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低碳产业支持策略及对我国的启示
何继军  2010-05-25
摘 要: 英国低碳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07-2008年度,全国有超过88万人在该产业工作,有5.5万家公司积极参与该产业的生产经营。英国支持低碳产业的主要手段包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指标参考体系;发挥政府对低碳经济的引导支持作用;财政扶持政策到位。英国的相关策略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多方面启示:应尽快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产业“智库”;应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政策性资金扶持;政府投资引导应以技术升级为前提;行政干预等手段应着重解决产能过剩等突出问题。
关键词: 低碳产业,重工业化,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金融危机,产业结构
  一、我国低碳产业发展面临的局限与挑战
  
  (一)能源结构方面的局限
  
  
在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高,占比高达69.5%,而发达国家煤炭消费比例大多不到20%。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大,致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高碳”特征非常明显,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在解决环境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二)能源需求方面的局限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重工业化阶段,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能源需求呈不断增加趋势,能源消费总量从2000年的13.86亿吨煤当量上升至2007年的26.56亿吨煤当量,年均增长9.7%。到2020年我国能源需求量将达到50亿吨标准煤以上。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高碳”特征突出的“发展排放”,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在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措施的刺激下,国内企业对能源需求增长更加明显。
  
  (三)产业结构方面的局限
  
  
目前,我国三次产业中工业占比仍然偏高,而工业是能源消耗的大户。据统计资料显示,从2001年到2007年,中国能源强度从4.21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到 4.77吨标准煤/万元,能耗水平不断上升。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没有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只有极少部分地区实现了年度单位GDP能耗目标。
  
  (四)技术水平方面的局限
  
  
由于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中国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急需的再生替代能源技术、碳回收存储技术处于紧缺状态,不得不主要从西方国家引进,从而也产生了引进成本高、技术风险大等问题。据统计,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引进技术年需资金250亿美元(以2006年的GDP计算)。这种高投入、高成本,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难以承受的。近期我国风力发电技术的盲目引进之风形成的技术隐患,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五)居民生活方式方面的局限
  
  
目前中国居民消费方式与低碳还有较大距离。塑料袋、方便餐具等的无节制使用;对大排量汽车的盲目追求等问题在部分居民中不同适度地存在。据科技部《全民节能减排手册》计算,全国减少10%的塑料袋,可节省生产塑料袋的能耗约1.2万吨标煤,减排 31万吨二氧化碳。
  
  二、英国低碳产业发展概况
  
  (一)英国政府的相关职责
  
  
政府负责建立开放竞争的市场和符合实际的监管框架,并向社会提供面向未来的清晰、明确的信号;同时,还负有避免市场失灵、使资源最优配置,帮助英国企业在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机会最大化、耗费最小化的职责。
  2007年,英国成立了气候变化办公室(OCC),负责制定气候和能源策略,并处理跨部门的策略协调问题。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促进低碳经济转型,英国于2008年10月份成立了能源和气候变化部(DECC)。该部整合了原来由商业、企业及管制改革部(BERR)负责的能源策略制定职能,以及由环境、食品和农业事务部负责的气候变化应对策略制定职能。该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引领整个英国向低碳经济转换,另外还负责国家能源安全以及确保能源使用的高效和经济性。DECC成立后,OCC被并入了DECC,仍然承担着跨部门协调的角色。
  DECC在引领英国转向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领导角色。DECC的具体工作目标有:推进全球合作,防止气候发生危险变化;减少英国的温室气体排放;确保英国能源供应安全;促进国家能源和气候策略实施过程中的公平竞争;确保英国在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抓住机遇、获得利益;高效、安全地行使能源管理职责;促进政府部门改革,加强部门间合作,提高服务工作效率。
  2009年6月5日,英国政府合并了原来的创新、大学技能部(DIUS)和商业、企业及管制改革部(BERR),新成立商业创新和技能培训部(BIS),其职责为增强英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2009年7月15日,BIS与DECC联合发布《英国低碳工业战略》,详细描述了低碳经济时代的机遇意义、当前应该采取的行动、如何加强低碳经济创新和如何促进英国整体经济向低碳方向转移等战略内容。英国政府还于同日发布《英国低碳迁移计划--国家气候能源战略》,对低碳迁移的具体任务目标进行了部署。该计划规定:到2020年,英国碳排放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34%。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计划规定到2020年,绿色行业工作机会要超过120万个;对700万个家庭住房进行绿色改造;支持150万个家庭自产绿色能源;40%的电力来自低碳能源;原油进口减少一半;新生产汽车的排放在现在基础上减少60%。
  
