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应继续贯彻
李军杰  2006-12-22
摘 要: 从近4个月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经济增长过快的势头得以扭转,工业、投资、新开工项目增速以及生产投资领域的价格水平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经济正在朝着调控预期的方向发展,但是导致本轮经济增长趋热的部分诱因依然存在。当前的宏观调控政策带有较强的扭转资源依赖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目标,这种调控实际上带有部分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因此,必须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贯穿始终。
关键词: 调控政策,“有保有压”,经济运行,经济增长
  从近4个月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经济增长过快的势头得以扭转,工业、投资、新开工项目增速以及生产投资领域的价格水平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经济正在朝着调控预期的方向发展。
  
  一、经济增长过快的势头得以扭转
  
  
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7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月度增幅由6月当月的33.7%,逐月回落到10 月份的16.8%,回落幅度超过一半。工业增速在6 月份达到19.5% 的年内高点以后,从7 月份逐月回落,10月当月为14.7%,回落态势与投资基本一致。
  近期价格走势也反映了整个经济增长速度正在放慢。年初以来,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在7 月份双双结束了自5 月份以来的温和增长态势,从7 月份开始进入平台调整期,10月当月两指数明显回落,其中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为105.6,比9 月回落1.3 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为102.9,比9 月回落0.6 个百分点。前者说明由于投资和工业增长速度的放缓,市场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力度减弱;后者说明由于投资增速明显回落,产能过剩进而供给增长过快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导致本轮经济增长趋热的诱因仍然存在
  
  
尽管经济过快增长的势头初步得到了控制,但是导致本轮经济增长趋热的部分诱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款活期化和短期化倾向与巨额顺差使流动性更加宽松
  
  
10 月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5.8 万亿元,同比增长15.5%,是2005 年4 月份以来的最低点,比9 月末减少76 亿元,为2001 年6 月份以来首次出现月度储蓄存款下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储蓄存款一部分被分流到股票市场。二是一部分资金出现“脱媒”现象,即没有经过银行直接进入了生产投资领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资金。从10月份的情况看,狭义货币M1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月企业活期存款增加较多。10月末企业人民币存款余额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比去年同期高0.2 个百分点。1-10月份企业活期存款累计增加7046 亿元,同比多增6015 亿元。
  受国内投资增速回落进而需求下降的影响,进口出现较大幅度回落。10 月出口增长29.6%;进口增长14.7%,增幅仅为出口增速的一半。受外贸“低进高出”影响,10 月份我国单月顺差规模历史上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达238美元。1-10月份累计顺差规模达到1336 亿美元,是2005 年全年的1.3 倍。按照目前的趋势,全年贸易顺差很可能接近1700亿美元。由此引起的国内市场流动性过剩格局不会发生明显改变。
  
  (二)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导致资源在产业之间配置极不合理
  
  
10月份,房屋销售价格增幅回落的趋势终止。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环比上涨0.4 个百分点,这表明,全国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抑制,房地产调控的实际效果同预期目标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作为一个人均GDP刚过千美元的国家,我国正处于经济“起飞”的关键历史时刻,实际价格形成机制对不同产业之间资源的配置作用远远超过国家财政对“幼稚性”产业的政策补贴效应。对房地产的过度投资问题从短期看是个调控问题,从长期看则是市场资源配置的理念问题和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问题。
  
  (三)地方政府换届后投资冲动可能会重新抬头
  

  时下正值地方党委政府换届高峰期,换届之后,地方投资冲动是否会重新抬头,这不仅取决于各地对“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观念的贯彻落实力度,还取决于相关的财税体制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等以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为导向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相关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仍需假以时日,因此不排除地方投资冲动死灰复燃的可能。
  
  三、政策建议
  
  
当前的宏观调控政策带有较强的扭转资源依赖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目标,这种调控实际上带有部分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因此,必须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贯穿始终。
  
  (一)适时把行政调控措施上升为市场制度基础
  
  
在“二次调控”中,直接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还是项目检查和清理政策,尽管这些政策措施带有一定的行政性,但是它们是在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其中许多措施(例如对土地征用的改革、对环境污染和能耗的审查、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等等)都带有一定的形势紧迫性和历史必然性。进一步讲,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固定下来,剔除其中的权益性和应急性成,适时提升到法律和制度层次,就会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基础和雏形。
  
  (二)切忌调控政策左右摇摆
  
  
在本次调控过程中,“有保有压”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调控方针,它是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一历史任务中抽象出的政策操作指南。不能因为短期内经济趋热,该“保”的便不再“保”;也不能由于经济可能转冷,该“压”的也不再“压”,政策的摇摆性是调控的大忌。行政性措施带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紧缩性的调控政策更是如此,
  在经济回落到正常水平或者进一步转冷的时候,有关部门对政策的执行力度就松一些,反之在经济趋热时执行力度就大一些。这样不但不能给予市场一个稳定的政策预期,而且会导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随意化甚至产生对立情绪,此前我们已经有过类似教训。
  
  (三)适当加大对消费主导型政策导向领域的投入力度
  
  
下一步应更加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持力度,把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从政策设计和价格形成机制层次上进行深度改革,在此基础上及时把相关的行政政策性措施制度化、法制化。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经济出现大起大落,国家可以利用经济回落的时机,在“保”的方面做文章,适当加大消费主导型政策导向领域的投入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教育和公共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循环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总之,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保持连续性,以转变经济增长式为导向的“有保有压”调控方针应贯穿始终。

作  者:李军杰    
出  处:宏观经济信息研究
单  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经济类别:宏观调控
库  别:国内论文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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