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欧洲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
国家 |
新能源汽车政策 |
英国 |
政府向“低碳汽车项目”投资3亿英镑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2007年修改汽车保有税税制,按单位距离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有区别的征税,低公害车辆优惠税率为零,高公害车辆到可达30%;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提出的先导计划是,到2015年推广使用24万辆各种类型的电动汽车,并需要对电动汽车进行补贴,在2014年前每辆车补贴5000英镑。同时,将要花费15亿英镑建设充电设施(政府将投入相当的比例);英国交通部2010年3月发布私人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细则,该项补贴于2011年1月起到2014年止,其间总共安排2.3亿英镑,单车补贴额度约为车辆推荐售价的25%,但不超过5000英镑(7600美元);英国政府还启动了总额3000万英镑(4600万美元)的充电站补助项目,又叫“插电区域”,首批城市包括伦敦、米尔顿、东北,未来3年三座城市间将建11000个充电桩,二批城市于2010年底公布。 |
法国 |
早在1995年政府制定了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每辆电动汽车提供最高1.5万法郎的补贴;法国政府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政府按所购买新车的尾气二氧化碳排放量多少,对车主给予相应的现金“奖罚”,以鼓励购买低排量环保车型;2008年10月总统萨科齐宣布政府将投入4亿欧元,用于研发和制造清洁能源汽车;法国政府还鼓励报废能耗大的旧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法国还采取配套措施,保证电动车等环保汽车的顺利运行,如在工作场所、超市和住宅区等大幅增加充电站的数量,从而使充电如同加油一样便捷;法国政府2009年10月1日公布了旨在发展电动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计划,最终目标是在2020年前生产200万辆清洁能源汽车。 |
德国 |
德国的石油税收法中对汽车替代燃料实施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到2010年时,每年的税收补助将达到30亿欧元,到2020年时将达到50亿欧元;在2009年年初德国政府通过的500亿欧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很大一部分用于电动汽车研发、“汽车充电站”网络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开发。 |
瑞典 |
瑞典政府将向购买清洁汽车的消费者提供1万瑞典克郎的折扣,政府计划在2007年分派5000万瑞郎,2008年l亿瑞郎,2009年1亿瑞郎的折扣。 |
荷兰 |
在商用车领域,为了激励用户购买达到欧V标准或者更加严格的增强型环境友好汽车标准(EEV)的汽车,政府计划投入700至4400万欧元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