  (二)英国低碳经济部门分布
  
  
2007-2008年度英国有超过88万人在LCEGS(低碳经济)部门工作,有5.5万家公司积极参与LCEGS部门生产经营,其中大约92%的公司是中小型企业。
  
  (三)英国低碳经济发展迅猛
  
  
英国金融服务部门已经从完善的环境成本定价中获益,尤其是碳交易,2008年在经济危机背景下,英国整个碳市场仍然继续增长,到年底总交易额约达860亿欧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这其中EU ETS(欧盟排放交易衍生工具)大约为630亿欧元,这部分交易的年同比增长速度超过了80%,伦敦已成为全球碳交易中心。
  2008年,英国开展了总额为1.84亿欧元、总数为34个的风险资本支持的项目投资,占欧洲全部低碳经济技术投资的30%,很好地抓住了投资和市场的双重机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Young,2008)最近的报告指出,2001年至2008年,英国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的生产、存储和替代技术领域。在2008年,英国在低碳技术领域收到的风险投资仍占欧洲的1/4。与发电、基础设施和能源存储有关的领域继续成为风险投资活动感兴趣的主要领域,反映出英国低碳领域风险资本投资更趋多样化。
  
  三、英国支持低碳产业的主要手段
  
  (一)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指标参考体系
  
  
英国政府为准确掌握清洁技术和气候变化发展趋势、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求,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通过参照汇丰、苏格兰皇家银行、荷兰银行等低碳金融业务发展较早的金融机构投资指数,为政策指导建立了完善的指标参考体系。同时将低碳市场商业化指数纳入监测范围(如富时环境指数等)。
  
  (二)发挥政府对低碳经济的引导支持作用
  
  
为在低碳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一个正确的投资环境,英国政府通过借助EU ETS向社会传达政策信号。如在体系中通过市场生成碳价格传达给投资者、将碳价格有效整合进投资规划等,这些政策能够吸引和鼓励更多的风险资本或私募基金关注低碳经济领域。
  英国政府适度干预和指导纠正了部分市场失灵问题,如对支持低碳经济的相关研发项目,英国政府直接进行投资,并发挥投资的杠杆和拉动作用,促进了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而这些工作单凭私人部门是难以实现的。另外,英国政府还采取其他资金支持手段,协助研发企业解决在商业化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低碳经济市场中的系统性风险,从而有效纠正信息不完善等市场失灵问题。
  英国政府在帮助高风险企业获取资金方面的作用非常明显,尤其是未被市场认可的高科技公司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当前经济危机背景下,英国政府积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减少市场不确定性,降低投资方资金风险,甚至直接干预整个筹资机制。如碳信托基金运作低利率信贷计划,目标就是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能源效率,引导企业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英国2009年的财政预算确定向碳信托基金增加1亿英镑的政府注资,以帮助更多中小企业从该低息信贷计划中获益。
  
  (三)财政扶持政策到位
  
  
低碳市场需要在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和供应链建设方面加大投资。英国2009年财政预算案宣布了4.05亿英镑的资金计划,用以支持英国发展世界领先的低碳能源产业和绿色制造产业。这笔资金的主要目的,就是支持开发和部署低碳技术,如风能、海洋能,并帮助吸引和保护英国低碳产业供应链上的投资。此外,政府已经能够通过政府采购向私营部门提供更加直接的资金来源。
  英国政府还通过财政制度提供间接财政奖励,以鼓励采用清洁技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活动。如ECA(资本津贴)作为政府解决气候变化方案的一部分,已于2007年推出。ECA计划向有利于环保的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税收减免,分为三个部分:节能设备采购,节水设备采购和低排量汽车采购,2008年累计提供财政奖励1.15亿英镑。
  
  四、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启示
  
  (一)应尽快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产业“智库”
  
  
低碳产业涉及门类多、范围广,需要明确的职责分工、监管机制及政策扶持,而目前国内低碳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先期建设项目发展思路局限性问题突出,需要尽快在国家层面组建行业指导管理机构,理顺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行业准则,明确国家、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吸纳环保、金融、风险投资等行业专门人才,加大研讨低碳产业发达国家成熟经验的力度,结合我国低碳产业特点,解决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应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政策性资金扶持
  
  
低碳产业投资规模大、风险等级高,单纯依靠企业自身资金投资建设有较大困难,建议由政府注资的产业基金或组建专业创投公司参与产业风险投资,并通过财政补贴机制下的政策性信贷保障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尽快实现投资回报和环境、能源等社会资源利用的改善。
  
  (三)政府投资引导应以技术升级为前提
  
  
针对目前光伏等低碳相关产业技术层次偏低等突出问题,政府应对具备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自身专利等优势条件的项目优先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吸引更多社会投资跟进,保证低碳产业发展起点能够高于其他低碳产业发达国家,使技术比较优势能够取代规模效应成为产业鲜明特点。
  
  (四)行政干预等手段应着重解决产能过剩等突出问题
  
  
必要的政府干预可以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发展失衡等问题。在国家低碳产业优惠政策出台后,针对部分产业过快增长导致产能过剩等突出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干预引导,使产业投资者及时了解产业发展信息并做好技术升级,保证产业的良性发展。

作  者:何继军    
出  处:金融发展研究
经济类别:环球产业
库  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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