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国际金融业未来发展方向 |
陶长高,高辉清 2007-03-22 |
摘 要: |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业全面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金融机构的集团化、全能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突出现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渗入,金融业出现一股持续至今的并购浪潮,综合经营、跨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 |
关键词: |
金融控股,国际金融,金融行业,金融风险,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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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业全面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金融机构的集团化、全能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突出现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渗入,金融业出现一股持续至今的并购浪潮,出现了一批能够提供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和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与产品的金融机构,并多以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简称FHC)为组织形态。这一切以1999年11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取消了美国自1930年以来实行的禁止银行、证券业、保险业跨业经营的法律,以及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第一家全能型金融服务企业而达到了高潮。而在此之前,英国已经在1986年以“大爆炸”的方式修改了《金融服务法》,促进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混业经营。日本也在1998年4月1日通过了《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案》,允许了金融业的跨行业经营。可以说,综合经营、跨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
一、金融控股公司基本要义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
按照国际上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督协会发起成立的多样化金融集团联合论坛于1999年2月颁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所下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根据美国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金融控股公司是指经财政部和联储理事会所认定,可以从事任何具有金融性质业务活动(或附属于这些金融业务的业务活动)的控股机构。根据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对一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商有控制性控股,并依本法设立之公司。对于控制性控股,是指持有一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商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二十五,或直接、间接选任或指派一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商过半数之董事。
根据上述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不同解释,可以认为,金融控股公司一般有两层含义:既是金融企业的一种结合方式,同时也是金融企业集团的一种经营管理体制。它是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子公司的一种纯粹控股公司。以银行为子公司的称作银行控股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子公司的称作证券控股公司,以保险公司为子公司的称作保险控股公司,同时拥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二种以上子公司的称作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适应金融跨业经营和金融现代化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是当代金融体制变革过程中新近出现并成功运作的创新组织。
(二) 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类型
从国外金融控股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如表1所示:
表1:金融控股公司的分类
划分角度 |
划分结果 |
根据母公司是否拥有自己特有的事业领域 |
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 |
根据母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 |
银行控股公司、证券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
根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战略管理方式 |
直接参与战略管理型、间接参与战略协调型、松散财务管理型 |
根据控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 |
单一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服务控股公子、多元化控股公司 |
根据控股公司产权性质 |
国有金融控股公司、私有金融控股公司 |
根据控股公子组织模式 |
事业部型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型金融控股公司 |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在于通过整合集团内部信息、后台、客户、品牌及渠道,有效地利用集团内部资源及业务平台,从而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可以从成本节约和收入创造两个角度来理解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优势。
(一)成本节约
金融控股公司成本优势主要表现为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规模经济是指在产品组合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生产的平均成本随着产出的增加而下降,那么就存在着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可以通过管理成本、基础设施等固定成本的低速增长和产品收益随产量快速增加来实现。所谓范围经济,是指如果多种产品的联合生产成本低于单独生产每一种产品的成本之和,就存在范围经济。范围经济可以通过多种产品共用统一的资本、信息、研发、管理、财务、销售等平台而降低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范围经济还表现在统一的销售平台后,金融企业的信誉成本具有“网络效应”,能够随着“进入者”(客户)的增加而降低。
(二)收入创造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从多个单一企业所难以利用(或利用成本很高)的途径创造收入,这些途径大致有:
1、交叉销售。即在不提高客户总量的基础上向现有客户销售更多的金融产品。当同一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涵盖投资、储蓄、信贷、保险等各个方面的金融服务,对客户来说则可以减少搜寻成本、信息成本、监控成本和交易成本,并且许多金融产品是互补的,如汽车贷款和汽车保险,适宜统一提供,因而这样将会吸引更多的客户。
2、风险的降低和分散。金融控股公司进入多个业务领域,形成更加丰富的资产组合,利用不同资产的风险特性和收入来源之间的不相关性,可以对冲有关风险,降低收益波动幅度,减少依赖单个业务和单个盈利地区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还可以利用集团进入多个市场的资格进行风险的转移和套利,抑制风险在集团内部的传递。
3、经营效率。事实表明,规模大致相同的银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绩效差异。导致差异的原因有多个方面,如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等的利用效率、产品投入的有效性、组织构成、激励系统、文化理念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归结为经营管理效率的差异。而经营效率的差异又可以归结为信息量的大小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从事多个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拥有更多的信息渠道和更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从而有着提高经营效率的巨大潜力空间。这些信息和能力又为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提高企业的对外谈判能力提供了强力支持,金融控股公司因此就有可能以更快的速度生产出更新的金融产品,尤其是那些跨业务、跨市场的产品。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有风险
但金融控股并非万能,其本身也会带来很大的风险。金融控股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关联交易风险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集团公司实体间的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各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增大集团的风险。在关联交易中,由于存在着不少不等价交易及虚假交易、变相违法违规交易、风险隐藏与转嫁交易等。这种违背诚信原则的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就是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这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二)利益冲突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成员之间的目标是不同的,难免会发生利益冲突。特别是在参与证券业务方面的利益冲突更为显着。比如证券发行权的不合理获取、证券销售中的真实信息隐瞒或不公正搭售产品、内部信息的泄露与滥用谋利。以花旗集团为例。1999年末,花旗集团著名电信业分析师格鲁伯曼在对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扩展进入有线电视业务的计划进行重新评估后,他将该股的评级从长期以来的“中性”上调至“买进”。这次上调股票评级正值AT&T考虑为其无线业务进行大型IPO的当口。
(三)市场过度控制风险或超级垄断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各类不同金融子企业,引诱高度集中的金融资源,这就会形成权力的集中和权力的滥用。并且一旦发展到对市场的过度控制与超级垄断,也会受到国家政策及法律的影响,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正是因为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有风险,导致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失败的案例举不胜举。例如,英国巴林银行,它在向金融控股公司过渡的时期中于1995年倒闭,震惊了国际金融界。直到1993年前,巴林银行还是一家纯粹的商业银行。1993年,巴林银行管理层决定组成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和资产管理业务,巴林投资银行即成立于1993年。他们设计了新的管理系统和内控制度,整个组织结构、管理架构、企业文化等都在缓慢地变化,可惜在银行实现有效转型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控制,一个一线交易员毁掉了这个具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绩优银行。
四、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对策
虽然自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但近几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并且最近修改通过的《商业银行法》已经在金融控股方面有些松动,为未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打下铺垫。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比较具有代表的就是中信集团;(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比较具有代表的就是鑫源控股公司、海尔集团;(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比较具有代表的就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成立的一些金融控股公司。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金融控股公司将会成为我国金融业的主流组织形式。但在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时,不能只重视规模,不重视效益;不能只重视并购,不重视管理;不能只重视选取组织模式,而不重视市场定位。花旗集团、瑞士信贷集团等金融控股公司告诉我们,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效率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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