到别人的疼痛,但是却可以直观到别人的痛苦,如同我可以直观到自己的痛苦,因此“人们能够‘感受’同一种痛苦,但却不能够感受同样的疼痛”。情绪和杯子一样都是超越的对象,是被意识指向的,而不是直接被体验的。由于忽略了这个区别,把心灵生活等同于“身体状态,尤其是官能感觉以及与之联系在一起的感性情感”,所以个体被认为封闭在自己的心灵之中,对他人的心灵生活没有直接的经验。⑥实际上他人的自我与我的自我一样都是超越的对象,我能把握本己自我,同样可以把握他人自我,我的自我并不具有逻辑上的优先地位。正因为对象是超越的,所以我对他人情感的感知可能发生错误,对自己情感的把握同样也有出错的可能,二者并没有原则的差别。
  其次,没有证据表明我们只能感知到他人的身体及其动作,而不能感知到其他东西。运用非常简单的现象学描述也能发现,我们可以直接从他人的微笑中“看”到快乐,“从他咬牙切齿的动作看得出他的愤怒”,在这些例子里,他人的情绪是直接被感知到的。对这一描述可能的反驳是,“这‘并非’感知,因为这不‘可能’是感知,之所以不‘可能’是感知,因为感知只是‘感官感觉’的综合,因为肯定不会有对他人心理的感觉”。这种反驳只是为了坚持可疑的教条,才不肯去面对事实,对于明确的感知,它仍然认为那不可能是感知。在某些场合下,我们确实会通过推论来把握他人的情感,但这通常是因为正常感知出现障碍,类比推论说却把这种反常情况作为整个理论的出发点。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类比推论说和移情说的两个前提都是不能成立的,而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正是建立在这两个前提的基础上,所以它的根基并不稳固。个体并不是首先封闭在自己的心灵生活中,而更多地是生活在他人和共同体之中,所以个体的经济活动很难说仅仅是理性地追求自身效用,凡勃伦对消费活动的分析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在《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中凡勃伦( 1964)通过大量实例说明,消费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炫耀,即通过对贵重物品的消费获得社会声望,因此消费绝不仅仅是通过内省的方式孤独地追求自身效用从而与他人无关的过程,相反大多数消费存在的原因是我们生活在他人中间,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他人而消费,通过他人的眼睛来看自己,我们对自己的感知和自身价值的把握都是社会与文化塑造的结果。由此可见,从孤独的理性消费者出发根本无法解释大量的消费现象。个体之间的交往已经是无法进一步还原的原始现象,以孤立个体为出发点解释个体之间的经济联系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
  生产和交换活动中也存在着类似的炫耀现象。马凌诺斯基( 2002)在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发现,土著人的甘薯产量远远超过其食用量,他们“贮藏食物的主要目的是供人参观,直至腐烂”,借此可以获得荣誉和声望。从斯密以来的主流经济学一直将交换理解为手段,其目的是增加参与交换的个体的福利,但是马凌诺斯基发现,“在特罗布里恩德所有形式的交换中,没有半点迹象显示参与者得到什么好处,而从纯粹功利和经济的立场看,更缺乏任何理性基础,因为交易双方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创造效用”,交换并不是手段,本身就是目的,人们为了交换而交换。对于现代经济也可以进行类似的分析。舍勒( 1999)在《道德建构中的怨恨》中区分了“高雅”与“粗俗”两种人格类型,高雅者不需要通过比较就可以把握自身价值和他人的价值,而“俗人则只在比较中或通过比较体验价值”。对于俗人来说,他人的存在是把握价值的必要条件。俗人的一个重要类型是“奋求者”,即“在可能的与他人的比较中,更多的存在、更大的作用等等作为他所追求的目标的内容,被推到某一质化的实事价值之前,任一‘事情’对他只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动因”。如果奋求者对价值的理解成为一个社会的主导类型,那么“‘竞争制度’就成为这一社会的灵魂”。现代社会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恰恰是奋求型人格的产物,人们对经济价值的理解必须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才能实现,所以经济行为的动机不是单纯地追求自身的效用,他人的存在对于经济行为来说是不可缺少的,而不是一种本质上偶然的手段。从数量上超越他人成为普遍的经济动机,所以货币成为衡量人价值大小的唯一标准,只有在这种经济制度下,利润最大化才可能成为企业唯一的目标,货币从获取商品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正如马克思( 2004)所揭示的,商品流通的基本形式“W -G-W”,变成了资本流通的基本形式“G-W-G”。由于个体的经济动机中已经包含了他人的因素,因此孤立的个体并非社会经济中最基本的单位,不能将其作为理论的出发点。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近代思想在“他者的我”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是错误的,因此个体主义方法论从根本上是站不住脚的。但是这种方法论仍然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早期人类生活在群体之中,“‘群体’是由生活的历史、传统、血缘统一起来的”,此时个人与群体是融为一体的,从未觉得自己首先作为孤立的个体存在。与通常的看法相反,社会并不是群体的扩大,反而是“各群体内在的分解过程之后的残余和遗迹”,因此它才可能被理解为个人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在此情况下,个人对外界的基本体验是陌生感与怀疑感,只有自身感受才是值得信任的。在这种社会心理背景之下,对他人自我由于缺乏直接理解,只能采取猜测的方式,因为他人从根本上是不可信任的,类比推论说和移情说由此产生。同时,人们自然地觉得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才会显得是“不证自明”的,但是主流经济学由于对这一点缺乏自觉,误以为个体主义方法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近年来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思潮是其突出表现。经济学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突破个体主义方法论的限制,在方法论领域实现变革。

作  者:刘牧    
出  处:《经济评论》
单  位: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类别:理论与方法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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